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以食为天,上至高官贵爵,下抵商贾平民乞儿贫户,每天一睁眼奔波忙碌为的就是要填饱五脏庙,以物易物或以钱交易的市集团应人们的需求而产生。
新鲜沾露的笋簟菜瓜摆放在简陋的市摊上,鱼贩走卒充满活力的吆喝声,猪贩落刀如飞的身手,说多热闹就有多热闹。
赊一把青葱,摸些儿水蒜,来来往往,银货两讫,皆大欢喜。
“喂!客官们,枫桥白汤面一碗两文钱,汤头十足,面条硬是要得、好吃,快来喔!”
市集里,担着吃食的百家争鸣,蟹黄汤包。车轮饼、苏州枣泥麻、西湖藕粉、骊山火晶柿子,冷饮熟食应有尽有,弯曲的巷道内充斥着各式各样的香味。
突然,卖甜瓜的瓜农嚷嚷了起来:“小偷啊,又是你这疯子!三番两次净找我麻烦,这回非逮住你不可!”顺手抄起扁担,他气冲牛斗,抛下两篓水澄澄的瓜紧追偷瓜贼去。
他破锣似的嗓门和强悍的举动掀起市场一波热潮。
看热闹的人群喳呼得很,却不见有个出来主持公道的人。
双手紧紧抱住甜瓜的贼为求逃命,沿路撞倒菜摊的担子、豆腐店的砧板,连串的祸事形成了众怒。
不堪折损家当的摊贩卷袖持拳,那可怜的偷儿被逼进臭水沟的死角。
杀猪荣啐了一口痰:“我就知道又是你这疯婆,前两天偷我的肉才被揍个半死,今天还敢来偷,这次不让你死,我猪肉荣的名字就倒过来写。”
他满脸的横向衬着出油的肥肚,手拎着一把亮晃晃的切肉刀,威吓着瑟缩在壁角的身影,更添几分恐怖。
他见状,英雄气概炽长数丈,好像偷儿犯下十恶不赦的重罪,非除之以大快人心不可。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议论如何处置疯女的同时,她攒紧甜瓜觑了个空,由别人的裤裆中钻出去。大家又是一番破口大骂,旋即提足追赶。
眼看几匹驮重物的劣马挡住她的去路,毫不思索,她扑入一团高大的暗影里,籁籁发抖。
因为她的介人,马群不安地嘶鸣跺蹄。
男人不费吹灰之力,将她如小鸡般拎出来,立刻,她身上呛鼻的臭味使他锁紧斯文的眉。
甫将她放下,群情激愤的人已经赶到:“妈的,看她矮不隆咚,腿脚居然快得吓人,嘿嘿,你再跑啊,我就不相信你这死疯女能逃到哪里去,还是被我逮着了吧!”
“不如算了,你看她都吓成那样了,就当是施舍吧!”真正损失的瓜农于心不忍。
“怎么行!之前这疯丫头也曾坏了俺整锅的豆腐脑,为了这事,俺家那口子差点没跟我闹得掀屋顶,这口气说什么俺都要讨回来。”有人持反对声浪,是卖豆腐脑的老板。
他激愤的夸饰言论又得到附和。虽然损失的部分不过几片菜叶、几粒水果,但是三天两头就来一次,任谁都吃不消,所以给她一点颜色瞧瞧是有必要的。
“诸位乡亲,且慢。”一身栗色右袄长袍,长发绾于发心,戴四方平定巾,神色一派悠闲的男子开口。
他优雅绝伦的气度很具安定人心的作用,只见嘈杂喧嚣的气氛明显一窒。
他们经年累月在中下层讨生活,看得最多的就是人,眼前的年轻男子高瘦飘逸,举手投足都是读书人的气质,尽管他们全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大老粗,倒也知晓头戴四方平定巾的人大多是官员、贵族和读书人,身份低下的人是没资格戴方巾的。士农工商,读书人的地位远远高于他们。
这也是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的原因。
“华先生,你在这正好,这丫头经常坏了大家的营生,你知道咱们赚的是将本求利的蝇头小利,实在受不起三不五时的损失,您老替我们评评理吧!”
