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很久以前,在发禁未解,我还留着拙拙的学生头的时候,就很想找一本吸血鬼的小说——不是阴森恐怖、鲜血四溅的那种;也不能楚楚可怜,充满哀伤;最好是有点无厘头、有点幽默,还带有传奇色彩。找啊找啊,寻寻觅觅了好些年,始终没有心B中的男女主角。
那麽,何不自己写一本呢?
就在这样的情绪酝酿下,黎妃和杰的故事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展开了。虽然这是我的第一本小说,却是埋在潜意识里好几年的故事,如上我一直希望能找到一个心目中理想吸血鬼的怨念,杰的形象彷佛活生生的站在我眼前,催促我完成这本书。
我是个很喜欢看小说的人。写小说、看小说,几乎已成生活的一部分。小说描写生活,生活即是小说,虽然时而梦幻,时而夸张,但是人的情感与之间的关系,却是不变的;因为有这一份联系存在,让想像更具临场感,这也是看小说最痛快的地方。
小时候常幻想自己进入一个和现实不大一样的世界,有不一样的生活经验,因此造就了黎妃这个拚命追寻吸血鬼的角色。而写她的故事,正像开启了另一扇世界的门,让我有机会进入属於她那个不一样的世界。希望拿起这本书的朋友们,都能分享这本书的喜悦。
楔子
是夜,星子低垂,不敢与那皎洁亮圆的月华争辉,象牙色的光泽倾泻而下,洒在两个银白的身影上。
约莫十六岁的少年牵着一个七八岁大的男孩仰望着星空,银白色的长发在月光下更显得出尘不凡。
「盖恩,你又要走了吗?」男孩仰望着少年,悦耳的童音带有一丝深深的寂寞。
少年宠溺地摸摸男孩的头,似笑非笑地说:「下次我回来,你说不定都比我老了呢。」
男孩拉住少年的衣角,倔强的眼神中有着说不出的不情愿。「为什么那么久?难道不能不去吗?你这次才回来不到三天,有什么事情不能让爸爸自己去,而非要你去呢?」
「你爸爸有更重要的任务要达成。」
「什么重要的任务?你们大人全都出去算了,最好连班恩也滚出去,谁也不要留在家里,家里留我一个人就好了!」小男孩挣脱少年的手,就要跑开。
被唤作盖恩的少年一把抱起男孩,男孩别过头去,看也不看他一眼。
盖恩轻轻一笑,低声唤男孩的名字:「杰,你看那边。」
男孩用眼角一瞥,便又别过头去。「什么都没有。」
「你仔细看,瞇起眼睛,有一颗绿色的星星挂在天边。」少年用温柔的声调轻轻地诉说:「看到没有?和我们眼睛的颜色一样。那是我们的守护神,贝菈,最后的眼泪。当你想念大家的时候,你可以跟她说,她会帮你传递给你想传递的人。」
男孩突然睁大眼睛,指着那绿色的星星。「盖恩,你看!」
那绿色的星星晕开一般,然后慢慢膨胀,周围闪着宝石一般的绿光,丝毫不被月色所掩盖;在那绿光之中,贝菈之泪逐渐一分为二,其中之一卷走了所有的光晕,划破天际,快速消失在东方的天空。
前后不过一分钟的时间,夜,再度恢复平静,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般,贝菈之泪仍然静静地挂在天边。
盖恩的绿眸闪过一丝忧色,他放下男孩,沉默地伫立在月色下,良久。
第一章
绿草如茵,春风徐徐,学生们三三两两,或坐或卧,悠闲的享受午后难得的轻松;女孩们更是畅所欲言,尽情享受下午茶的聊天时间。
