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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幕

  「喂,妳听说昨天新春晚会上的好戏没?」一名女子用兴奋的声调说话。

  「天啊!别又来了……」躲在茶水间旁的逃生梯门后的她呻吟着说,这辈子为什么老是亲耳听见别人批评她的话?

  「什么事啊?看妳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妳不知道啊?昨天晚会结束后,在餐厅的男女化妆室前,贵部门的成芷小姐揍了敝处的课长一拳,把他的眼眶打黑,害得他今天请假在家遮丑。」

  「哇!好刺激喔!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她把耳朵压住,往地下一蹲,完全不在乎窄裙会不会迸裂,还是姿势好不好看。

  实在受不了这每个月一次的折磨,痛得要死不说;还会害怕到头昏眼花,每次都想要晕倒,她一定是在投胎时跑错边才会变成女生!

  一定是这样!否则她为什么这样讨厌女生所有的事物?不爱逛街、不爱打扮、不爱装出惹人怜爱的模样,在嘴唇上涂口红已经是极限了,再多没有。

  偏偏有人爱惹她,这些男人是瞎了眼不成?

  她已经够低调了,却还是躲不过他们的魔掌。昨天那个什么课长就给天借胆,敢来轻薄她,拜经期症候群之赐,她给了他一拳,好爽!不过……

  下场就是她在公司里又出名了……

  早上和同事打招呼,男人连忙侧身让路不说,连女人都用愤恨的眼神瞪她──妳怎么可以不识好歹的打伤我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妳凭什么得到课长的青睐?

  她也不想啊!真的……

  放下压住耳朵的手,叽哩呱啦的八卦报导仍持续着。

  还在讲?有这么精采?只不过是一张猪嘴和一个拳头而已,有什么好讲?

  她站起来,一阵晕眩,害得她又靠回墙上。

  「就是啊!长得只算清秀,又不是美到哪里去,还自以为是大美女的冷若冰霜,一点也不想让人亲近。」

  「可是我告诉妳们,公司里的女工读生们可迷她迷得厉害了,老是用崇拜的眼光追随她。」

  「欸,妳们想她有没有可能是同性恋?她老是对那些年轻美眉和言悦色的,是不是这样?」

  再离谱一些,不够离谱,她按着肚子凄惨的想。同性恋?她只是受那些小女生欢迎,这样就是同性恋?

  「妳这么一说,我也有同感,哪个女人不喜欢林课长?三高条件呀!人又长得英俊潇洒,她竟然给他一拳,打坏了他的俊容!」

  她差点没喷笑出来,英俊潇洒?他?那天下就没俊男了。

  「我们最好小心点,不要对她太好,免得她爱上我们,那可麻烦了。」一阵认同的嗯啊声。

  她又痛又好笑。好吧,最好离她远一点,她也落得清静。

  脚步声远离好一阵子,她才慢慢的推门走进茶水间,可是一杯水还没倒满,又是一阵脚步声传来。

  「成姐,成姐,妳好棒喔!」工读生林秀梅冲着她直叫。

  她拿着水杯转过身来,还没回话,就看到一张小嘴快速接近,和昨晚那张如出一辙。

  不过这次她没出拳,因为她把杯子里98℃的热水倒在自己的胸部上了……

  第一章

  淡淡的三月天,杜鹃花开在小山边,杜鹃花开在……

  北京城。

  又被骗了!什么春暖花开?冷到脖子都缩酸了。

  她拉着身上的大衣领子挡住吹袭而来的寒风。

  温度只有摄氏十度,这叫作春日融融?

