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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页

 

  “可是……钱都没了。”

  拉克伦僵住了。他的眼睛里喷射出灼人的怒火。想到那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大笔钱,想起那些苦苦煎熬的日日夜夜……不,他不相信!没人会在短短三年内就把这么多钱花光——除非他过着一种该死的国王般的奢靡生活。

  现在,面对温尼弗雷德如此厚颜无耻的说辞,拉克伦已经不想再说过多的话了。他只是恶狠狠地冒出两个字:“没了?!”他几乎是咆哮着说出来的。

  那寡妇退缩了一下。“真的,我并不想把它们都挥霍掉。我曾经把它们藏在巴士镇的一间小草屋里,整整一年时间,我无所事事,哪儿都不敢去。可那样我又感觉无聊透顶,我需要热闹,需要有人陪我,于是我决定以一个风韵犹存的寡妇的身份出现在社交场合中。我换了名字,搬到了诺森伯兰郡,在那儿买了一幢别墅。我经常宴请宾客。我还赌过,虽说数额不大,可是运气不佳,结果也不比我父亲好……”

  “够了!”拉克伦雷霆般地吼叫起来,“你这个贱妇,你可是偷走了十万英磅!你再怎么也不可能花掉所有……”

  “我还有些珠宝首饰,”温尼弗雷德赶忙插话,“它们大多数还在,我只是最近才当了几件。还有那幢房子,我很快就要结婚了,之后我马上把它们给你。”

  “接受用我的钱买的房子?哈哈,我可真够荣幸的!”拉克伦用嘲弄的眼光望着她。

  拉克伦简直是哭笑不得。这女人居然不认为她的馈赠简直是荒唐之极,也根本没意识到她的每一样东西原本都是属于他的。

  她是一个轻浮的女人!一个白痴!-个自私自利的糊涂虫!过去在克瑞格勒时,拉克伦从没跟她接近过,所以还没认识到她会是这样一个货色。

  “我未婚夫肯定不会介意我的房子的,”寡妇继续说着,“他可能还会补偿我欠你的一些钱。他是一个极可爱的人,而且很有钱。他一定会拿出几百英磅……”

  “女士,你不要搞错,是十万英磅啊!”

  “哦,这个,当然了。会给你十万……英磅。”

  门突然开了,金白利探进头来,“拉克伦,你知道整个楼下都听得到你的声音吗?”

  “就算是另外一个郡的人都听到,我也不在乎!”拉克伦怒气冲天地说,“金白,你知道吗?这个女人偷走了我大半的财产。她居然厚颜无耻地说她的未婚夫会补给我十万英磅!”

  “噢,这个我也说不准,”金白利冷静地回答,“不过她的确已经跟我父亲订婚了。”

  ————————

  * 一般新人结婚,举行婚礼前连续三个星期天要在所属教区教堂等处预先发布公告,给人提出异议的机会。

  第十三章

  “这事可真是太滑稽了!”梅根从马上下来,一边感叹着,一边将母马“安布罗斯先生”交给了马夫。

  在梅根遇到德夫林以前,她就把这匹马以德夫林的名字的一部分——“安布罗斯”命名了。当然,这话要是说起来可就长了。德夫林一开始还真有些不习惯,可现在似乎已经无所谓了。

  他们去骑马时,梅根把塞梭和拉克伦的最新情况告诉了德夫林。梅根平时喜欢早晨骑马,但如果她想和丈夫一起驰骋,就得将就他的时间。他今天一早都在忙于公务,所以还来不及知道刚刚发生的新鲜事。

  “那你觉得哪点滑稽呢?”德夫林问。他拉着梅根的手一起往住处走着,“你是说,我又欠着苏格兰人一个道歉吗?”

  “不,不是……”梅根停住了,惊异地问,“怎么,你又对拉克伦怎么了?”

  “因为我先前不相信他讲的有关遗产被偷的故事,”德夫林心情有些沉重,“我还以为是他骗取同情的谎言。”

  “好了,好了,也许他根本没意识到你会这么想。我想这倒不必道歉。”

  “可我觉得有必要,你知道,我是一直戴着有色镜看他的。

  如果我一开始相信他说的,那对他的态度可能就会两样,我也不至于一听到马丢了,就匆匆断定是他所为,那样也就不会……”

  “噢,亲爱的,你觉得很内疚是吗?”

  德夫林微微点了点头,说:“是的,非常内疚。”

  “好了,这些就先不用管了,”梅根温柔地拉住了他的手臂,“现在的问题是,拉克伦在马斯特一事上很固执,似乎没人能改变他的决心。”

  “怎么?”

  “拉克伦像在惩罚一个孩子那样,对着马斯特兴师问罪。但其实马斯特是个浮躁的,没头脑的女人,拉克伦这么做究竟有什么用呢?我怀疑他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现在让他的堂兄弟看着她,问题没解决之前,马斯特哪儿也不能去。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拿他们怎么办。”

  “塞梭伯爵对此如何反应?”德夫林一边走一边问。

  “他也许还不知道——至少在我们离开前还没有人去告诉他这件事。但愿他现在已经知道了。我想这对他来说也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儿吧。”

  “昨天晚上我算是尽了责,该做的都做了,尽管不那么令人愉快。可今天的事,我一点也不知道,也真不好插手啊。”

  “你用不着自责,”梅根安慰他说,“理查德先生是我平生见到的最令人讨厌的人。但也真是奇怪,他这么-个人,却有这么体面的一个女儿,现在金白利打算嫁给拉克伦,我真替她高兴。

  拉克伦是个很有魅力的小伙子,他会让她的生活充满欢乐的。”

  德夫林扬起了眉,“啊,亲爱的,我的记忆力没出问题吧?我记得昨晚我曾告诉你说塞梭不同意这门亲事,而且是一口回绝了它?”

  “是的,我怎么会忘呢?不过,我的第六感觉告诉我说,那两个人还是会结婚的。”

  “你真这么想吗?”

  “那当然。”

  金白利打开自己的房门时,希望还能见到拉克伦站在温尼弗雷德的门口,她想听听他有什么打算。早晨他和那寡妇谈完话后,恼怒万分,把那寡妇“押送”回房时,派了个仆人去找他的堂兄弟来,他呢,就站在温尼弗雷德门口等着他们到来,以防她逃跑。他准备等他的堂兄弟来接班后,再去好好理理头绪,想想这事。金白利也回屋去了,想着该怎么同她父亲谈谈。

  金白利打算直截了当说出自己打算嫁给拉克伦的决定。这没什么好隐瞒的,也没什么好争论的。父亲可能会暴跳如雷地大吵大嚷,不过她早已习惯把他那歇斯底里的长篇说教当耳边风了。

  这些年来她练就了一套功夫,就是对父亲的话左耳进右耳出。

  不过关于拉克伦的继母,也是金白利未来的继母温尼弗雷德的事,就完全不同了。虽说父亲对她无情,但金白利可不愿伤害父亲。和女儿断绝关系塞梭一点也不会伤心,这一点金白利是十拿九稳的。可是,关于那寡妇……

  他真的爱那个寡妇吗?

  有可能,但也不能肯定。塞梭会不会真爱一个人,金白利对此是深表怀疑。过去的岁月中,他一直宣称自己爱着那个死去的女人,可就金白利看来,那根本不是爱,只是一种自欺欺人。

  现在,他想再次结婚是因为家中需要一个女主人。他不会把希望寄托在金白利身上,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漠不关心,而且终有一天她要嫁人。塞梭想找一个能长久满足自己需要的人。他之所以选择了马斯特寡妇,大概是她善于交际,在他们生活的社区中很受欢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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