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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炜瞪大眼,这样的生活岂非介于黑白两道之间?原来她从事的是如此危险的工作。

  就知道他会误会!看到他大感诧异的表情,金迷的头又更痛了。

  “我们公司叫做‘神风万能社’,也许你听过这个名字,我们接受各种委托:

  保镖、情报汇集、商业间谍调查……甚至除灵、卜筮;只要有人提出问题,并且付出相当的报酬,我们就负责帮忙解决。我们的工作有点像征信社,但范围却比征信社大多了。”“相对的,你们工作的危险性也比一般征信社高上不少。”他一语指出重点。

  金迷只能嘿嘿傻笑着。

  “不过这确实是一份挑战性非常高的工作。”

  听他的语气好象还满欣赏这种工作的。“你真的这样觉得?”金迷讶问。

  少炜点头。“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只是……一般人对我们这种工作不是极端害怕,就是异常崇拜,所以……你的反应有点儿超出我的预料之外。”

  “我想这只是各人的想法不同吧!一样米养百样人,谁也没权利要求别人非同意他的想法不可。”他认真地说着。

  金迷一脸尴尬的笑容。这家伙什么都好,就是做人太认真了,老爱说些人生大道理;他若能活得更轻松、愉快一点,一定会更完美。

  “呃……我吃饱了,你还要再吃吗?”

  少炜喝完最后一口汤,放下碗筷。“我也吃饱了。”

  金迷看着他吃得干干净净的碗盘,满意地笑了。这年头,不管男女老少,懂得珍惜食物的人是越来越少,生活上的太过富裕造成了无端的浪费,想到这些用她可爱小宝贝们换来的物品被这么糟蹋,好几次她都气得想扁人;说她小气也好、抠门也罢,总之她就是爱钱,更加爱惜所有用钱买来的东西。

  “那走吧!”她付完帐,和他一起走出饮食小店。

  “谢谢你的午餐,晚餐让我作东,请你大吃一顿。”少炜很诚恳地道谢,并且邀约下一场饭局。

  又发现他一项优点。有些男人觉得让女孩子请客是件很没面子的事,因此就算穷得要死,也会打肿脸充胖子抢着付帐;也有一部分的男人和女孩子交往是抱定了占便宜的心态,要人又要钱。这两种人金迷看多了。少炜却不一样,受了恩惠,他会很大方地道谢,不管对方是男是女;然后,他会知恩图报。他若生在古代,肯定是一代大侠。

  “喂,你说你是个厨师是不?”

  又是一个天外飞来的问题,但幸好他还听得懂,晓得怎么回答。

  “对,我有厨师执照。”

  “那不如今晚的大餐就由你来做吧!”

  “你想吃我做的菜?”

  金迷点头如捣蒜。“上回那个火焰松饼一级棒,可见你的手艺一流,再做几道好菜来尝尝,你觉得如何?”

  “好啊!可是我家里已经没什么菜了,得去买些材料才行。”

  “我知道有一处黄昏市场卖的东西超级霹雳便宜的,我带你去!”也不管他愿不愿意,金迷拖了人就跑。

  金迷向来节省,舍不得坐出租车,转了三站公车,总算到达目的地。

  那是一个很传统的市场,而且所有卖菜的人好象都跟金迷很熟似的。

  少炜很快就发现了她所谓的“超级霹雳便宜”从何而来?

  “你需要什么东西?”金迷问他。

  “先买些海鲜好了,红蟳、花枝、大明虾……再来一尾石斑鱼。”

  “好,看我的。”金迷走到卖海鲜的摊子边。“老板,这红蟳怎么卖?”

  “上官小姐,又是你啊!”中年老板一脸又爱又恨的表情。“一只两百,算你三只五百啦!”“看在我每天都来光顾你的分上,算便宜一点啦,老板!”金迷开始杀价。

  “小姐,已经给你优待了,三只本来是六百块,我只收你五百耶!”

  “四只五百。”

  “不行,那样我岂不要亏死了。”

  “可是我们有两个人啊!”金迷指指身边的少炜。“只买三只的话,你教我们两个人怎么分?”

  “那你就再花两百块买一只啊!”

  “金迷,”少炜轻扯她的衣袖。“这样杀价不是太为难老板了吗?他也是要赚钱的啊!”

  “唉呀,你别吵啦,我又没教他不要赚,只是赚少一点儿嘛!”

  “可是老板已经给了优待,再从继续杀价岂非……”

  “我告诉你,台湾人真东西不杀价是有辱国风的,你懂不懂?”

  少炜真是被她打败了,杀价跟国风有什么关系?明明是她自己爱钱嘛!

  “总之你在旁边等我就是了,我会把你要的东西全部买来给你。”

  推走捣蛋的家伙,金迷继续投入杀价的战场中。

  少伟看得是目瞪口呆,从来没有女孩子在他面前这么肆无忌惮过;就算平时说话有些刻薄的许琼茹,对着他,也会收敛一下行止,装温柔一点儿,独独金迷……

  她硬是特别得独一无二!

  不过他还真是佩服她,最后她花了五百块买了四只红蟳,顺道拗了两只花枝走;她跟人家买一颗高丽菜会附赠一把葱、一把蒜,外加辣椒、生姜少许;而原本一斤三百六的大明虾竟被她杀成一斤两百,人家还给了她十颗虱目鱼头恭送她离开……老天!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孩?终于,他再也忍不住抱着肚子笑弯了腰。奇葩啊!她绝对是女性同胞中的奇葩,他——突然,他发现,他好欣赏她,而且有一点点喜欢她……不!或许不只一点点吧?

  凝望着她的目光不觉更加温柔了。他想追求她,期盼更加理解她、接近她!她,会给他这个机会吧?

  第四章

  用超低价格买足了晚餐材料的金迷和少炜,才想过马路到公车站牌下等公车时,金迷又看到了那只讨人厌的蟑螂——文非凡。

  “少炜,你先去等公车,我处理完一些事情后,再过去。”把东西全堆给少炜拿,她随即转身气呼呼地走近文非凡那辆嚣张的加长型劳斯莱斯旁。

  文非凡等不及司机停好车就匆匆忙忙地开门下车。

  “金迷甜心,他是谁?”他一脸哀怨地指着方才与金迷有说有笑的男人。“啊!我好象见过他。”

  金迷二话不说就将文非凡拖进巷子里。

  “我已经警告过你,不准再跟踪我,你耳聋了是不是?”

  “我没有跟踪你啊,金迷甜心,会在这里巧遇是命运的安排,上天注定我们是天生的一对。”他可不敢说自己早把她平日常去的地方做了统计表,一处找不着,就多绕几个地方看看,总会找到巧遇的机会。

  “只可惜你的命运跟我的不在同一处。”金迷双手插腰瞪他。“喏,我再度慎重警告你一次:我不喜欢被人家追求,所以请你死了这条心,别再烦我了,你若再死缠不放,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她哪时对他客气过了?文非凡心里这么想,嘴角却仍挂着一抹灿笑。

  “没关系的,金迷甜心,你尽管蹂躏我、糟蹋我,我相信‘打是情、骂是爱’,你的一切鞭策全是出自一片爱我之心,我好感动呢!”唔!好恶心,她快吐了。金迷两手直搓着造反不停的鸡皮疙瘩。所以说她讨厌被追求啊!镇日将爱啊、情的挂在嘴边,开口就是甜心、蜜糖、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天下间最没保障、最虚伪的莫过于这玩意儿了。

  如果有一天,她非谈恋爱不可的话,她一定要是主动的那一方,掌控过程、主导结局才是她所想要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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