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污辱人也不是这样,说她是带刺的蔷薇还勉强可以接受,可是用丑不拉叽的荆棘来形容她,就真的是太离谱了,别以为她不知道荆棘是一种布满尖刺的灌木,她敢肯定的说,天底下没有一个正常的姑娘会喜欢人家用荆棘这两个宇来形容自己。
「可不是,我就喜欢妳一身刺,就算被妳扎得遍体鳞伤也心甘情愿。」
可惜他这番露骨的情话一点催情加分的作用也没有,只是让步温柔咬牙切齿,狂愤巨怒,一双粉拳握得死紧,真想一拳揍飞他了事。
「你有毛病啊!」他真的是病入膏盲了。
「我很好,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妳到底听懂我的意思没有?」他也知道突然向她告白确实是有点不恰当,可是话又说回来,他早就说过要追求她了啊,所以向她告白也是迟早的事,就当他提前实践人生的计划吧。
她懂,怎么会不懂,他说她是该死的荆棘嘛,他大爷的品味与众不同,就喜欢她这株浑身是刺的荆棘……等等,他说他喜欢荆棘?他喜欢她?所以,他刚刚是在向她告白?
除了震撼和错愕,她更具体的反应便是捣着嘴连退三步。
为什么要退?
她不知道,也没仔细想过,只知道要是再不退的话,她心跳一言的事实肯定会被他发现,而她竟然不想被他发现她心头小鹿乱撞,不想人生中始料未及的事情再添一桩——
她其实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他了!
莫非天要亡她,所以才教她喜欢上这个粗鲁,野蛮、霸道兼没气质、没内涵的臭男人?
喔,不——
剎那间,彷佛有万道光芒射向她,她是最佳女主角,正跪在台上表演一出捶心肝的戏码。
「你……你没事喜欢什么荆棘啦!知不知道你害得人家心情很乱!」
她心头千千万万个结全搅在一块了。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滋味这么愁,而不承认喜欢一个人的滋味更愁。
没等她想出个所以然来,傅少仲又喃喃的问道:「有一件事情我想了一个早上才想通,怎么?妳不问我在想什么吗?」
在他既期待又充满压迫性的目光下,步温柔只好暂时将满腔愁滋味放到一边,勉为其难的问:「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妳负气离开是不是因为吃醋?」
他近似低喃的一席话令她心头猛然一惊。
要命,摆明了想害她愁上加愁!
步温柔心虚地摇头,「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怎么可能会吃醋引」
「思,我当时也是这么想,可是,之后妳又说约了人,呃,容我说一句,妳这么做,傻瓜也看得出妳的用意,其实妳不需要大费周章找人来刺激我,如果我对妳没感觉,那么即便妳约一百个,甚至一千个王八羔子,我也无动于衷。既然妳喜欢我,为何不大方承认?两情相悦,我追妳也追得比较不费吹灰之力啊。」他老兄完全不自觉说错话。
追她追得比较不费吹灰之力?这话亏他说得出口,既然他一开始便打定主意吝于付出,那么她又何需把情根错种在他这种未尽全力的追求者身上,不如趁情根未深时拔了算了。
「如果你拿不出诚意追求我,就请别招惹我,反正本姑娘身边不乏追求者,才不希罕你这种『未尽全力』的追求者!」步温柔愈想愈呕,然而盛怒之下所说的话泰半是违心之论,这点她比谁都清楚。
他未尽全力?
拜托,说话凭良心啊,他可是「卯足全力」向她表达爱慕之意,她自己迟钝感受不到,也别糟蹋他一片情意。
瞬间,两人的火气都上来了,傅少仲咬牙怒瞪着步温柔,而步温柔亦幸悻然地怒视傅少仲,谁也不肯认输。
在这僵持不下的一刻,步温柔突然下发一语地拂袖而去,潇洒得像是一阵不带走半片云彩的寒风,傅少仲完全只有错愕外加干瞪眼的份。
这算什么?
她为什么一走了之?
不,不应该是这个样子,他不接受她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他要她说清楚讲明白,最起码亲口告诉他,她现在是怎么想的,而不是像个胆小鬼逃之天天,他不准她逃!
傅少仲气得浑身颤抖,中气十足的对着她背影怒吼:「步温柔,妳这该死的胆小鬼给我站住!」
「你说谁是胆小鬼来着?」她顿足,转身,上前质问外加以眼神杀人,动作一气呵成。
「就说妳,妳这个敢爱不敢承认的胆小鬼。」听得出来,傅少仲是抱怨多过于愤慨。
「谁说我敢爱不敢承认?我又不喜欢你,干嘛要承认!」步温柔将下巴仰得高高的,就是不肯服输。
「胆小鬼。」他讥讽。
「我不是胆小鬼!」她辩解。
「妳是。」他一口晈定。
「我不是!」她矢口否认。
「是。」
「不是!」
这头两人为了胆小鬼的议题吵得不可开交,那头草丛里却蹲着一老一小,对两人幼稚到近乎可笑的行为感到匪夷所思。
「财总管,我们也是胆小鬼吗?」步平凡纳闷地问。
「小少爷,你为什么这么问?」财总管困惑地望着自家小少爷.
「因为我们躲在这里不敢出去啊。」步平凡用短短胖胖的手指着自己和财总管,不懂财总管为何要拉他蹲在这里喂蚊子。为什么?为什么咧?蹲久了,两脚很酸哩。
「也不是啦,他们聊天聊得正起劲,我们出去会打扰到他们。」夭寿喔,说这种骗三岁小孩的话差点咬到舌头,白痴都看得出来他们两人在吵架而非聊天,贸然出去,必死无疑。
「所以聊着聊着肚子也饿了,就顺便吃对方的嘴儿,思思,果然是一举两得。」步平凡低声呢喃,直觉瞄了身边的老人家一眼,发现就算饿上三天三夜,也绝对不会有吃对方嘴巴的冲动。
「吃……吃嘴……」财总管惊诧得替自己消音的同时,亦不忘将身旁的声音也一并消灭.
天啊,地啊,神哪,菩萨,随便什么都好,总之请保佑他们不被发现,直至两人吵完架为止.
信徒财有福发愿完毕,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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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温柔愣住了,完全无法理解,为何正当他们吵得如火如荼、天地风云皆变色的时候,傅少仲突然以亲吻这种荒诞至极的手段夺走她的声音?这……
莫非他疯了不成?
莫非他忘记他们现在正在吵架?
莫非他以为堵住她的嘴巴她就会默认自己是胆小鬼?
不不不,不对,以上的「莫非」都只是她个人的揣测而已。
说句坦白话,她并不认为他三度吻她是因为这些可笑的理由,她当下所感受到的他的吻是那么轻、那么柔,是那么出乎意料地充满怜惜,一点都不像是盛怒之下的人应该有的举动,完全不像啊!
欸,到底谁能告诉她,他为啥这时吻她?而她又为什么会被他吻得气焰渐消、怒气全无呢?
追根究柢,答案不过一个情字而已。
有时候,情人的亲吻比任何绝世武功更具有撼天震地的威力,能轻易地消弭一场纷争,哪怕前一刻还气得想将对方大卸八块,信誓旦旦扬言将对方丢到海里喂鲨鱼,结果亦然。
她喜欢他,只是拉不下脸来承认而已。
大概知道为什么之后,步温柔缓缓闭上眼睛,怨言地承受他不具任何侵略性的吻。
傅少仲原本以为不顾一切吻住她的后果,是免费邀游和平县一圈,然而事实证明他不只多虑,反而还让他误打误撞地吻出了火花,不期然地吻去了她所有的抗拒舆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