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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小狗?流血?」她此刻的大脑功能,只剩四个字的记忆容量。

  「现在怎么走?左边、右边?」他问,却也发现她依然未从震惊中恢复。

  沈博洋只好拿着她的电话,拨给蒋茗芳,问清大致方向后,将狗狗送去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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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狗的伤口已由兽医缝合,观察三天后出院,现在正躺在柔软的提篮里,乖乖地在沈博洋的车后座打盹。

  高速公路上,沈博洋一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紧紧握着柳沁雅的小手,像是怕一个不注意,她又要消失不见。

  他不知想着什么,不时发出低低的窃笑。

  「喂,你再笑,我就搭车回台中。」柳沁雅板起脸孔,警告他不准再提起那个乌龙事件。

  「好、好,我不笑。」他将她的手拉到唇边,亲了一下。

  「亏我这两个星期天天到店里报到,结果你不是被我的诚意感动,早知道第一次来找你时就打上石膏、拄着拐杖来骗婚。那个时候怎么没想到用苦内计呢?」他啧啧地感到惋惜。

  「你还说——」她瞪他一眼。「当时看到你袖子上全是血,就失去判断力了,怎么知道那全是狗狗流的血。你也不早点说清楚,害我差点吓死了。」她边说,脸蛋就红了起来。一向冷静的她,居然搞出这么大的乌龙。

  「这就足以说明你是多么爱我。」他笑得贼兮兮地。「女人啊!爱是心头的一块肉,怎么能忍受心爱的男人受到一点伤害。」

  柳沁雅被说得浑身发烫。「你的脸皮还真不是普通的厚。」

  「不这样怎能抱得美人归?」他看来十分得意。「你说对不对啊,爱神?」

  车子后座传来一声稚嫩的狗呜声呼应他的说法。他立即朝她挑挑眉。「你瞧,爱神也这么认为。」

  「爱神?」沈博洋为狗狗取了一个怪名字。

  「没错,为我们搭起婚姻的桥梁的爱神。」说完,一把将她揽过来,快速朝她嘟起的红唇窃了一个香吻。

  「小心开车啦!」她红着脸推开他。

  「老婆,你一点都不浪漫。」他抱怨着。

  「你现在想后悔还来得及。」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我老爸说,如果今天没把你载回家,我以后也没资格开发什么女性消费市场,他打算派我到越南工厂,勉强给我一个仓库管理员的工作糊口。」

  她吞吞吐吐地问:「沈叔叔真的不怪我吗?」

  「怪,怎么不怪。」

  她的心像被灌了铅,立刻往下沉。

  「怪你不早点进我们沉家门,快点让他抱孙子。我们都还没结婚,他连我们儿子、女儿的名字都取好了,你说他怪不怪?真是怪透了的欧吉桑。」

  「厚……」她忍不住槌他。「你这个人怎么十句话里没一句正经的。」

  「多谢夸奖。」

  柳沁雅知道她要是一回嘴,他肯定又要搬出她知道他那么坏还向他求婚的怪论调,索性撇开脸,望向晴朗的篮天。

  高速公路的尽头没入云端,而前方等着她的是一个叫「家」的地方,一个属于她还有他的家。她的心里涌上感动,眼眶缓缓变得湿润……

  沈博洋察觉她的沉默,摇摇握在掌心中的小手。

  她快速抹去眼角的泪珠,仰起脸,笑意满盈。「什么事?」

  「我一直想问你,我们那次相亲时,你对我的印象如何?」

  她抿抿唇,恶意地说:「糟透了,虚伪、应付,皮笑肉不笑,一副奸商的样子。」

  「喔……」他沉吟。「那你为什么想要找我做你的男朋友?」

  她被堵了口,闷闷地说:「我猜你这么狐狸,一定对这种角色扮演可以胜任愉快。」

  「喔……」他点点头。「原来,你对我一见锺情。」

  「什、什么?我哪句话说对你一见锺情了?」她急了。

  沈博洋戏谑地扬起嘴角。「人家不是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你觉得我这么坏,那岂不是爱惨我了?」

  「你——」

  「沈博洋,你亲爱老公的名字。」他眯起眼笑。

  「算、算你有理。」柳沁雅也忍不住笑了,不再跟他争辩。她早就被他打败了,这个无赖,让她无力招架却又抗拒不了,浑身充满自信的杰出男子。

  「老婆……」他喊了声,尾音甜甜地上扬。

  「嗯?」她柔柔地回应他。

  「我爱你。」

  【全书完】

  编注

  *想看沉家老三沈博文温柔地追了好久,才追到老婆夏明眸的精彩故事吗?请看【相亲相爱】系列之一·采花517《只想娶你当老婆》。

  *风流浪荡的沉家老二沈博奕,究竟是如何浪子回头赢得美人心,请看【相亲相爱】系列之三·采花近期《情人风流不下流》。

  后记

  还记得男主角想把女主角灌醉那幕吗?

  在写这段剧情时,嘴角一直隐隐抽动,想认其投入故事中的情境,却又忍不住回想朋友的老公当年追她时,醉到被抬回家的惨状……

  凡见过我那位朋友的人,就算社会经验老到,看人眼光准确,你都无法将一个玉瓷般的气质美女与「酒国英雌」联想在一起,就连本人已经和她交战数次,亲眼证实她的「功力」,平时见到她时,还是会忍不住欺骗自己,多么单纯美好的一个大美人。

  所以——

  千万不要以为亲眼所见就叫事实!

  朋友她老公——富年还是路人甲时,为了追求她,展现自己的男子气魄,找了一位男性友人当「帅哥与野兽」的对照组,约她到灯光美、气氛佳的PUB小酌。

  可能因为被她的美色冲昏了头,没细想为什么看起来纯净到犹如一张白纸的她会一口答应(毕竟PUB可不是良家妇女的正常活动范围),直到几杯琼浆玉液下肚,两脚开始有点悬浮时,才察觉到异状——眼前这位美女和她朋友两人不但喝得十分尽兴,而且一点醉态都没有?!

  当美女巧笑倩兮地邀他同饮时,他虽然已经有点意识混沌,但一个大男人岂可在人前露出犹豫和惧意?他豪气干云一连干了几杯后……

  隔天醒来,他感觉世界已毁,宁愿从此昏睡不起也不愿承认他被女人灌醉,而且就在心爱女人面前,被人以抬祭祀用的猪公的方式抬进计程车里……

  让人不禁为他掬一把清泪。

  可能是体质或遗传基因,朋友天生不易醉,所以,她老公后来也渐渐释怀。原来,不是他太嫩,而是她太强,她的手下败将多加过江之鲫,让人跌破的眼镜数量,足够令眼镜行老板颁座「特殊贡献奖」给她。

  不过,我们男主角可是商场狐狸,就算酒拚不过女主角,也要懂得保留实力立即改变战略,所以,想法单纯又被男主角电得心神不宁的女主角,虽然酒量绝佳,仍旧难逃坏心猎人的陷阱,哇哈哈——

  (谜之音:到底最坏的人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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