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伯面红耳赤站直身子。「我才五十一。」不论男女,对于日渐逝去的青春没有不在意的。
「噢,原来你还是一尾活龙啊,难怪找华婶找得这么急。」君乐水坏坏地调侃他。
轰地,汉伯脑充血。
「乐水。」就连华婶也被她话里的隐喻搞得手足无措。「你是个还未出嫁的小姐啊!怎么可以……羞死人了。」
君乐水哈哈大笑。「说真格的,华婶,要不是看过你以前风光的报导,我真不敢相信你曾是个女强人,瞧你腼的,就像个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千金小姐。」
「在职场上与人争强斗胜已是过去的事,如今我只是个单纯的人妻,丈夫与家庭是我的一切。」她说这话的时候一副好幸福的模样。「乐水,华婶以过来人的经验告诉你,女人哪,不管在事业上多么成功,都比不上拥有一个可靠的丈夫。你现在年轻也许还没有感觉,待你年龄渐大,你会寂寞、孤独,甚至当你病痛时,床边没人照顾,那种凄凉……」
「汉伯。」君乐水像看到鬼似地,突然大叫一声。「你这么急跑来,是有什么事要找华婶?」她是很喜欢山庄里三个负责人,当他们再生父母似的。而事实上,他们对她的关怀也与亲人无异。
可惜他们叨念起婚嫁问题时,仍让她一阵晕眩。她不懂,女性若能独立自主,何须再找一个人来依赖、管束?
当然,她并非排斥婚姻,她几个弟弟也都结婚结得很快乐。只是她不以为女人仅能依附男人而生,婚姻应该是建立在一种对等的关系上才对。
她绝不会为了想找一张长期饭票、或寻一个人靠而结婚。有朝一日,她若嫁人,绝对是因为想与对方携手相伴一生。
汉伯被她一声大喝吓了一跳。「对喔!我差点忘了。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们,有个记者说要拍摄虹烨山庄,并且采访山庄的经营者。」
「那不是很好吗?」赶在华婶开口前,君乐水拍手欢呼。「我记得你们建立虹烨山庄时曾有个伟大的梦想,想将虹烨山庄经营成全台第一民宿,再逐渐推向全球,发展成一个横跨国际的观光集团。没错吧?」
「那是年轻时的异想天开啦!」汉伯猛摆手。「如今,我们只希望经营一家能让所有住客都感到宾至如归的民宿。既然如此,就不需任何广告,因为客人若来得太多,我们也招呼不过来。」
「乐水,华婶的话还没说完,所谓男大当婚……」华婶想插口。
但君乐水的手脚可比她快多了。「唉呀,说这什么丧气话,汉伯你才五十一,还年轻得很,这时候发展事业正好,来来来,咱们快去见见那位记者。」她一手拖着汉伯就往前跑。
「乐水!」华婶在后头追。「你听我说完嘛!不结婚,将来你老了要靠谁啊?」
「当然是靠我自己喽!」回话归回话,她奔跑的脚步可没慢半拍。但她忘了,她手上还拖着一个人,汉伯。
汉伯与华婶是对很投契的夫妻,想法观念合到不行。因此,他自然而然地开口附和老婆。「话不是这么说,两个人彼此依靠,总好过一个人吧?」
「若他根本不可靠、或不给我靠呢?」十年前的家变让君乐水彻底体悟一句话:靠人人老、靠山山倒,唯有靠自己最好。
「所以当然要在婚前小心挑选啊!」华婶终于追上她。「你若不知道如何看人,我们可以帮你,像那个教书的阿成,捧的是铁饭碗,不必担心失业,生活有保障。」
「我又不是要嫁他的工作。」君乐水翻个白眼。
「那么卖水果的阿威呢?他人忠厚又老实,活到三十七岁还没交过女朋友,保证可靠,不会出去外面花天酒地。」汉伯紧接着说。
