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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原来那个眼睛去糊到蛤仔肉的人是泰迪啊!”慢着,那位姓兰杰尔的家伙该不会也是棵花心大萝卜,专玩脚踏两条船的把戏吧?果真如此……哼!君乐水心头涌起一股气,决定让那位负心汉尝尝什么叫“致命的吸引力”。

  “眼睛……什么肉?”藏姬的中文是不错,却还不到能听懂台湾俚语的地步。

  “噢,那无关紧要啦!”她摆摆手。“请问泰迪与你是什么关系?你凭什么要我离开他?”

  “我与泰迪是伙伴,找你只有一个原因,你与她不配,请你离开他。”

  “愿间其详。”道理充足,要她离开泰迪,她是可以考虑;但无缘无故地要她弃情远去,不好意思,她可办不到。

  藏姬沉默半晌,她本就不是口舌利便之人,又得顾及不泄漏组织机密,要解释便有了困难。

  “你们的背景差太多。”最后她只能这样说。

  说实话,取笑别人确是件没道德的事。但面对藏姬蹩脚的理由,君乐水很难不笑。

  “那你又明白我的真实来历了!”她问。

  “君乐水,二十七岁,每年两度造访虹烨山庄,目的是寻找失踪的父母。”藏姬念出了流传在南投山区,人人皆知的传言。

  “是没错,但你还是没说出真正关键。比如我的家世、工作、经历……等等。”

  藏姬一时语塞。

  “看吧!你又不晓得真正的我是什么样的人,如何能断定我与泰迪不配?”

  “只要是平凡人都与他不配。”

  “难不成泰迪是天神下凡,或者妖物成精?”

  “当然不是。”

  “那不就得了。只要是人,就没有谁与谁是天生不配的。要论适不适合只有看他们来不来电,愿不愿意去适应彼此。”

  “但泰迪是个杀手。”一时冲动,藏姬泄漏了秘密,娇颜顿成死灰。

  真相确实让君乐水吓了一跳,但久历红尘,她也不是省油的灯。“那正好,我本身是个老鸨。鸨母配杀手,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绝配。”她兀自笑得开怀。

  藏姬却呆了。

  “所以喽!”君乐水两肩一耸。“你的理由不足以让我离开泰迪,只好向你说一声,不好意思。”

  有点恼羞成怒地,藏姬强辩。“你会后悔的。”

  “那种事只有天知道了。”

  “哼!”怒哼一声,藏姬几乎是落荒而逃。

  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君乐水才猛地吐出紧憋胸膛良久的气息。

  说真格的,藏姬不愧是泰迪的伙伴。干杀手的人身上就是有一股威猛的厉气,尤其当他们认真起来的时候,那真是教人一见就怕。

  幸亏藏姬没多用她的长处逼人,否则君乐水也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一时腿软,溜之大吉。

  只是……真想不到泰迪竟是名杀手,不晓得他与她结缘后,会不会继续干那行业?

  对于为了生存而做的事,君乐水没有太明确的是非观念;否则,她也不会为了生活,开设贩梦俱乐部出卖四个弟弟的色相了。

  可她终是女人,渴望安定,若要成家,她不希望婚姻生活处处充满危机与刺激,那她会疯掉。

  但愿泰迪在与她交往时,会慢慢孕育出安定的念头,要不然……

  “救……救命……”若有似无的呼救声,像根针,笔直射了过来。

  君乐水跳起来,就是这个声音,数日前,她与泰迪相约后门口见,那时听见的求救声就是它。

  “谁在那里?”沿着声音的来处,她离开后门口,转入了后花园。

  “是谁在叫救命!”三更半夜,四下无光,君乐水只能凭着白日里的记忆,在花圃中小心寻找。

  “救命……救救我……”声音低低闷闷的,似乎被某种东西给压制住了。

  “你是谁?你在哪里?”走走停停,她来到了花园的最中央。

  “你说话啊!你不开口,我找不到你,怎么救你?”她呼喊。

  但求救声却不再出现。

  一股凉意楸住君乐水的心。“喂,你发个声啊!”她越叫越大声。“不然应句话也行,否则我如何救你?喂!”话落,她屏气凝神,试图再度辨出求救声的来源。

  然而——

  没有,什么也没有。四周除了风吹树叶扬起的沙沙声外,连声虫鸣蛙叫也没有,更遑论什么求救声了。

  “喂!”不信邪,她叫得更大声。

  “乐水,三更半夜是你在叫吗?”大概是被她的叫声吵醒,泰迪肩披一件薄衫来到后花园。

  “泰迪!”一见情郎,这几夜累积下来的疲累与紧张顿泄她迫不及待扑进他怀中,紧紧拥住他。

  泰迪被她吓了一跳,搂紧她。“怎么了?”

  她摇头默然不语。

  两个人就这么紧紧相偎着,眼里只有彼此,以致没发现有一条人影正戒慎恐惧地趴在花丛间,一声也不敢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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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见吼叫声,泰迪在后花园寻到心神不宁的君乐水后,便将她带回他自己房里,又倒了一杯水给她压惊。

  “这么晚了,你不睡觉,跑到后花园干什么?”他问。

  接过水杯的同时,她眼含异色望着他。

  “干么?”顺着她的目光,他来回打量自己半晌。“没见过这么可爱的睡衣?”确实很别致,棉布上虽印着泰迪熊的图样,但大方的剪裁与精致的手工,却让整套睡衣不显幼稚,反而出众极了。

  她聣他一眼,低下头,一口喝光杯内水,然后淡淡吐了两个字。“藏姬。”

  他怔了下,仰头大笑。“你真是不死心啊!”

  她双目瞬也不瞬地睇着他。“你没什么事要告诉我吗?”

  他走到她身旁,坐下,牵起她的手。“她跟你说了多少?”

  她揉着他修长有力的手指,白皙的指间只有食指上有着薄薄的茧皮,看来他擅长的是以枪枝取人性命。

  唉,想不到这只让她迷恋、万般销魂的手竟沾染血腥,而她只觉感慨,却不畏惧;她与他是不是很不正常?

  然而他们也非天性如此,是环境将他们磨练成这样的,能够怪他们吗?

  叹口气,她轻言。“你是个杀手。”

  他点头,没有丝毫的犹豫,开口陈述起自己的过去。

  “我是个弃婴,出生没多久就丢在纽约街头,一个拾荒老人捡到我,抚养我至五岁,后来老人在一场帮派火并中,误中流弹而亡,我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街童。纽约虽然有很多谋生管道,但对于一个五岁孩童来说,生存实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只能偷抢拐骗,以维持最基本的活命要件。十三岁那年,一个恐怖份子被国际刑警逮捕,押送经过我的地盘,却被另一个组织的人劫走。军警两方的人都认为事情与当地帮派脱不了干系,于是进行了一场空前绝后的大扫荡。我好不容易累积起来的势力被瓦解一空,心头一火,单枪匹马混进那个组织,用了一年的时间鲸吞蚕食,毁掉那个组织,算是给自己报了大仇。然后我回到原来的地盘,本来只是想再建一个帮派,想下到却被FBI的人逮住,原以为这下牢饭吃不完了,不意他们竟想吸收我进入联合国的黑暗部队。我想这也没什么不好,反正我这辈子也只求活下去,别饿死了,就答应他们进军校,接受各种训练,直到二十二岁顺利完成生平第一件任务,从此独立作业,直至今日。”

  他的语气很轻松,像是在描述一个别人的故事。但她却听得心跳加快,不必亲身经历也知道,那绝对是一段万分惊心动魄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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