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墨见他紧张的神色,忍不住顽皮地一笑。「没有啦,既然你没有意见,那么我们还是跟长辈们商量一下吧!这两天你妈跟我妈真的都不敢打电话来,那天可能真的被我吓到了。」
乖乖女威胁着要离家出走,能够不吓人吗?更何况肚子里面可能还怀着一个孩子呢!万一真的跑得不见人影,那可怎么办才好?
「我看这样妳才能清闲一下,不然被两个妈妈疲劳轰炸,我看妳早晚要喊救命。」他没好气地说。
「没关系,反正还有你会来救我嘛,老公。」她甜蜜蜜地说。
「再喊一次。」他满意地命令着。
「讨厌,好肉麻喔!」她拍了他肩膀一下。
「就是要肉麻的,不肉麻的不要喔!」他很坚持的。
见他不肯放弃,筱墨只好微红着脸,再喊了一次:「老公。」
他满意地咧开嘴笑了。
「你真的很讨厌耶,季天牧。」她受不了地说。
他得意地笑了笑,在她脸颊留下一个响吻。「在这儿等我一下,老婆,我去洗个手。」
摸着脸上还残留着的触感,她看着他高大的身影推开门进去屋里,她的心里有种甜滋滋的味道在蔓延着。
老婆。
他叫起来还挺顺口的嘛!
她唇边的笑意还没消失,他已经去而复返了。手里端着两杯茶,他将一杯递给她,拉她在回廊前坐下。
「筱墨,我打算等办完婚礼之后,来筹办我在台湾第一次的摄影展。妳看好不好?」他决定回台湾是对的,除了得到一个很棒的老婆之外,他的创作力也重新找到立足点,最近的作品他都很满意。
「那当然好啊!我好期待喔,我以前就一直很喜欢你的作品耶。」她雀跃地说,真的感到很高兴。
「嗯,届时展出时可能会有几幅妳的照片,不介意吧?」他最近拍了不少以她为主的人物写真,拍出了她各种迷人的风情,拍出了她的温柔与可爱。他自己很喜欢那一系列的作品。
「真的吗?」她惊喜地问,虽然知道他拍了不少她的照片,却不曾想过他满意到要把照片拿去展览。「啊,这样不就全世界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他偏过头去问她。
「知道你疯狂迷恋自己的老婆啊!」她笑咪咪地说。
天牧愣了一下,这才勾起一抹暧昧的笑。
「那又怎样?我就是疯狂迷恋,犯法吗?」他瞇起眼逼近她问。
她没想到得到这种回答,脸一下子胀红了。「我只是开玩笑啦!」
「嗯,可我不是开玩笑。」他说着凑过去,结结实实地吻住了她。
筱墨一手轻抚着他粗糙的脸颊,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认真地响应了他温柔而缠绵的吻。
「天牧,等你开摄影展的时候,可不可以邀请一个人?」她靠在他的肩膀上,轻声地问。
「什么人?」他好奇,什么人让她要特别提出来,请求他邀请?
「辛蒂的母亲。」她轻声地说,然后盯着他,看他的反应。
他身子一僵,然后才放松下来。「我可以寄邀请卡给她,但我不确定她会不会来。」
她搁在他肩膀上的手揉了揉他僵硬的肌肉。「没有关系,慢慢来。我想她其实也是很寂寞的,唯一的孩子没了,你就代替辛蒂尽一点心意。如果她不愿意来也没关系,逢年过节你还是给她寄张卡片,打通电话,至少让她知道还有人关心她。」
「嗯,这是个好提议。」他将她搂进怀中。「我真是娶到一个善良的天使了,这么懂得为别人着想,这么温柔。」
「我们的爸妈都只有我们一个孩子。辛蒂的母亲也是。所以我能体会她的心情,一定格外痛苦,格外难以承受事实。虽然已经两年了,但是我想她还是很需要关心。」
「妳说得没错,这我以前就知道了,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近她,而不引起她的痛苦。」他解释着。
「痛苦会慢慢被时间冲淡,我们的心意她也许有一天能够接受,这样不是很好吗?」她抬头看他。
他伸手摩过她眉角,原本有道疤的地方。「这里真的还有那个印记是吧,所以妳最后还是成了我的新娘。我好象应该感谢那棵树,或许我应该让女儿爬树,别让她玩秋千了。」
「又不是哪里都有个季哥哥,万一摔疼了没人呵护怎么办?」她皱着脸问。
「那就当老爸的来呵护啊!在她找到她的新郎之前,我这个当爸的就辛苦一点喽!」他笑着说。
筱墨也笑了。
她伸手摸了摸那个已经消失的疤痕,知道那痕迹已经烙印在她心里了。那是季哥哥新娘的印记。
她真的成为季哥哥的新娘了。
攀住身边人儿的手臂,她满意地将脸埋进他坚实的臂膀间,相信自己的梦想已经完全得到实现了。
她的嘴边漾起一抹甜呼呼的笑,柔柔地在春光中闪耀着。
那是幸福的光芒吧!
【全书完】
后记
因为要写【新鲜拔辣】这个主题,我挑选了未婚生子、青梅竹马、婚后恋爱三种故事类型来进行。青梅竹马其实大家很熟悉,不然不会被我挑进「拔辣」的类别中,然而事实上,这种类型有其进行上的困难度。
因为是青梅竹马,所以认识的时间长了,从小到大,究竟故事要从哪个时间点切入,实在伤脑筋。当然,我常会把时间拉很长的故事做出时间表,好比男主角几岁时发生什么重大事件,女主角当时又是几岁、做些什么。可是碰到青梅竹马,这个表列得更长。
选择故事的切入点,通常跟感情的演进有关。有的人感情开始于儿时的某段时间,但是又不可能从十岁、八岁开始写起,只好写了个楔子,把那个点单独抓出来,放在文章起始之前。有的故事从十四岁开始恋爱,于是乎就从这边开始进入第一章。
话说回来,以上说了这么多,就是要说一件事情,青梅竹马的时间切入点实在很费工夫思考。开始得太早,篇幅不够写,小时候的事情着墨太多,怕后面不够篇幅发展让爱情成熟。另一方面,也很怕说故事能力不够,让故事的张力跟吸引力减弱了,然后惨剧发生,读者看不到三章就摔书了。
承上面的所谓结论,我做出了一个结论后的结论,就是写这种题材,是作者自找麻烦。尤其是像我这种才华、能力不足的作者,哈哈。所以本人决定,大约在我忘记这个教训之前,不会再写这种题材了。(笑)
把离题的话说回来,我会选择从天牧跟筱墨的重逢开始写,是因为对季天牧来说,这里才是他爱情的萌芽点。
只要是作者,大多难免会在主角的身上表现出部分的自己,就像熟悉清的朋友,可能不难从我的主角看到一些我的嚣张跋扈跟任性。
但是我在写筱墨的时候,忽然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居然也写了这么一个善良温柔而又坚强的女生,我横看竖看倒是哪里都不像我。所以我原先要把天牧写得更不温柔体贴、更粗糙一些,结果却被女主角的善良给影响了,反倒让他逐渐展现出细致的那一面。
写稿的某天,我无聊打开档案一看,猛然发现这本书居然是我在狗屋的第四十本书,也是我个人写作生涯中的第五十本。忽然有种岁月匆匆过,人在山中不知日月的感觉。希望越过了这个数字之后,我依然能有更多的东西可以创作,能有不断从生活中重新找到动力的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