「活到三十七岁都没交过女朋友,说不定是同性恋呢!」君乐水狠吐一句。
「隔壁村的王桑总该不错了吧?家里有田、有地,楼房还有好几栋,为人海派又豪爽。去年你来玩时见过的,人家还买了一条金链子要送你,可惜你离开得太快没收到。」华婶又介绍了一个。
君乐水皱眉吐舌做了个恶心的表情。「那个不要脸的大色魔,才第一次见面就想吻我,叫他哪边凉快哪边闪啦!」
汉伯有些无力了。「那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君乐水停下急走的脚步,用力深吸口气。「汉伯、华婶,我知道你们疼我,希望我有个幸福的未来。但结婚也得看缘分,缘分未到前强求也是没用的,而且……
现在我也没那个心情。」起码在找出父母失踪的谜底前,她还不想定下来。
「那要怎样你才会有那个心情呢?」一个充满笑意的声音突然插进来。
君乐水惊恐地抬头一望。「魏鞅!」原来想来采访虹烨山庄的记者是他;那个打她在台北就阴魂不散缠着她、日夜在她家门口站岗、每小时一通催命电话,搞得她快发疯的牛皮糖男人天哪!今天是什么黑煞日,先是在前院摔一跤,被个外国男人骗,又被汉伯、华婶训了半天,连她避之唯恐不及的魏鞅都寻上门来,救命,她要去改运!
第二章
逃逃逃,躲躲躲,藏藏藏——
君乐水跑得气喘吁吁,心中暗骂一句:“混帐王八蛋。”
不晓得哪个死人头说了什么“烈女怕缠郎”的浑话,被一些变态男人奉为圭臬,害她被追得像条老狗,快累死了。
“乐水!”魏鞅的声音传宋,她心脏顿时一缩。“我知道你是希望我追来才跑的,如今我人都到了,你又在气些什么呢?快回来啊!”
鬼才要你来追啦!她张嘴才想吼回去,蓦然忆起不能自暴位置,否则就枉费她藏得这么辛苦了;手忙脚乱又把嘴捂住,她偷偷地对魏鞅的声音来向比出一只中指。
不明白魏鞅是哪根神经搭错线,她甚至没应过他一场约,他却笃信他俩是天生一对,对她苦苦追求。
她曾试着与他沟通,让他明了她目前尚无心谈论感情,而且,他也不是她欣赏的那一型,希望他别再纠缠不清了。
他却始终不信,直说她是害羞,这样的女性矜持十足可爱,让他更喜欢她了。
天哪,让她死了吧!认识“君乐水”的人都知道,她这个人会么都懂,就是不晓得“害羞”两字如何写!
天性豪爽是原因之一,父母失踪后,现实逼迫她更加收起女性的矜持,为了生存,她甚至可以开设“贩梦俱乐部”出卖四个弟弟的色相,以谋取金钱重建家园。
她不在乎人骂老鸨、没良心、拜金女;衣食足而后知荣辱,当一个人连饭都没得吃、面临生死关头时,自尊大可送进焚化炉与可燃性垃圾一起毁了,她只求活命。
所以说魏鞅根本不了解她,她这个人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绝对不会因为一点点面子问题而口吐违心之论。
“乐水,你别不好意思嘛,顶多我不再当众说我爱你就是,你出来吧!”魏鞅的声音更近。
君乐水愈发将自己缩成一颗小小的球,打定主意不管他在废话些什么,她不理就是不理。
“跟男朋友吵架啦?”一个小小的声音突然窜进她耳畔。
她吓一跳,扯开喉咙,差一点点就尖叫出满心惊慌。亏得几年的社会经验磨去了莽撞,留下冷静,她在千钧一发之际咽回忧惧,撇头望去。
“唔!”半声惊呼出口,再度强自压下。因为在她身后的是一只泰迪熊,而熊的后面……人呢?怎么没人?一只玩偶熊不可能自己开口说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