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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经历了那场莫名其妙的争吵后,再度面对他的脸,薛宇情难自禁地倒吸了口凉气。

  “诚诚。”缓缓低下头,她居然无法正视他认真的眼。

  “你怎么来了?”站定离她两步远的地方,他被她疏离的态度刺伤了心。

  “那个……你们要找的跷家少年。”她推了推手中的“破布”,少年跌坐在萧士诚面前,不驯地哼了声。

  “跷家少年?”这张青红交加的脸委实难辨。

  “那个很凶的女人要你帮她找的儿子,伍扬,绰号皮蛋。”

  “皮蛋!”只有那头五颜六色的头发像。“他是皮蛋?”萧士诚不敢置信地取出照片对看了许久。

  “三天后,他的脸消肿了,大概就会像了。”她是故意的,专挑他脸蛋K,本来还想拿肥皂洗他的嘴,谁教这臭小子嘴巴这么坏!

  “你们……打架了。”萧士诚终于瞧见她红肿的拳头。“你受伤了!”他的心脏像被针刺了一下,疼得无以复加。“给我看看,还好没破皮……”

  他检查她伤口的样子好专注,眉间还痛苦地打了一个褶。好象伤在她手、痛在他心一样。

  她的心脏突然不受控制地狂跳,盯着他张张合合的唇,她的身体还记忆着它们的温度,那是岩浆一般的高温。

  但很奇妙的,由那里吐出来的爱语却是无比温馨,暖暖的、像春风,把她的心都融化了。吞了口唾沫,他正用指腹按捺着她的指关节,划园似的轻柔抚触,教她全身起了一阵麻痒颤栗,体内所有的血液迅速往脸部冲去。

  “啊!”嘘喘不停地用力推开他。“我……上班要迟到了。”她拔腿就跑,一颗心像要蹦出喉头,越跳越快……

  第五章

  厕所里,薛宇就坐在马桶盖上,脑袋埋在膝盖里,她正在忏悔。

  怎么可以对青梅竹马的“好兄弟”产生欲望呢?可耻,薛宇,你实在是太可耻了!

  但他也有不对的地方啊!谁教他要开她玩笑?乱吻她,还撒谎喜欢她;那种行为已经不是“恶质”两字可以形容,他根本就是“恶劣”。

  可是……可是……她就是动摇了,怎么办?

  萧士诚向她“求爱”,真假姑且不论,她自己心里到底爱不爱他?

  薛宇肯定自己喜欢他,否则这场孽缘也不会一结就是二十六年。但,爱呢?

  人家说恋爱中的女人都很小气,容不得心爱的男人看其它女人一眼,但……她还帮他介绍女朋友呢!这是不是表示她不爱他?

  而且他吻她的时候,她也没有全然陶醉,顶多是一时受惊过重,忘记反抗罢了……嗯,对对对,就是这样而已。

  “但事后我又不时想起他的吻,这又是什么意思?”天哪!头好痛,她的脑袋果然不适合拿来思考。

  薛宇正想出厕所,一阵高昂的声音震住了她的脚步。

  “喂,看过薛宇介绍的那个蠢蛋没?”“叫萧士诚的那个是不是?”

  “蠢蛋还太称赞他了,根本是个垃圾!”

  可恶!敢这样损诚诚?薛宇悄悄握紧了拳头。

  “我瞧那个垃圾丢在马路边都没人想捡。”

  “所以我就狠狠敲了他一顿大餐啊!”

  “那你没我厉害,我不只敲了他一顿大餐,还要了他一张名片,将当天为了相亲而买的衣服、鞋帽帐单全寄到他公司去。”

  “哇!了不起,不过那种人也敢出来相亲,真是丢人现眼!”

