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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她一把揪着晨庄就往店内另一个角落溜去,“跟我来。”

  晨庄被她拉得莫名其妙,“你不是想看那条珍珠项链吗?”

  “你好笨,人家早就知道你的目标是那条项链了。”她看得出来。

  他微笑,“这不是很好吗?”

  “好你个头,你到底有没有一点购物的常识啊?千万、千万不要让老板知道你中意某件东西,否则老板自然会提高价钱,到时候你当了瘟生、冤大头都不知道。”她咬牙切齿,却也没忘了小小声。

  他哑然失笑,“你指的是杀价的艺术,可是对于珍珠这一类的东西我还略知一点行情,如果他想要随便漫天开价,这招是行不通的。”

  她抚额地道:“天哪!像你这么迷糊善良的人,怎么可能斗得过店老板呢?人家都是做了几十年的生意人啊!”

  晨庄微笑了,“我爸也是生意人,还是那种千年老狐狸的,所以相信我,没有人比我更了解‘生意人’的心理了。”

  她眨了眨眼,气恼着他的天真,“哎哟!”

  他平常都笨笨的,虽然长得高大英挺的模样,可是善良得乱七八糟,买东西一定不知道杀价,就算给人骗了还会帮人家数钞票呢!

  他一个劲儿地笑,“别哎哟了,反正我们只是问问看,买得起就买,买不起就算了,你不也是这样想的?”

  “当然。”她冲口而出,小脸瞬间红了红。

  “那就走吧!”他握起她柔软的小手,轻牵着她往柜台走去。

  他小心翼翼呵护的模样,令芳缤不由自主的心里一暖。

  她本能地跟着他走,来到了店主人面前。

  第四章

  “我们想看那条珍珠项链,谢谢。”晨庄礼貌地道。

  店主人早把那方紫绒盒取过来,微笑道:“请看。”

  芳缤赞叹着捧起了那条柔润的珍珠,珠子和珠子之间不时轻敲出隐隐玉石之声,美得像一首诗。

  她实在爱不释手。

  “这串珍珠项链不是新品,相传是温莎公爵时代,公爵买来送给他最心爱女人的礼物,而这项链又有一个传奇故事……”店主人深深地凝视着他们俩,续道:“传说珍珠自己会去寻找有情人,牵就了一对良缘后会再度消失,直到找到下一对待撮合的有情人为止……这么周而复始的辗转红尘……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罢了。”

  芳缤轻轻地抚过每一颗圆润完美的珠子,叹息着,“我相信这个传说,它简直像有生命一样……你看它散发出来的光芒……”

  晨庄盯着她爱不释手的模样,忍不住对店主人道:“不知道要多少钱,您才愿割爱?”

  店主人微挑银眉,“啊!你们是买来当结婚纪念物的?”

  晨庄一愣,芳缤忍不住拉了拉他的手提醒,“呃,是啊、是啊!”

  店主人充满歉意,“很抱歉,你们小俩口看起来已经够幸福了,我想就不再需要这珍珠了。”

  他们俩闻言微微一愣。还有这种理论?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它,你摆出来就是给有缘人选购的,不是吗?”芳缤困惑地道:“为什么不能卖给我们呢?”

  店主人看了他们俩身上的服饰,微笑道:“听我说,你们已经结婚了,就不符合这珠子要撮合的对象,所以何不把这个机会让给别人呢?”

  芳缤直视入他眼底,读出他的心思,“最主要的原因是,你觉得我们没有这个能力买下它,对不对?”

  店主人至此才有一丝狼狈,“啊,你误会了。”

  晨庄挑起一边的浓眉,低沉道:“那么就请你出个价。”

  店主人看着他们,最后只好坦白道:“我买下它的价钱是一万两千元港币,所以你们至少也要出比一万两千元更高的价钱,可以吗?”

  一万两千元港币?!