  晚上她一定要想办法溜出旅馆去买手套、围巾。

  「成小姐,走快一点,别跟丢了!」地陪先生又在呼叫她。

  她暗骂在心,全队那么多人,就喜欢出她洋相,谁叫她是唯一比他年轻的人。

  没错,全是母亲大人的错,造成她陷在这北京览春团里挨饿受冻的。

  这团的成员全是妈妈公园舞蹈社的会员,年纪都是五、六十岁的阿公、阿妈,原本是老妈要参加的,没想到远在洛杉矶怀孕八个月的大嫂临时出状况,老爸、老妈只好连夜赶搭飞机到美国去照顾。

  而已经缴了钱的北京团,只好命她来参加。

  正好她的「烫胸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于是她请特休二个星期,逃避公司同事对她的注目礼。

  想到那个黑着一只眼的猪课长用他那幸灾乐祸的表情斜睨她时,更是让人忍无可忍,真想走过去再给他一拳,让他变成人见人爱的「潘达」!

  摸着胸前的伤口,仍让她隐隐作痛。

  当热水淋上去时,她只觉得一阵刺痛──耳膜刺痛,林秀梅那可媲美消防车警铃的尖叫声就在她耳边不断叫着,让她忘了皮肉上的痛。

  接踵而至的人潮把小小的茶水间挤爆了,发现她烫伤,有人竟然叫着,「叫她脱!叫她脱!」

  还有人扭开水龙头,直接将水往她的胸部冲,嘴里还不停说着,「冲、浸、脱、送,冲、浸、脱、送……」

  最后她发起飙来,双手抱胸,像美式橄榄球员一样,冲出人群,达阵成功,逃出生天。

  等到医院就诊时,皮肤科医生坐立不安,满脸通红的告诉她──「二级烫伤」要用沾有杀菌液的粗质纱布覆盖,两天换一次,两个星期就可痊愈。

  两星期之后,伤口是好了,但留下疤,一个形状很奇怪的疤,像是有人用牙齿在她柔嫩的皮肤上留下咬痕。这真是令人非常尴尬,将来她要怎样向配偶解释──那真的不是齿痕,是烫疤?

  会相信吗?别人会相信吗?她痛苦的压着胸前。「咳……林秀梅,妳还我清白,还来……」

  地陪突然在她身后大喊,「上车!回饭店用餐、休息!」吓了她一大跳。

  「成小姐,用完餐之后是自由活动时间,妳可别又一个人出去逛了!要去必须呼朋引伴一起去,确保人身安全,也别带太多钱,若没人陪妳,找我也成。」地陪一脸热诚和她的冷漠成对比。

  「好,我知道了。」

  地陪满意的点头,转身又招呼别人去了。

  她上车找自己的位子坐下,望着窗外的景色。

  北京城真的是历史名城,紫禁城、颐和园,处处是美景。奇怪的是,当她走在这些文化古迹时,一种熟悉之感油然而生,就好像她曾来过这里,在这儿生活过似。

  或许在面对古城时,都会有这种错觉吧?

  为了维护古迹,政府下令不能在北京城里架设电线杆,以免破坏市容。所以这连路灯都少有,一入夜,整个北京城就陷入一片黑海,让夜晚外出的人颇为胆战心惊的。

  不过听说这里治安良好,她也就没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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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光饭店的位置靠近城南,离天桥很近,大概走二十分钟就可以到了。她心里打算着,晚上就去看看闻名遐迩的天桥夜市。

  她背着背包,戴着刚买来的帽子、围巾、手套,很优哉的走走逛逛,还不时停下来买些零食吃。

  走着走着,她看到一个摊子上的小饰品,眼角瞄到隔壁摊子在下「猜杯子」的赌──猜猜看小球在这三个杯子里的哪一个里,压对了,一赔五。

  主事的小伙子手脚很俐落,但她的眼睛比他更厉害,她看到那人在大伙儿下注时,偷偷移动杯子,把里头的小球推到小桌子下,袖子里又掉出另一颗球。

  「你出老千!」她站到旁边大声的说。

  这一吼,围观的人全停下来看她。

  「小姐,妳不要乱说话,这可是光明正大的赌注,妳说我们哪里出老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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