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一句,方无非陡然愣住。
储少漠生在康泰之家,父母、大哥极疼爱他,他为人又聪明,向来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做什么都会做到,所以他一向散漫、一派优闲,很少有他认为值得认真的事。
上次见他认真的神情是什么时候呢?方无非竟想不起来了。
他这个人,往往不须认真就会将事情做得很好,读书是这样,习武也是这样;长久以来,她习惯了他漫不经心的模样,现今看到他正经的表情,竟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些日子以来,她或多或少察觉到他的爱意,然而她从来没有想过,他对她的感情会深到让他认真起来。他一个认真的表情,需要多深的感情来换取?
这么多年来,两人一直是吵吵闹闹,他对她真的会累积这么深的感情吗?
一个认真的储少漠,一个会用如此坚定的目光看著她的储少漠,一个慎重要求她许诺未来的储少漠……
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
慢慢挣开他的手,方无非猛地站了起来。
「无非?」储少漠不解地望著她。
她察觉到自己的反常,敷衍地笑了笑。「商行里还有事,我先过去看看。」说罢,低头匆匆离去。
储少漠却是一脸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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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无风。
翻来覆去睡不著,方无非沂腾了将近半个时辰後爬起床。
看了看窗外,月色皎洁分明,明亮照人,她索性披衣起床,开门出去赏月。
将近十五,月儿渐圆,孤独悬在中天,洒下月色如水。
忽然忆起年幼时的事。
她与储少漠、薛皓三人一同长大,储少漠因家中世代书香,三岁便读书习字,到七、八岁时已颇有文采,因此时常教她与薛皓认字背诗。
印象中,他教她的第一首诗就是李白的「静夜思」。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诗简单易懂,然而他却教了好几天,原因就是她爱改词,念著念著,就被她改成「床前明月光,钱袋掉光光」。每到这时,储少漠就气得想揍人,而她与薛皓就哈哈大笑。
思来想去,她与储少漠的仇大多都是这些不值一提的小事,而两人就这么吵到十五岁,吵到他突然离家。
听到他离家的消息时,她没什么反应,只是耸耸肩翻个白眼表示不屑,然後照样跟著爷爷去商行,照样跟著薛皓到处玩,照样过她痛快的日子。
老实说,那晚躺在床上,却像有什么东西从心底溢出来,苦涩得将全部思绪淹没。
她伸出手在黑暗中描绘他的容貌,似乎清楚,却又很模糊。
储少漠,那个跟她吵了十多年的玩伴,原来没厂他竟会是这么寂寞。
也许,她对他定有一点喜欢吧?否则,她不会时常想起他微笑的样子,不会对著薛皓脱口而出「储少漠你这头猪」……
毕竟年少,那时的她哪里会想到,原来这样的牵念会是爱恋?
方无非明白了自己的心,心里却有一股倔强浮上来。
既然你可以毫不惦念地一走了之,我又为什么要记著你?
於是她开始刻意让自己忘记,忘记自己曾经恍然大悟对他的些微爱恋,忘记他的笑容、他的眉眼,忘记……他曾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
却不曾想到,刻意也是在意。
现在想来竟觉可笑,那么做不过是不想让自己屈居下风。
等到他终於回来,面对他,她依然用孩子气的倔强把自己的心动打压下去,即使他说要娶她,她仍不肯让他瞧出丝毫端倪。
那个人嘻皮笑脸惯了,谁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谁知道他是不是又在要什么花招?若是自己承认在意,反倒被他取笑可怎么是好?
思来想去,这般犹豫,於是仍然倔强著。
直到他说出那一句——
请你嫁给我。
他说得那么诚恳认真……
十多个春秋在心口滑过,年华似水,忆超他晶亮的眼眸与她清脆的笑声:心中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青梅竹马;原来,这就是心心念念。
储少漠,这次我可以信你吗?相信这不是两个孩子间的斗气,相信你不会再无故离开,相信我们也可以好好地在一起?如果我说我在乎你,那么你是不是不会再不说一声就丢下我?
「你在干什么?」
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深夜的寂静,接著有人拂了拂灾袖,坐到她身边。
储少漠看著她,微微皱眉。「你干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
方无非冷冷瞥了他一眼,转过头去,嘴里吐出一个字:「猪!」
「喂喂!」储少漠可不高兴了。「我没得罪你吧,干什么骂我猪?」
方无非斜瞄他一眼。「你哪个地方不像猪?」
「你……」顿了一下,储少漠决定据理力争,「有像我这么英俊的猪吗?有像我这么聪明的猪吗?」
方无非扫了他一眼,很不屑地说:「猪再英俊聪明也还是头猪。」
储少漠怀疑地皱起眉。「你到底怎么了?」
「没什么!」顶了他一句,她站起身准备回屋去。真是混蛋!以为随便说句「嫁给我」,她就什么都不计较了吗?好歹也要诚心诚意说句「我喜欢你」吧?
他伸手一拉,把她拉下来。「无非,你在生气。」
「哪有,我生什么气?」打死不承认,不就是这家伙莫名其妙求婚,又什么都不肯说,她有什么气好生?
就算原先不确定,这下也确定了。
看她气呼呼的,储少漠似乎明白了什么。
「因为白天的事?」
方无非眉一挑,样子分明是在说—你少管!
储少漠几乎难以克制地微笑起来,握住她手腕的手一寸寸地向下滑,与她滑腻柔软的小手十指交缠。
「你干什么?」这样亲密的举动让她感到不安,想要挣阔他的手。
然而他不放,怎么也不肯放。「无非,我那时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这不是开玩笑,我是真真正正地在请求你。」看到她的耳垂一点一点染上红晕,储少漠眸色加深,认真地说:「我真的很喜欢你。」
他喜欢她,从很小很小就开始喜欢。只是当时还年少,不懂什么叫喜欢,便以为两人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事。
直到他决定离开,才知道他是喜欢著她的,喜欢她被他气急的模样,喜欢她生气的表情。
轻描淡写的这一句话却足够教方无非停下一切挣扎。
他在说什么?他喜欢她?他喜欢她?
「有这么难以置信吗?」他轻笑,修长的手指抚过她光滑的脸庞,温情似水的目光在她脸上梭巡。「我说,我喜欢你,你明白吗?」
她开口,声音却有些颤抖。「喜……欢?」
「是,喜欢。」他笑,指尖抚过她的眉、她的眼。「我喜欢你,喜欢方无非,喜欢到要留住你一辈子。无非,我要娶你,这不是玩笑。」
不是玩笑,从来都不是,五年前离开洛阳的那一天,他就已对方老太爷许下承诺,他会回来娶她。
他想要她成为他的妻子,想要与她白首到老,共度一生——这从来不是玩笑。
「喜欢?」她怔了一会儿,忽然甩开他的手。「既然这样,为什么当年一句话都不说就离开?五年,你以为五年很短吗?一千八百多个日子音讯全无,这样很好玩吗?你喜欢我?我一点也不信!」
她要怎么相信?一千八百多个日夜,他若真的喜欢,怎会连一个消息也不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