冲着华胥是这镇上惟一肯免费收取清寒学生的私塾老师,他们这些人中或多或少都有子女在他的学馆上课,于是纷纷收敛几许的穷凶恶态。
“她拿了什么东西?”他问。
“她偷了老汉的甜瓜。”
“前两天她趁俺没留意抓了块五花肉就跑,格老子!那块肉可值一串钱呢!”猪肉荣不甘示弱地在损失单上添一笔。
“还有,昨儿个我那玉米田里被弄得一塌糊涂,肯定是她的杰作……”
华胥静静等众人说完:“那么诸位大叔准备怎么处置这孩子?”
一时间,有人建议将她痛打一顿驱逐出镇,有人心肠软了些声明只要拿回被窃的食物即可,众说纷纭,没个准则。
“不如这么着,”华胥溜了眼一直倔强抿唇的窃儿,抬首向所有人,“这瓜值多少银子算我的,至于之前的损失,请大家商量出一个数,然后派人到流离森林来收,如何?”
“我们怎能白收老师的银子!”有人不以为然。
“无妨。”
“不拿白不拿……我的意思是……咱们大家都是苦哈哈人家,不如就跟老师意思意思,诸位乡亲觉得怎样?”
既然有人肯出面把事情揽下,众人岂有不允的道理,经过一番折中后,人群终于渐渐散去,结束一场闹剧。
“没事了。”蹲下身和她平视,华胥在她乱成一团的头发里“找到”污浊的脸蛋,如果,那能称之为脸的话。
他根本看不见一块于净的地方,她甚至浑身发出令人窒息的恶臭:“假如把这样的你带回流离森林,我相信克也会连我一块儿扔下山谷喂野狼;不过,依你目前的情况,似乎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把你扔下,恐怕你的下场会更凄惨。”
今天,或许他能帮她这一次,要是弃她不顾,今天的事件会无数次发生,直到她死亡消失为止。
他不是滥当好人,更明白揽了她势必就像带了个丢不掉的麻烦一般。
瞪着她八爪章鱼般粘在他身上,这会儿,恐怕是麻烦巴上他了。
华胥苦笑,很苦、很苦的笑。
☆ ☆ ☆
说她粘上自己,一到人群走光,华胥又变得不确定了。
她的伶牙俐齿除了先前要让她上马时狠咬了他一口之外,他的脸也留下五爪到此一游的痕迹。
一路以来她死命攒紧那甜瓜并且瞪着防备的黑瞳,像刺猬般将自己缩成团,根本不让他靠近一步。
“华先生,我们不能再为她拖延时间,你看,都已经过了晌午,咱们要赶不及回去交货要挨厨房刮的。”负责采买的伙夫掉过马首,担心地望着华胥。
对于将一个疯女孩弄进流离森林的主意他一千万个不赞成,不过,当家的人就算想把星星摘下,微末职位的他也管不着,他只须把自己的本分守好就没事了。
“你们跟货车先行,我殿后。”他终于有些后悔找了这个麻烦。
“是。”伙夫瞄了瞄已经脏得不成人形的疯女,捏着鼻子逃得飞快,好像后头有妖怪追着。
“看来,你到山寨最首要的一件事就是洗澡。”华胥努力地憋气,才又策马往前走。
他花了以往数倍的时间才到达流离森林的最中心点。
那是一座略嫌粗糙的庄院,扎实的花冈岩是通往主建筑的甬道,即使再快速的马匹战车都能在短时间内通过,去向任何目的地。
跟警卫打过招呼,他们抵达搭满鹰架的大门,硕大的木桶装满粗米糠和作为粘合剂的糯米汁,高高站在鹰架上的彪形大汉全都打赤膊,晶亮的汗水在阳光下闪烁,吆喝声震天价响,好不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