  薛宇咬紧了牙根,踢门而出。

  “薛、薛姊……”一群嚼舌根的女人看到薛宇,脸都白了。

  “你们谁敢再讲一句诚诚的坏话,小心我毙了她。”她举起扫厕所用的刷子,态度是认真的。

  “对……对不起,薛姊,我们再也不敢了。”一群女人慌张地一哄而散。

  薛宇怒火冲天地舞起刷子,横扫千军地打它个落花流水。

  好半晌,刷子断了、五个垃圾桶破了两个、镜子裂了三面,她才气喘吁吁地坐倒在地。

  “可恶、可恶、可恶!她们根本不了解诚诚的好,他是……他是那么地温柔、体贴、忠厚、老实……那些个睁眼瞎子才是真正的垃圾,我才觉得后悔呢!她们没人配得上诚诚,没有……”她的心好痛,脸颊蓦地滑下陌生的热泪。

  薛宇愕然地拭得满手泪痕,原以为自懂事后就遗忘了的举动,为何又在此时记忆了起来?

  可是她很清楚,这泪不是为自己而流,全然是在替他不值。一直以来,萧士诚在她心中的地位就超然得无人可比;姑且不论爱与不爱,她今生最重要的人非他莫属。

  发誓保护他一生,绝不容许有人欺负他——呃,她例外啦——当然更不准有人辱骂他、取笑他!

  “那群不识货的家伙,我非教她们为今日的言行后悔莫及不可。”她决定为维护他的荣誉而战。

  既然大家都以貌取人,难道当选过健康宝宝的萧士诚会差人一等?虽然他是迟钝了点,不过他的男色连上官金迷都啧啧称奇。

  “神风万能社”里的偷怕照片,除了玉司神的之外,就属萧士诚的卖得最好。

  这年头人们的口味都很两极化,不是要冷酷如恶魔,就要纯洁似天使;而萧士诚正好符合了后一项。

  “诚诚,中午来接我,一起去吃饭。”知行合一是薛宇最大的优点,她对着话筒下达一连串指令。“你要先去理发、开车、戴隐形眼镜、穿西装、带一束红玫瑰,站在警局大门口等我。”

  “荣誉战”第一步就是尽量宣传萧士诚的男色。

  一个小时后,薛宇从二楼阳台,看到了大门口的骚动。

  萧士诚身上穿了一套奶白色亚曼尼西装、配白色皮鞋,一项遮眉盖眼的乱发经过适当修整,颈后过长的部分用银色缎带扎了起来,衬托着一张清秀娃娃脸,成熟、贵气不少。

  近一百八十公分的颀长身躯斜倚在一辆法拉利跑车上,怀里还抱着一大束红玫瑰,活脱脱是一位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白马王子。

  啧,早说过他是个罪恶了嘛!瞧,才多久,众家女子们一路流下来的口水可以化沙漠为绿洲了。

  太好了,第一战成功!她悄悄比了个V字型手势。不过还没完,萧士诚起码得在门口站上半个小时,才能充分达到宣传效果。

  “委屈你了,诚诚。”说是这么说,但她口气里可没半点愧疚。

  薛宇缩回头,慢慢关上窗户。外面太热了嘛,她还是继续蹲在办公室里吹冷气,静待战果揭晓。

  看着表,她有信心,骚动马上就要上演。

  果然十五分钟后,门口站了一位白马王子的事已然传遍警局上下。

  又过半个小时,差不多全局里三分之二的女性都目睹了这位白马王子引人犯罪的容颜,更有半数集中到门口去探问王子的来历了。

  当然萧士诚是不可能开口满足众家姑娘的好奇心;更正确一点地说,他压根儿没发现到自己成了人们觊觎的焦点。

  早说过了,世界上只有两件事可以引起他的注意力:一是薛宇,二是发明。

  “时间到。”两指交叉一弹,薛宇慢条斯理地收拾起私人物品准备去吃饭。走到大门口,嘴角那抹得意的笑弧越弯越大,萧士诚的男色果然不同凡响。“诚诚。

  ”看到了吧!那群不识货的女人,敢骂诚诚是垃圾,活该摔碎一地玻璃心。

  声音的主人是他“唯二”会注意的事物。萧士诚的大脑开始运作,抬起头,一记媲美金阳、光辉灿烂的笑容,惊呆了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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