  芳缤脸色微微变幻,不过她立刻冷静道:“就珍珠来讲,它的确有这个价值,但是我们的确不太可能花比一万两千元更高的价钱来买这个奢侈品,谢谢你。”

  晨庄沉思了一下,正要开口,芳缤紧紧地挽住他的手臂,“晨庄,我好饿……我们去吃晚饭好吗?”

  这是她第一次唤出他的名字。

  晨庄震动着,眸光倏然更温柔了。

  “但是项链……”他望入她眼底。

  “我不想要了。”她好怕他会一时冲动买下送给自己,要不然他为什么这么坚持进来呢?

  “但……”他还想说什么。

  她更加用力地偎近他,威胁道:“你忍心饿死娇妻吗?快快带我去填饱肚子,要不然我饿晕了,你是抱不动的喔!”

  他缓缓地挑起一边的眉毛,怀疑地咕哝,“抱不动你?”

  “快走啦,真的饿死了、饿死了!”她拼命的将他往外拖,等到两人离开了古董店十几步,她才松开了小手,“呼!”

  她方才在店里佯装妻子撒娇的模样实在太惹人怜爱了,这时她的小手放开了,晨庄反倒觉得一阵异样的空虚。

  “为什么急着把我拉出来?”

  “就算把你卖掉也凑不到一万两千块呀!”她掩着小嘴笑道:“再留在那儿只是让店老板看我们笑话,何必呢?”

  他瞪大眼,“你又知道我买不起了?”

  “韦大社长,不是我看不起你,”她一个劲儿想笑,拼命忍住,“只是……嗯……反正我们也没有必要花这么多钱买这么奢华的东西啊!”

  “但是你很喜欢它。”他指出。

  “没错,但是我也喜欢台湾故宫的翠玉白菜啊,难不成我们也要想办法把它给弄出来吗?”她拉拉他,“我真的饿了,肚子快要肩掉了……再不请我吃饭,等一下我就生把火把你烤来吃喔!”

  “我又不是烧鸭。”他啼笑皆非。

  她还好认真地打量了一番,正经八百地道:“嗯,你的确不像,因为身上没有什么肥油,人家肥肥的烧鸭烤起来是油水淋漓,好吃得不得了,你的肉……唔!烤起来一定是干干的吧!”

  他吓了一跳,“你真的想把我巴比Q啊?”

  她笑得好不开心,“哈哈哈……”

  晨庄欣慰地看着她的笑容,陡然有种想将她拥入怀中的强烈冲动。

  只要能逗她开心,就算真把他绑起来当乳猪烤,他也心甘情愿!

  ☆ ☆ ☆

  今天不知怎地,酒店的咖啡厅里来了一大票外国客人,笑语喧哗、高谈阔论著,从中午直坐到了下午六点还不甘愿,纷纷又点了吐司夹起司和香槟,边吃边聊笑着。

  更可怕的是他们十几个人都抽雪茄,那辛辣刺激的味道弥漫得整个咖啡座里都是,差点把阿细和芳缤给熏昏过去。

  等到晚上同事来交班时,芳缤的脸色已经快要绿掉了。

  她咬牙切齿,“这些人要是生在清朝,不被林则徐一把火给烧掉才怪!真是荼毒世人!”

  “芳缤,你被烟熏傻啦?林则徐烧的是鸦片,又不是雪茄烟。”阿细好笑道。

  “都一样啦,我们长年吸二手烟的下场绝对比吸鸦片还惨。”

  “幸亏不是天天有这样的客人。”

  芳缤忍不住叮咛着交班的同事,“敏敏,记得多煮些咖啡,咖啡味多少能解尼古丁。”

  敏敏一脸苦相,“我绝对不会忘记的。”

  “那我们下班。”阿细高兴地取过皮包,揪了她一把,“芳缤,你还在蘑菇什么?”

  “你先走吧,我想先去洗把脸。”她揉了揉脸蛋,好像都掐得出烟味。

  于是阿细先行离去,芳缤则走到饭店一楼洁净优雅的女厕里,好好地梳洗了一番才走回咖啡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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