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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灵严重受创的小六,泪如泉涌,哭得不可抑制,把多日来所压抑下来的情绪,全藉由这次发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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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阴荏苒,转眼冬去春残。

  唐君麟提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再度步入义园,而这是第几遍来访,唐君麟再也记不清了,他只知道每天下班后,义园成了他回家必经之路。

  李义亦在每天黄昏时,拉开大嗓门,一面坐在庭院中品茶,一面对着这个不速之客,大力咆哮着:

  「你究竟烦不烦?每天都来,吵得我烦死了!我已告诉你上百遍了,小六不想见你,你干嘛不死心,硬是来这碰钉子?!你又不喜欢她,目的也达成了,又来找她做什么?!好吧!除非你肯签下离婚协议书,否则她永远都不会原谅你当初的行为!」

  李义假意不欢迎再度登门拜访的唐君麟,但其实他的心肠比谁都软,见唐君麟宁愿死,也不肯签下离婚协议书,对小六始终痴心不悔,他心里比谁都开心,因为这足以证明唐君麟的心是火热的,并不如外界所描述的冷血,他不但深深地爱上小六,还到了不能没有她的地步。

  这几个月以来,唐君麟不惜放下身段,每天都来恳求李义透露小六的行踪,然而李义不是守口如瓶,就是对他破口大骂,再不就是爱理不睬。

  而唐君麟并没有死心,因为,他强烈的感受到李义其实非常高兴能见到他,否则大可关闭义园,偏偏李义都准时在这个时候将大门开启,然后站在大门口,等着他来访。

  唐君麟宁愿相信,李义是在考验他的耐性。

  这期间,唐君麟也自组一支搜查小组,去寻找小六,然而,找遏了整个香港,就是找不到小六。

  他还记得小六的心愿是开连锁花店,他还不忘要搜查小组去搜寻香港所有的花店,但这对搜查小组来说,无疑是一桩艰难的任务,简直比大海捞针还要困难。

  小六像一团泡沫,仿佛已在人间蒸发了。

  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唐君麟经历了前所未有的人生打击。

  自小到大,唐君麟要什么有什么,总是习惯扮演高高在上的王者,他的狂野与骄傲足够让他扮演好这个角色。

  可是,自从他痛失妻子后,他连笑都笑不出来,他觉得自己无法再像过去那样不可一世了。

  他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必须花更多的时间去培养他一天的战斗情绪,必须用更多的精力去调适他被抛弃的事实,亦必须比过去更加坚强一百倍,才能够完美的戴上王者的面具,不然他很难将他目前极为脆弱的心灵,给掩饰得完美。

  「你李氏集团虽然与我合并,但这期间,我也替你赚不少钱。」唐君麟直言。

  「你还好意思说!」李义气得口水直喷。

  「而这也是我的遗憾,我犯下人生的大错,对不起,我错了。」唐君麟深深的一鞠躬。

  「你知道就好,卑鄙无耻之徒!」李义碎碎念个不停。

  「我认错,并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手段当真卑鄙无耻下流。若不是我深深爱着小六,当我面对你时,绝对是另一种不同的局面,而不是如此的低声下气,我相信,你亦十分同意我的看法。」唐君麟诚恳而痴情的表示。

  「哼!」李义佯装有听没有懂,「求人还摆臭架子!」

  臭架子?有吗?唐君麟只好把姿态放得更低,而且一脸虚弱的叹道:

  「无论如何,都请你转告我的妻子,她丈夫,也就是我的心意。若是她不肯原谅我,不再回到我身边,那我一辈子都很难快乐了。」

  「哼!快不快乐,那是你家的事!」李义端着茶杯,一口灌进嘴里,再重重的把茶杯放回桌上。

  「是。请你务必把我的心意,转告我妻子,谢谢,我走了,告辞。」唐君麟对他深深的一鞠躬,表示谢意。

  李义也不只一次动容了。

  他每一次都忍不住想透露出小六的行踪,可是一想到唐君麟一旦知道小六的行踪,就再也不会来这儿任由他李义破口大骂,他就觉得很可惜。

  他多希望唐君麟能每天上山来让他骂上一回啊!他可是愈来愈喜欢这个外孙女婿了。

  算了,抛开个人私欲,眼下还是小六的幸福重要。李义斜睨着他高大挺拔的背影,老大人却孩子性情的嘟起嘴道:

  「你自己去跟她说,我可没那个闲工夫插手管你们夫妻的闲事。」

  唐君麟的俊容顿时溢满光采,迅速旋转过身子,「那么可以告诉我,她人在哪吗?」

  李义嘟嚷了几句,才心不甘情不愿道出两个字--

  「台湾。」

  第十章

  台湾鹿港

  鹿港,是台湾一处知名的观光景点,古迹胜地。

  在临海附近,有一独栋白色小木屋,远远眺望而去,宛如穹苍中一颗闪亮的星子,看来抢眼而诗情画意,醒目且独树一格。

  那是一间占地约二十来坪,起名「一见钟情」的花店。

  「一见钟情」有两扇非常独特的大门,皆以一种透明玻璃纸糊制而成。

  在右侧的玻璃纸门上,有一行字--

  寒烟漠漠起平沙,浩荡江天月半斜。

  在左侧的玻璃纸门上,也有一行字--

  万点依稀明蟹火,海风吹作一滩霞,

  这是日治时期诗人庄太岳,为鹿港八景所题的其中一小段诗词。

  目光再往上瞧去,不难发现玻璃纸门上挂了一块大匾额,奇特的是,匾额上题的并不是什么祝贺的话,而是一则浪漫的爱情故事,字体虽精致小巧,却清晰易办。上头写着--

  「有一天,我在半山腰撞上我的白马王子,我对他一见钟情。假如--我成了花店的老板娘,由鹿港开始做起,然后飘洋过海,一路做到全世界,一间接着一间,那花店的名字,就是『一见钟情』。」

  往店内探头望去,花卉种类众多,每一束花皆绑得精致而美观,亦个别附上一张小卡,旁边还有一本情书大全,适时供应客人最适宜的情话。

  附近人家都知道这间花店,因风格独特、店家老板亲切可人,因而声名大噪。

  而这女老板不是别人,正是小六。

  小六自回台湾后,为了尽快把唐君麟忘得一乾二净,她一直没离开鹿港半步,她日也忙,夜也忙,为的就是不想再忆起唐君麟。

  然而,想要忘记一个人,谈何容易?何况还是个至今仍被她深爱着的男人。

  当这间花店开张,取名「一见钟情」时,小六就明白自己根本没有把唐君麟给忘记,否则她不会将店取作这名字。

  她矛盾的思念着他、深爱着他,也痛恨着他,所以迟迟未寻找下一段感情。

  或许她开这间花店的用意,只是想留一个线索给唐君麟,测试他是否真这 绝情。她想,如果他爱她,终有一日,必会找到生活在台湾某个角落里,那样渺小的她。

  而当他找到这间花店,看见这间店名,必能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她所开的花店,因为,她曾向他提起过她的三大心愿,除非他心里根本就没有她,不然他应该记得这件事。

  时间过得很快,一年了,虽然她未能展现花店连锁店的抱负和理想,却也踏出第一步。

  现在是黄昏时分,店内客人络绎不绝,小六忙得不得了。

  忽然有个看上去只有十八岁左右的大男孩,害羞的上前询问着小六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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