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痞子大侠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第 3 页

 

  「你可以自称在下、鄙人、小生,不然直接说『我』也可以啊!」

  「好麻烦。」他本来还想称大爷的,若非三餐不继,个儿长不大,哪会屈居「小爷」这称号?现在竟连「爷」都不能称了,可是……丁叮好像很希望他改变,那……改就改吧!「小爷……不,是我……那个姊姊,我们一起吃饭吧!」

  「好弟弟,乖弟弟,你真是我的宝贝。」丁叮天真无邪,就像疼惜山中兽鸟一般,一心认了这个弟弟。

  「嗯哼!」被冷落多时的丁还轻咳一声,拎着曲笛的后衣领,拉到自个儿身边,不再让曲笛有轻薄丁叮的机会。

  「爹爹,你怎么对弟弟这样粗鲁?」丁叮不依了。

  丁还这回却不顾女儿的娇嗔,双目如剑,直刺曲笛面庞。「曲笛,今年几岁了?」

  「十二。」面对丁还,曲笛可没有对丁叮的那等好脾气,当下声音冷了三分。

  「咦?」丁叮惊呼。「你居然长我四岁?可是个头……」她瞧曲笛瘦瘦小小的,还以为不过是个六、七岁的童儿,想不到竟有十二了。霎时,她眼眶泛出水雾。「这么一来我的弟弟可不是没有了吗?」

  曲笛真心地喜欢丁叮,看她要哭,心都慌了。「姊姊莫哭、姊姊莫哭,妳不喜欢我十二岁,那我改……就八岁怎么样?」

  这年龄可以随便乱改的吗?丁还真是啼笑皆非,但也从两人的相处中发现,丁叮似乎真是曲笛命里魔星,任曲笛奸滑狡诈,他对丁叮倒是一片诚心。

  嗯……曲笛是匹野性难驯的良马,非给他找个笼头套上不可。若天意注定丁叮就是能制约他的人,那么成全他俩或许也是件好事。

  「你们两个都不要吵了,我现在宣布收曲笛为徒。不过依规矩,入门者为先,所以曲笛虽然年长于叮儿,但按礼还是得称叮儿为师姊。曲笛,你磕头拜师吧!」

  丁叮闻言,拍手叫好,她就是想找个人来疼啊!「太好了,弟弟换师弟,也行也行。乖师弟,你快拜爹爹做师傅吧!」

  就见曲笛坐在那儿,眼珠子骨碌碌乱转。不久前丁还才说他没练好天星步,不肯教他武功,不过半个时辰,丁还又改口要收他为徒,世上有这样便宜的事吗?

  一定有诈,日后对丁还得更加小心才是。

  曲笛天生别扭,一副倔脾气,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因此对丁还的防备心更重了。

  第二章

  曲笛自拜进丁还门下,就没有一天不问候一遍丁还的祖宗十八代。

  当然啦,丁还的后代——丁叮大小姐他可是喜欢得紧,别说骂她了,平常她说一,他绝对不敢说二。

  只是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丁还混帐却是不假,想他曲笛天纵英才,在苏州府的帮派群里也是小有名气;他肯认丁还做师父,那是丁还烧了八辈子的好香。

  可恨丁还不知珍惜也就罢了,只扔给他一本天星步,吩咐他一个月内练好。

  丁还不知,苏州府的好汉都去学拳脚功夫了,没人读书的。

  曲笛扯不下脸皮让人知道他目不识丁,只能拎着那本武林秘笈,日日夜夜咬牙切齿。

  那羊皮簿子也不厚,三页而已,数数上头不过二百余字,加上十幅图像,想来应该不难练,奈何他看不懂啊!

