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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下,你真要与常小姐做夫妻啊?”好不容易觑着无人空档,顺公公再也忍不住提出疑问。

  “有何不可?”他倒觉得挺好玩的。

  “当然不可以。殿下,你忘了,西荻、兰陵、北原曾有盟约,三国中人皆不得与常家人结亲,以免坏了常家撰史之公正地位。”

  “我知道啊!”匡云中轻佻地扬眉。“但盟约中只说不能结亲,又没说不可卖身入常家;容我提醒你一句,我只是被常家大小姐买进府里的一个小小的、毫无地位的赘婿。”

  “可是……”盟约能这样解释吗?顺公公焦急地搓着手,却也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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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厢,顺公公正被匡云中要得团团转。

  这边,有个忠仆同样被他顽固的主人急出一身大汗。

  “小姐,你该不会真想招那种来历不明的乞丐做夫婿吧?”书房里,老管家常松费尽唇舌企图说服常如枫放弃这个疯狂主意。

  “想要知道他的来历,待会儿他来的时候,再问他不就得了。”常如枫端坐大桌边,只顾着写字,丝毫不将常松的忧虑放在心底。

  “可小姐,即便知道那乞丐的来历,我们仍不晓得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啊?”

  “没错,这就是重点了;那一干想嫁了我、或欺负我的亲戚们已可确定没一个好人。你说我是要坐以待毙,等待灾厄临头,还是奋力一搏,求取最后的生机?”

  常松一时无言,因为那群乘机来敲竹杠的家伙们确实可怕。

  “我将未来赌在匡云中身上,或许还有五成生机;这么高的获胜机率,我为何不赌?”她兀自埋首译著文章。根据常府家规,新主人上任第一件事便是增修“上古异志”,重新出版,以纪念鸿鹄书斋创始者常道子;因此她最近可谓忙翻天了。

  “上古异志”是本记录大陆景观风俗的书册,而随着时光的流逝,沧海都有可能变桑田,书册上的东西又怎能不随时更新?

  可她翻看上一代出版的“上古异志”,却颇觉怪异,似乎缺了某个部分。但她爹又非无能之辈,怎会犯下此种错误?她仔细研究许久,将藏书库里的古书全数读了个通透后,才发现缺失原来是发生在常家老祖宗常道子出版的第一本“上古异志”上。常道子在计划出书前,曾走遍大陆,观察各地的景观、风俗,并详细记录于手册上,但在出版时却出了岔子,手册上的东西未能全数印出,以至这几百年来的“上古异志”都有缺漏。如今她打算重新补足,不过这工程颇为浩大,不知得费上多少时间才得以完成。

  “但……招他为婿。小姐真愿与一名乞丐相伴终生?”常松总觉不妥。

  “谁说是终生?我们谈的是一年。”这期间,她与匡云中若合得来,就此结成夫妻也无不可;若合不来,了不起一拍两散,她重回自由身,从此专心著书立传更好。

  “小姐!”常松一阵晕眩。“你这种作法,岂非拿自己的名节开玩笑?”

  “我也没说一年后就铁定会休夫,说不定我和匡云中会很适合,就这么凑合一生呢!”

  “休夫——”这回可不只是晕眩,简直是一道惊雷直劈常松头顶了。“小姐,你有没有想过,你的一意孤行只会招来两种下场,一是你休夫,闺誉荡然无存;二是你招个乞丐姑爷,给人耻笑终生。不论下场如何,总没益处。甚至,你可能引狼入室啊!”

  “所以我才叫他过来啊!”她终于放下笔,神色严肃地望向常松。“我打算与匡云中签下契约书,里头明文规定,他在常府一年内,须对我言听计从,绝不能背叛我。”

  “发誓都不一定做得了准儿了,签契约又能济得了啥儿事?”常松嘀咕着。

  “常叔,你未免太小觑我了。”她起身,走过常松身旁,来到书柜前,伸手抽出一部典籍,书柜发出一阵吱呀声响,一只密盒弹了出来。“你知道这里头是什么东西吗?”

  常松摇头,看着那只频冒烟雾的白玉盒子,不知怎地心头一阵慌。

  “这叫无心果,百年方长一颗,果熟蒂落,碰了土便化为清水消失无踪,珍贵万分。”她笑,眼底藏着冷厉。

  常松莫名打了个摆子。“小姐,这无心果……的功效是……”

  “服下此果,会先昏迷一日夜,待醒来,服用者将听从睁眼瞧见的第一个人的命令,终生不违。”正因手握此宝,常如枫方敢行此买夫计划而不惧。

  常松脸色发青,这才知晓常如枫的厉害。

  “所以喽!”她转身,将书柜回复原状。“匡云中肯与我好好配合便罢,否则,我就让他服下无心果,一生成为我的仆人。”

  满腹劝诫之语再也吐不出喉,常松只能嗫嚅说道:“小姐,难道……你一点儿也不渴望嫁个好郎君……呃,恩爱一生?”

  常如枫一怔,突地喷笑出声。“常叔,你……呵呵呵,你该不会以为世上真有爱恋一生这种事吧?”

  “当然有。”常松用力一点头。“老爷和夫人不就恩爱逾恒?”

  “我倒觉得爹和娘是相敬如‘冰’,冰块的冰。”常如枫一翻白眼。“常叔,别当我是三岁小孩好哄骗,身为常家人,我打小就知道自己没有选择伴侣的自由;为了维持无私的超然地位,常家人不得随意与外界通婚,以免因配偶的关系,坏了撰史时的公正。常家历代先祖,不是买来无父无母的孤儿以为婚配、便是自家人嫁娶,数百年下来,不知造就了多少怨偶,更使得常家人丁日渐单薄,这铁铮铮的事实是无法掩饰的。”所以她的当街买夫也不过是承袭祖先传统,岂值得大惊小怪的?

  常松默然低头,正因常如枫句句属实,所以他无言以对了。

  常如枫微一耸肩,笑着安慰他。“常叔,我都不难过了,你又在伤心个什么劲儿?况且我也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啊,不就各取所需嘛!”

  “这样小姐太可怜了。”常松为之鼻酸。

  “哪儿会?”常如枫媚眼闪出喜色。“常叔,我告诉你,早在买夫前我便筹划好了,一旦发现匡云中心怀不轨,我便喂他无心果,让他只能听命于我。然后,等我有了孩子,确定书斋后继有人后,我就再也不管他了,随他爱去哪儿、就去哪儿,我乐得清闲自在。你说,世上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吗?”

  常松眼眶更红了,但这会儿不是为常如枫而难过,而是为匡云中唉叹。那没长眼的笨家伙,一点也不知道自个儿掉进什么样的陷阱了,唉,他这辈子大概是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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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说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呢?还是说蒙尘的珍珠一经擦拭,万丈光华自然耀眼?

  不管怎么说,脱下百结衣、换上月白儒衫,洗净一身尘灰后的匡云中教所有人看呆了眼。

  他的五官端整,俊秀的眉眼微带稚气;深棕的瞳眸底别有一股飞扬的气息,给人一种十足潇洒帅气的感觉,就像……翱翔天际、自由自在的鹰,凭般勇猛、又不失优雅,正是常如枫最欣赏的类型。

  唔,这可有些小糟糕了!在她的计划里,需要许多东西,唯独爱情那等麻烦事儿是她避之唯恐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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