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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根喜欢马,她此时的心情如果没有泰勒强烈,也差不多。

  如果她有这匹骏马,不仅在本教区,甚至在整个德文郡地区,她都会骄傲得像公主一样。她的“安布罗斯先生”也会相形见绌,可是她没有因此而嫉恨此马。这马的确太神俊了。她想象出骑着它的样子,熟练的骑师可以发挥出它的速度。有人认为种马不宜女士,实际这是不公平的。这匹马太出色了,梅根喜欢得如同自己的一样。她异想天开地想求父亲将它买下。她想得到的东西只要合理,她父亲总会满足的。但是,她不得不打消这种念头,她乎可以肯定:哪怕是出天价,该马的主人也不会卖它。如果这种马属于她,“它”肯定都不会同意。

  泰勒停下车,她几乎没有感觉到。除非这时将这马牵到她面前,让她欣赏个够。她的目光紧紧盯在那马身上。她逐渐站起身,极想走近些。蒂法尼笑了,耳语说“捡点些”,她才醒悟过来,意识到这份失态,一个女孩子是不能走得太近,要想仔细端详别人的马匹,无论如何需要征得主人的同意。她这时转过身来,想征求那个人的意见。后者牵着马僵,见到清丽脱尘的她时,愣得忘了自己的骏马。

  他站在那儿,汗洋洋。脏兮兮的。然而在她眼里,这人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子。她也不考虑合适不合适,便将目光向他投去,那贪婪的神情恰似打量那种马一般。来人高高的个子,宽肩,身段优美协调,轮廓分明,浑身上下透着令人眩目的魅力。

  他慢慢抬起手,摘下帽子,这时,她甚至觉得这手也相当漂亮,那极为蓬乱的头发也特别优秀,黑得像沥青一样。随后,对方那双美得最令人惊叹的蓝眼睛中出现她的影子。她忽然意识到他正在注视她。

  那眼睛给她带来一阵震撼,她因此才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连忙将目光移开,多亏她帽子的宽边,挡住了那人的目光,也掩饰了她羞臊的脸色。她甚至都无法相信自己刚才怎么那样。她能想出的唯一借口,便是她极为欣赏这匹骏马,因为她发现该马的品种相当优秀……但是,她那样地盯着陌生人看,是断难找到借口的。她从来没有这么看过男人,她十分清楚自己刚才盯着那位先生看的方式极为不妥。

  他的相貌已经深烙在她的脑海之中,从那副尊容上看,他虽说穿得十分寒磅,他甚至连绅士们必备的颈巾也没有,但是举止则显得漫不经心,他好似见惯了他们这些人一样。感谢上帝,幸好他不是绅士。最少她希望他不是绅士,否则她的失态就会变成闲言碎语,传到她的朋友耳里。这些流言蜚语可能成为小酒馆里的话题,她能忍受这点吗?不,她忍受不了。上帝啊,她着了什么魔?

  真够幸运,蒂法尼没看到这些,泰勒的注意力也全在这马身上,他早听说过有这种血统的马,还能说什么呢,梅根想不出来,她想离开那儿。她决不想再将目光投向那家伙,后者显然体察到她的失态。

  “要是我能买下它就好啦,”那深沉的声音中透着为难的语调。

  “马主是谁?”泰勒想知道。

  “乡绅彭沃西将成为这种马的新主人,这可是值得骄做的!”

  梅根在东看西看后,又被那家伙的英俊外表所吸引,更有甚的是,两人的目光碰到了一起。真可怕,她几乎是忘了对方身份卑微。

  事情原来这样,她好一阵才缓过神来,急促他说:“我不相信。如果有这事,我父亲怎么不告诉我?”

  “你父亲是谁,他懂什么?”

  “乡绅彭沃西。”

  这回轮到他好长时间无话可说,随后,他微微地一撇那圆润的嘴唇:“哦,是吗,我至今也搞不懂,他决定建种马场与你有什么关系。”

  在多数情况下,这绝对是事实,然而,她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因为她父亲知道她极想得到一匹好马,看来,父亲打算用更恰当的方式来说这事,他不能像那家伙一样嘛,后者在说“种马”一词时,好似有种快感。讲这话总显得有些粗鲁,即使是泰勒听到了这个“词”时,也不自然地走开了,他甚至忘了自己刚才也讲过这话。

  那双蓝眼睛仍然盯着梅根,那直率的目光搞得她神情慌张。

  既然她再次注视着他,他干脆也盯着她,那行为就似她刚才的做法一样。她可以肯定他说,这是故意的,绝对是针锋相对的。面对在场的这一小伙人,只要他不挑明说这是在报复,她便无话可说,他的报复肯定不是微笑,而是更加恶劣的羞侮。这种挑衅行为岂是绅士的举止。这也表明了他的出身,时间稍稍一长,他便露出了缺乏高贵血统的本性,除非他认为对方欢迎他那种目光。

  上帝啊,谁让她先有这种行为呢?他有理由这么认为。

  “你一个人前来送马。”梅根脱口问,“送过马后,你会离开吗?”

  她的语调中透着某种期待,蒂法尼听到这话后斜眼瞧着她。

  那站在地上的男子注意到这点,他在极短时间内似乎有些迷惘。

  随后,他绽颜笑了,他笑起来也是一付凶相。梅根连忙打起精神,理智地起了戒心。

  “我是养马人,小姐,之所以由我送马,原因就是除我之外,别人都无法驾驭它。你可以想得出,如果此马得不到相应的照料,这马的前主人是不会放心的,对吗?再说,我还是骑师,所以我这个人相当有价值。你可能知道,我在这方面颇有经验,因为我能够像对待女人一样照料它;用温柔的手抚摸整个马身,需要时这手也能变得坚硬有力。当它焦躁不安时,就得重重地拍打它的屁股。”

  德夫林讲些什么疯话,他自己都不明白,他只想探看她的秀脸是否会羞得发红,就像她那可怕的红头发一样,几个人的脸色都没有羞红,但是这张脸红了。

  这家伙旁若无人,口沫横飞地开始侃侃而谈,德夫林如果做不到这点,他也就不是德夫林了。那位金发女郎听到他的胡说八道时,脸上流露出天真的垂询之色,他再没说下去。谁指望举止差劲的养马人能说出什么?

  乡绅的女儿气得发昏,她不加任何掩饰他说:“赶车吧,泰勒。我保证,不等他住下来,我便解雇他。”

  泰勒一勒疆绳,赶动了马车。这时,年轻绅士的回答传到了德夫林的耳里:“听他那话,我敢肯定,他没有恶意。最少,这不像是侮辱。”

  “他就会干这鬼事!”

  “姑娘说得对,”待马车走远后,两人对视一眼,莫蒂默对身旁的德夫林说。

  “说话婉转些,好吗?”

  莫蒂默顿时为之脸红。“这么说,我说话不婉转。我以前从没见过像她那样的姑娘。你说话倒是婉转,但是你却失去了那妙趣横生的语言。你又找什么借口呢?那位就是乡绅的女儿,而乡绅甚至不知道我们是他请到马厩中的宾客,或者说他不知道他已经买了一匹顶尖的好马。如果那年轻绅士立即送她回家,她再埋怨父亲的行为,又怎么办呢?”

  德夫林皱着眉头,因为他当时做事时,没有考虑到自己,但是他自我安慰他说:“所以,我们得来个小比赛,看谁先到乡绅家。你想知道谁是赢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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