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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方老爷子沈著脸,亘望著沈博奕。两人僵持对峙了五分钟,方老爷子还是没有开口。

  沈博奕再向他鞠了个躬,转向方韶茵,伸出手。「我们走吧。」

  方韶茵站在一旁,脸上尽是感动与爱慕,伸出小手,放进他厚实宽大的掌心中。

  「茵茵!你给我坐好。」方父站起来喝阻。

  「你给我坐下!」方老爷子瞄了方父一眼,然後捧起热茶,徐徐啜了一口,没再说话。

  方韶茵和沈博奕相视一笑,两人牵著手迈开步伐,走向门口。原本挤在门口的一堆服务生也自动分成两列,目送他们离开。

  方韶茵坐上车,系好安全带後,忍不住噗了一声,捣著嘴笑了起来。

  沈博奕这时才松了一口气,靠在椅背上。

  「我完了。」她说。

  「怎麽了,还有什麽问题吗?」他一惊又从椅背挺起。

  「我会被我爷爷通缉,抓回去祠堂罚跪,这次,我看不跪个三天三夜,是不可能让我起来的。」

  他一听,再次放松。「没关系,我替你跪。」

  「你又不是我们家的人,方家祠堂哪是你能跪的。」她心里暖呼呼,娇嗔地说。

  「你嫁给我後,我就是你们家的半子,可以跪。」他启动引擎,想快点远离台中,以免夜长梦多。

  「谁要嫁你,你这麽鲁莽,我爷爷肯定不会答应。」

  「那我就带你私奔。」他一副理所当然地说。

  「你舍得放弃你那一大片流星群?」她哼了一声。

  他笑说:「我一直很纳闷,从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一直觉得你好像认定我很花心,我们以前见过吗?」

  「段月菱,我学妹,让你给始乱终弃。」她故意加油添醋,夸大其词。

  「月菱?!冤枉啊老婆大人,我只是带客户到她们店里挑灯饰、窗帘布料,怎麽就被说成始乱终弃,何况,她不是要嫁人了吗?」

  「厚——你倒是很清楚。」听他们好像密切地保持联系,让她很不是滋味。

  「那是因为她找我帮她设计新房……」他停了一下,嘴角邪气地扬了扬。「你吃醋啊?」

  「对,我吃醋,我是大醋桶,你不是喜欢做风吗?喜欢自由自在,那就不要来招惹我!」她一气,扭头不去看他,气自己在他面前老是无法保持优雅形象。

  他瞧她气得头顶生烟,扳扳她的肩,她一扭,将脸转得更远。

  他静静按下音响开关,音箱流出之前他曾给她听过的「Playing Love」,轻轻地诵著:「我原是风,却甘心成为你手上的一只风筝,无论我飞得多高,只要你轻轻一扯,我就会立刻奔回你身边。」

  方韶茵原本嘟起的嘴渐渐弯成上弦月,一双手爬满鸡皮疙瘩,忍不住回头笑骂:「很肉麻钦,这麽噁心的话你也说得出来。」

  他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前几天在书上看的,其实我也觉得挺噁的。」心里却嘀咕,不就因为某人爱听。

  她笑得东倒西歪,他却感觉自己从遇到她之後,一路兵败如山倒,再也潇洒不起来了。

  她的笑声才停歇没多久像又想起什麽,凑近他,直盯著他的眼睛问:「你为什麽喜欢我?」

  他分神看了她一眼,这才发现一件令人笑倒的事。「你嘴边什麽时候多了这颗三八痣?」

  「喔……」她手一拈,嘴边的黑痣就掉了下来。「这不是三八痣,是叫克夫痣,我想说日本人也很热衷面相学。对方如果稍有研究的话,看到这颗痣,大概会吓得屁滚尿流,也就不敢再提什麽亲事。」想起爷爷上了饭桌才看到她脸上这颗痣时,青筋浮起又不能当场拆穿的恼怒表情,她也是冒了好大一阵冷汗。