  他反复思考了半个月,认定了丁还在为难他,硬着头皮不向丁还示弱。

  于是,他将练习目标专注在那些图像上。

  这天星步其实就是丁还师门的入门武学,文字是内功心法,至于图像则是参照天上星辰变化得来的高明轻身术。

  丁还师从玲珑门,也是一个古怪的门派,从来不向外招收门徒,讲求一切随缘。

  行走江湖若遇着顺眼的人,能收便收入门下,否则也不强求,待自个儿百年后,寻个山洞将一身所学封存,留待有缘。

  所以江湖上玲珑门徒说多也算多,偶尔几个人同时找到老祖先的埋身洞穴,一起练功,一同出师,从而轰动武林也是有的。但一、两百年间,无一有缘人得进玲珑门下,更是经常发生的事。

  像近百年,唯一公开承认自己是玲珑门徒的就丁还一人……现在可能要再加上曲笛了。

  这玲珑门也是妙极的门派,学武不先习高深武艺,而以轻身功夫入门。按照几百年前老祖先的说法就是:哪怕是头猪,让他在江湖上历练个三、五十年,也是可以成为一个二流高手的,但先决条件得是,他能活那么久才行。

  江湖舔血的生活不好过啊!比起练习一流的指、掌、剑、刀去跟人家拚死拚活,不如先学逃跑的招数,反正保得有用身;君子报仇,三十年也不晚嘛!

  其实丁还如果直接解释天星步的由来,曲笛定然将他崇拜上了天。他在苏州做混混时,最爱的就是朝人背后打闷棍,最不屑的就是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酸秀才。

  曲笛看不懂书上的文字,只能按图练习;但天星步参考的是天上星辰,何其深奥,他这样胡练,难免天天跌得鼻青脸肿。

  这一日,他刚学到第四幅图像,左脚踏上右脚,腰一扭,两手缠得像麻花似,整个人倒栽葱地滚了下去,直到与道旁一棵大树来上一回亲亲密密的接触,才停了下来。

  「唉哟!我操你的辣块妈妈不开花……」他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臭老不死,该杀千刀的丁老头,这什么鬼天星步,肯定是骗小爷的,他娘的,哪有这等折腾人的功夫?」

  「师弟,是你在那里吗?」一个温婉如清风的声音传来,原来是听闻呼痛声前来寻人的丁叮。

  「不在不在。」曲笛赶紧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上,他也知道自己的武功烂,因此每次练习都避着丁叮,不让她瞧见自己的狼狈相。他好歹是个男人,很要面子的。

  「哎呀!」奈何丁叮听音辨位,一下子就找到了他。「师弟,你怎么满头血,告诉师姊是谁欺负你,我去找他算帐。」

  丁叮掏出怀里的手绢,轻柔拭去曲笛额上的血迹,眼里的怜惜满到都快溢出来了。

  曲笛感到一股温暖从胸口升起。

  「疼不疼啊?师弟,瞧你流了这么多血,待会儿我去溪里捉条鱼,晚上帮你炖碗鱼汤补补身子。现在你先跟我回去上药,然后再告诉我,到底是谁欺负你,让你……唉呀!」丁叮不检查他的身体不要紧,这一看,整张俏脸都刷白了。「哪弄的这么多伤?太可恶了,谁敢伤我师弟,师姊跟他拚命!」

  「呜,师姊……」想他曲笛几时被人这样看重过,就只有丁叮会毫无条件地对他这般好;果然他眼光好啊!一眼就看中了如此容颜绝世、性格温婉的好娘子。

  「师弟,你怎么尽是哭,也不说话,难道是怕仇人武功太高,师姊对付不来?没关系,师姊不行,我可以请爹爹出手,放眼天下,能当得爹爹敌手的人还没出生呢!」丁叮是气得理智尽消了,否则她定下心仔细一想,这深山密林中平日连樵夫都难得见上一个,又有谁会那么无聊,特地上山来就为了揍曲笛这么一个小孩子?

  「师姊,我没事,我只是感动,妳对我真好。」他发誓一定要讨她做老婆;乘机又在她怀里蹭上几下,啊!这师姊老婆的身子真香,比苏州第一楼的叫化鸡还香……呸呸呸,怎么把老婆比作菜了呢?他真是的……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