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很有趣。”她说。
“有趣?我才不觉得,”卓尔摇头。“万一是个三寸钉,或一个电线杆,岂不吓死人?”
“会有那么不幸的事?”刘芸细声笑。“那你就得想办法脱身了。”
“我从今天起把百合花送给你,如何?”卓尔说。
“你开玩笑!”刘芸脸色一沉。“我绝对不接受别人的二手货,这方面我很挑剔。”
“对不起,。我说着玩的,”卓尔伸伸舌头。“其实——这怎能说二手货呢?谁又能保证新交的男朋友以前没有过许多片段?谁能保证是双方的初恋?”
刘芸没出声,窗外却传来毕群的叫声。
“卓尔,出来一下。”他说。
他沉默、冷淡的站在那儿,阳光在他背后,令他看来非常阴冷,尤其他还穿了一身黑。
卓尔站起来,大方的走到门边。她的气质、她的风度就在这些时候显出与众不同,她绝对没有别的女孩那么扭捏作态,害羞谨慎的样子。
“有事吗?你也没课?”她凝望着他。
阴冷、漠然是属于他的,他今天看来特别动人似的,尤其黑眸中的温柔,令人移不开视线。
“我多数时间没课,”他淡淡笑了,温柔扩展嘴角,脑上线条也更柔和。“我只有九个学分。”
“你知道我是空堂?”她再问。她觉得整个人、整个心、整个灵魂都被他吸引往了,就因为那阴冷中的温柔,就是那漠然中的一丝情。
“明天——下午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凝视地。“吃完中饭我到你家接你!”
“好。”她点头。明天是星期六。
她对他已不再犹豫——是无力犹豫。他的强大吸引力是难以用任何文字形害,那只是一种感觉。
“今夜好好睡,”他轻轻说:“那地方是我答应你许久,而现在才是时候去的?”
他转身离去。那是——怎样的一个地方?
第五章
早晨,卓尔并没有提早到学校等那送百合花的主人,她根本忘了这回事,而目——送花的人必有目的,她迟早会现身,急什么呢?
下午毕群要带她去的地方完全吸引了她,他说过好多次,看他那神往的佯子,早已引起她最大的好奇心。两堂课结束,她迫不及待的赶回家。
等车的时候,她又遇见了韦成烈。既是自己的助教,她当然点头招呼,只不过她心中奇怪,怎么这几天遇见他的次数突然多了?
这怀疑只是一闪而过,她没有仔细去想,因为韦成烈是个完全无关的人。
回到家时已是中午,卓尔匆匆吃饭,换衣服。她喜欢白色,她的衣服大多数是白色的,她今天依然穿了一身白。白色细麻纱有花边的衬衫,白色到膝盖的短裙,一双小白袜,一对白色平底鞋,看起来好清爽、好清爽。
刚在客厅坐下,门铃就响起来。一定是毕群,他总算得准时间。
“妈妈,我去了,或许不回来吃晚饭。”她叫,她很有信心,按门铃的人一定是毕群。
门开处,果然是一身黑的毕群站在那儿。他对黑色的固执不下于卓尔对白色。
“嗨! 可以走了”她愉快地笑着。她喜欢他的守的。“看我们俩,标准的黑白双煞。”
他摇摇头,再摇摇头,眼中尽是温柔。
“我不喜欢杀气这么重的名字!”他低声说:“我喜欢一切平和、温柔,还有爱!”
她没有出声,只愣愣的望着他。他那样阴冷、漠然的人说平和、温柔和爱,还用他独特低沉又有些暗哑的声音,总有一股说不出的特别感人力量。
或者——这就是他独特的魅力吧! 他不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但他有魅力,这是肯定的。
“你——带我去哪里?”她换一个话题。
“等一会儿你就知道?”他说。
门外石墙上倚着他深蓝色的脚踏车。他看她,说:
“坐在前面,好吗?”他指指脚踏车。“我们先去买个小提琴,然后去目的地。”
“你不是有小提琴了吗?”她问。
“我一直想另买一个,就今天吗!”他不在意的随口说:“你替我选。”
“我不懂提琴?”她立刻摇头。
“随便选一个,我也买不起贵的?”他扶着她上车。
他骑车带她到“功学社”,左看右看,终于选了个最便宜的,三百八十元台市。
“就这个吧!”他说。立刻付钱。
“这么便宜的能拉出好听的音乐?”她睁大眼睛。
“那就得看我的功力了!”他笑。
把小提琴盒子绑在脚踏车后座,他们再踏上路途。
其实也并不远,他带她到罗斯福路自大后面的基隆路上,那一带除了几个星散疏落的军营外,只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和田间纵横复杂的阡陌。
秋天的风凉凉的、清爽的,显得天好高,云好淡,山也变得好远、好远似的。毕群把脚踏车随意的扔在地上,就拿起提琴,领着卓尔往阡陌中走去。
田里的稻子刚刚收割完,干干的稻草味一阵又一阵的传来,双眼望去,一个人也没有,在那好高的天,好淡的云,好远的山下仿佛只有他们。
突然,一阵说不出的感觉冲激着她,她挣开他的手,在阡陌之间跳跃、奔跑,愉快舒畅的笑声传遍了田野,短短的白裙子飘动着,飞舞着,像一朵迎风的百合。
“卓尔,回来。”毕群大声叫她。“我拉提琴给你听。”
卓尔随手拔了一根长长的官司草,轻松的奔回来。
“你怎么找到这么好的地方?没有人,又——又——”
“又脱俗,是不是?”他打断她的话。“此地不能用美丽来形容,它只是脱俗,坐在这儿即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心中也一片宁静。”
“对了!就是这样。”她也不理白裙子,很潇洒的坐在田埂上。“你怎么找到的?”
“我曾在那儿服役当兵。”他指指远处的军营。“当时的日子很难捱,彼此间不熟,除了工作根本没话可说,又不准随便离营,我大多数的时间都坐在这儿附近沉思,看书,或拉提琴。”
“所以造成你更孤独的个性。”她说。
“不,孤独的个性是天生的,与服役无关,”他摇头。“你喜欢听什么?”
“不怎么懂,你表演最事手的!”她笑,两条小腿垂在田里摇呀摇的,好道遥自在。
他想一想,说:
“《小夜曲》,好不好?”
“好!然后你拉《流浪者之歌》。”她说。
“喜欢《流浪者之歌》”他本已预备拉《小夜曲》了,听到她的话立刻把琴放下来。
“听过几次,很感人,而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首曲子跟你这个人很配!”她说。
“是吗?跟我很配?”他微微一笑,开始表演。
虽然卓尔不懂提琴,也知道毕群的技术并不怎么好,生涩而不流畅,她听得出。但是他拉得很投入、很专心,音符不流畅,感情倒是丰富的。
一曲既毕,卓尔鼓掌如仪。
“好不好?”他凝视她。
“不怎么好,”她傻笑。“但是你能拉完一首曲子,我已经很佩服了。”
“我是无师自通,当然不怎么好,”他很有信心地说。“可是再过若干年,我有把握拉得更好!”
“到那时再演奏给我听!”她随口说。
“一言为定!”他重重的点一下头。他那认真又郑重的神情仿佛——这是一个允诺。
允诺,好吧!她可以算成若干年后的一个约会,那——倒也很好玩,谁知道若干年后大家变成什么样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