  这会儿换沈博奕笑到无力踩油门。「亏你想得出来,我真的会被你打败。」

  「喂!你还没说,为什麽喜欢我?」

  他边笑边回答:「你这麽美丽迷人,这麽足智多谋,男人会喜欢你,很奇怪吗?我也是男人啊!」

  「就知道你是外貌协会!」她又冒了气。「那以後我变老,皮肤松垮垮,满头白发,满脸皱纹,你是不是就不爱我了?然後又去把年轻美眉?」

  沈博奕拭了拭汗,突然感佩起孔老夫子,他是如何在两千多年前就悟透「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你说啊!」她又逼近。

  他手一揽,将她捞到怀里大大地亲了一下才放开。

  「别想用这招就混过去。」她气喘喘地推开他。

  他笑笑,认真地想了想,说:「其实,我是先喜欢上一只橘色章鱼,後来才爱上你的,所以不能算外貌协会。」

  「橘色章鱼?」

  「就是你用来夹头发的橘色章鱼。」

  「咦?」她的确有个章鱼造型的大发夹,可是……他怎麽知道?

  她认真想了想,突然脸一热。「你看到我了?!那次在我住处一楼的咖啡馆,你看到我了?!」

  他忍著不敢笑,怕被揍。

  「啊——我不要活了……」她哀呜。

  他虽不笑,却壤心地补上一句。「还帮你把踢了大老远的凉鞋捡回放在你脚边。」

  「天啊,让我死了吧!」她把脸埋进掌心中,激动得不知该躲到哪里去。

  他揉了揉她和服下露出的白晳颈子。「傻瓜……不管你变成什麽样子,我都一样爱你。」

  一直不好意思抬起头的方韶茵,在听见他真挚的话语时,一双眼睛在掌心中眨了眨,想眨去亘要泛滥的泪水,不愿承认潜意识里隐隐害怕,有一天他会像家中那些风流成性的男人,激情过後就开始不安於室,何况,他原本就是像风一样难以安定的男子,这一刻,她不安的心总算感到踏实了……

  她起身坐好,缓缓地移向他,然後轻轻地往他脸上一啄。「我也爱你。」

  沈博奕笑了。

  过尽千帆皆不是,他终於明白了自己追寻的,原来就是这样一个玲珑剔透,教人磨心却又恋恋难舍的女人。

  【全书完】

  后记

  圣经说,女人是由男人的一根肋骨变的。想想,从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多痛啊!由此可证,女人天生就是来让男人「疼」的。

  所以,女主角奉此原则,让一向随心所欲、潇洒来去的男主角辗转反侧,摸不透地的心思,却又舍不得放手;明明就是郎有情、妹有意,偏偏总是看著她翩然离去的背影。

  爱情里,男人要比女人单纯多了。

  你说爱他,他就信了,就乐了,就安心了,女人不仅要听男人说爱,还要他不断地说,诚恳地说;光说不够,要再加上行动证明。女人敏锐的第六感,不时如雷达探测般检视男人是否心口如一,眼光有没有飘忽,行为可有异常,顺便清除他身旁五百公里内的可疑女子。

  为此,男人经常要疲於奔命。

  两性讲座里,女人与男人参与的比例是一百比一,而那个一,通常是不小心走错了演讲厅。女人如此精心钻研爱情,男人哪里斗得过?

  也难怪乎男人一碰上了爱情,最常发出的感叹就是「唉……你们女人哦……」简直有苦难上一口,有理说不清。

  但是,也因为女人的心思如此细密复杂、百转千折,才能演化出千万种爱情的样貌,使爱情绽放出璀璨耀眼的光采。

  写到这,不禁要为我们苦命的男主角起立默哀一分钟……

  再说到女主角连开水也不会煮这件事,我得小小忏悔一下。

  实不相瞒,一直以来,对隔壶听音就能分辨水开了没有的人十分佩服。在伟大的笛音壶还没发明的年代,每次煮开水都让我坐立难安,三不五时就要去掀掀盖子,看看水滚了没,老妈交代,水开了还要再滚一下,我对这种「一下」,没有明确测量方法的单位实在严重缺乏概念,经常都死盯著不断冒泡的开水,犹豫著要不要开火,最後,不禁想问——「泡泡要滚成几公分大才可以关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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