一群又一群嘻笑的女孩中,就属一个东方女孩最为引人注目;如果她是静静坐着就算了,东方女孩在这偏僻的社区大学虽然少见,但还不至于让那么多人瞠目结舌,而她……她、她竟然在草地上练拳法,还打得旁若无人!难道就如传闻所言,所有的中国人都会功夫,且越瘦弱的人越深藏不露吗?加上前些日子的足球队主将事件,让不少英国同学对这个东方女孩投以敬畏的眼光。这个东方女孩有一头长长的黑直发,小小的瓜子脸,娇小的身材,和英国的女学生站在一起,足足矮了快两个头,在英国学生眼里,简直是个小妹妹;所以她才一到学校,就有一堆「姐姐」想照顾她。
她叫黎妃,人长得娇娇小小的,名字也取得小鸟依人,但个性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就读医学系五年级的黎妃,不但个性好强,而且喜爱国术,虽然只学得几手功夫,却喜欢找人练习;才一踏进校园没几天,就撂倒了足球队的主将,造成这平静乡村大学的小小轰动,也让姐姐们对她更爱护有加。
其实黎妃并不想那么出锋头,足球队主将的事真的不能怪她,谁叫那英国佬太不识相,竟然毛手毛脚的想搂她的肩。练武的人对任何风吹草动都很敏感,他手还没放上来,当下一记反射性抱头摔就让他眼冒金星,不支倒地;接下来一个星期都风平浪静,再也没有半个男生敢借着带她认识环境之名,请她出去吃饭。
为了来这所学校,黎妃申请了好几个月才获得核准,成为交换学生,只因为该校处理这类的业务太少,加上地处偏僻,行政效率又出奇的慢;但也因为如此,黎妃一来到这里,就成为稀有动物。东方女孩在英国乡下就像台湾三合院中突然坐个金发碧眼的洋妞一样突兀,更何况是个会功夫的东方女孩。
加上男孩子总是血气方刚,老是喜欢打赌谁能追到稀有动物,才会一来就让黎妃这一记抱头摔成为风云话题。
其实以黎妃过去的傲人资历,要申请哪一间医学大学没有机会,但她偏偏要来这小不隆冬的社区大学。她当然是有其它目的的。身为台湾区魔怪巫术爱好会第一把交椅,不可能不知道席尔斯古堡是英国拥有最多吸血鬼传说、而且至今还有公爵世袭的城堡;也就是说,席尔斯家族还住在里面,他们家族出现过吸血鬼的传闻从来没有停止过。黎妃向来是以科学的角度看待这件事,她认为魔怪应该是指基因组合跟人类不大一样,但又很近似的生物。她念医学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能方便研究这些特异者跟人类的不同,说不定将来还能截长补短,赋予人类特异功能。
为了这个伟大的目标,她决定潜入敌营,找一个吸血鬼来研究研究。不过……她黎妃只是个小小女孩,有什么办法要吸血鬼让她研究呢?强迫?那当然不可能;那……就偷袭吧。她对自己的拳脚功夫有几分信心。山人自有妙计!黎妃心里得意的大笑。
一个冰凉的罐子直接贴在她脸上,打断黎妃的得意忘形。「黎妃,看妳练了那么久,喏,这瓶饮料给妳。」
「谢谢妳,亚里莎。」黎妃感激的接过饮料;来英国这几天,几乎都是亚里莎在照顾她。
亚里莎是女子足球队的队长,素来和艾瑞克不对盘,这次看艾瑞克吃瘪,心里直呼痛快。她长得高头大马,拥有一头灿烂的金发,是个相当健美的女孩;她白天上课,晚上到俱乐部打工赚学费,是俱乐部里最受欢迎的女王级人物,跟当地黑社会交情很好,连现在掌权的伊娃大姐有些事情都要靠她张罗。
「对了,黎妃,今天晚上我们俱乐部有很不错的派对,妳要不要跟我一起去?上次妳撂倒艾瑞克的事,我在跟伊娃大姐聊天的时候说了,她非常欣赏妳,叫我有机会一定要介绍妳给她认识。」亚里莎很喜欢黎妃活蹦乱跳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