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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悦赞赏的对她竖起大拇指。“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妮亚也,如果你能记住乐团的名字更好,他们叫大满贯乐团,不是叫什么奇怪乐团。”

  “真搞不懂那种吵死人的音乐有什么好听的。”妮亚嘀咕着。

  那是一个在酒吧驻唱的中国乐团,团员只有三个人,来自台湾,人气一直不高,也不红,可是星悦自从两年前被同学带去一次之后就成为他们的死忠歌迷,只要有空,她就会往酒吧里钻,静静聆听一个晚上。

  “如果你搞的懂,那我就没搞头喽。”星悦笑了笑,嘴里塞着吐司还哼着歌,满不在意的翻阅桌上的杂志。

  “星悦小姐,你的意思是,妮亚跟你有代沟喽?”妮亚一副要算帐的样子,哪怕星悦可是未来幸家的女主人,只要在这个房间里,她就是星悦的保母,保母是有资格念她的。

  “代沟?”星悦抬头想了想,心无城府的说:“我二十二岁,你四十三岁,我们差了二十一岁,应该有吧。”

  看到妮亚七窍生烟的名副其实黑脸,她露出贝齿调皮的一笑,又把视线钻回杂志里去了。

  她的手不经意的翻了一页,整个人蓦然一震。

  那是锋乐团的新闻,篇幅不大,但这足以证明,他们已经红到海外来了,连美国的杂志都报导他们的近况。

  她垂眼凝眸望着照片里的三个人,分别是团长兼贝斯手安令崇,主唱兼吉他手的阿锋,以及她不认识的鼓手吴玟瑶,歌迷匿称她瑶瑶,留着一头埃及艳后滑溜及腰直发的她,冷艳中性的形象使她拥有许多同志歌迷。

  不知道阿麒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锋出道的鼓手不是他?

  她知道阿麒的梦想就是大出风头然后衣锦还乡,有什么可以让阿麒放弃这份梦想呢?是不是他父亲又逼他回去接管饭店了?

  这些疑问都无法获得解答。

  因为,早在三年前与毛诞葳不欢而散的那一夜,伤心的她,隔天就冲动的去找幸泽华,表达她想尽速离开台湾的想法。

  幸泽华先是安排她离开南湾,到了台北,又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她一同搭机飞到了夏威夷,就此展开她的新生活。

  其实她在机场曾用自己的手机打阿锋的手机,只是不等他接听就讪讪然的挂了,既然她离开了南湾,这件事他不会不知道,他都不主动打给她了,她又何必自作多情呢?

  抱着失落的心情上飞机,抵达夏威夷之后的她,被一连串忙碌的日子给填充得满满的。

  这当中,虽然她曾后悔自己一时的冲动决定而打给阿锋,然而接他手机的却是个女生,对方表示是他的助理,也表示他不方便接听电话。

  她知道锋乐团已经在台北展开录音工作了,她打去的电话每次都有人挡了下来,就如同她一样,打电话给她的人,也都必须经过妮亚的过滤。

  她了解那种情况,唱片公司在过滤“闲杂人等”,而她就是那个闲杂人等,虽然明白,然而还是有些怨怼,难道他就要这样跟她断了联络吗?

  这个疑问现在已经得到了解答——他们真的就那样断了联络。

  三年了,有太多太多的话还没说清楚,他们甚至连亲口对对方说出分手也没有就这样分手了,当年她对南湾万念俱灰去找幸泽华时,没有想过他们会从此不再相见。

  是她太冲动了,后悔也无济于事,思念阿锋让她哭湿了好多个枕头,每当想念他们这段莫名斩断的情缘时,她只能独自心痛。

  成为W集团三年来的品牌代言人,在集团的培训下,她三年来大有斩获,陆续在几个世界级的比赛中勇夺少女组冠军,她的身价也水涨船高,成为全球冲浪界最看好的明日之星,她被匿称为冲浪公主,更是幸泽华的掌上明珠,他经常与她公开亮相,这更抬高了她的身价。

  然而这些接踵而来的名利和礼遇都无法让她轻易忘记她的初恋……

  “怎么了?怎么不吃了?”妮亚看她骤然将吃了一半的奶油土司搁下,星悦的食欲也是她的责任。

  “没什么,好像有点消化不良,我等一下再吃。”

  她又看了一眼杂志上三个人的合照,她的学长安令崇长发飘逸,鼻梁架着黑墨镜,吴玟瑶戴着一顶大牛仔帽,根本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而阿锋……

  她的手指轻轻抚过照片,阿锋的庞克头一点都没有变,他斜背着吉他,表情傲然,据说他的歌迷是锋乐团最多的,还曾有激动的韩国歌迷为他殉情过。

  这些关于他的事,如今她都得从媒体得知了,一开始是刻意去找寻他们的消息,现在虽然不再刻意,但不小心看到,还是会让她惆怅好久。

  她凝视着窗台外洁净修长的海滩,椰树在窗外沙沙摇曳,她嗅闻到熟悉的海水味道,藏着那年夏天的所有回忆。

  她不由得轻启菱唇,悄声在心中对那个她思念由来已久的人问候。

  “嗨,大魔王,你好吗?别来可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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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碟娱乐唱片公司是华人市场近三年来最赚钱的唱片公司之一,旗下拥有无数的当红偶像,大多横跨演歌二线,每年为公司赚进无数钞票,其中以三年前一炮而红窜起的锋乐团为最,他们被喻为魔碟唱片的金鸡母,光是世界巡回演唱的收益就足以撑起一间上市公司。

  因此,他们拥有专用的录音室。

  他们也很跩,从来不上电视节目,也不上广播节目,只在签唱会和演唱会露脸,纵使作风高傲,但特殊的摇滚曲风仍然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歌迷拥戴着他们。

  人红,是非多,但礼遇也多。

  席坤静满意的站在录音室外盯哨,身为魔碟唱片集团的总裁之女,也是未来魔碟唱片的接班人,每逢锋在录音,她场场必到,这不但给足了锋乐团面子,也让外界对她和锋乐团的关系有无限的想像空间。

  没错,她喜欢阿锋!这是公开的秘密。

  她知道美丽强势精干的自己和阿锋根本完全不搭,但爱情是没有道理的,她喜欢阿锋,就像小女生崇拜偶像、迷恋偶像一样。

  是呵,她比阿锋大三岁又怎样?现在流行姊弟恋不是吗?锋乐团是她一手打造起来的团体,他们傲视全球娱乐圈,现在是一个连西方人也着迷的东方偶像团体,只要阿锋也对她有意思,她席坤静敢爱敢恨,根本不在乎外人的眼光。

  然而这些念头只能想想而已,三年了,她还是摸不透阿锋的心,除了在公事上接近他,私底下的他神秘到最高点,但她决定打持久战,她相信近水楼台先得月,等久了,人就是她的。

  “坤静,等一下一起吃晚饭好吗?”潘士群走了过来。

  他是魔碟唱片的行销部副总,他家和席家也是世交,双方长辈都很熟识,他一直积极在追这位总裁千金,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好啊。”她大方的答应,红唇自信的勾起。“等他们录完,大家一起去,我想他们也累了,我来做东好了,叫张秘书订位子,大伙好好放松一下。”

  潘士群知道自己没有反对的权利,锋乐团是目前两岸三地的天王乐团,三年来密集发行了八张专辑,还有一张跨海为东洋庞克电影做的原声带,每张都刷新乐坛纪录,打破了唱片界不景气的魔咒,他们走路有风,就连他这个高级主管也要敬他们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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