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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洛炜眼中的毓华

  洛炜

  清晨两点钟,实在该窝在被子里,尤其是春天的加拿大犹然很冷,但是洛炜还是心甘情愿地坐在书桌前,替心中的偶像----毓华姊写序。

  当琼花告诉我这个消息时,洛炜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可以帮毓华姊写序也!而且是放在“安东尼”这一本书里,呵呵!洛炜真想唱首歌!

  第一次接触到毓华姊的书是在去年三月,洛炜去出版社和琼花签约时,当时洛炜才回国两个月,基于新人的好学心态,就要琼花介绍几个“优秀作家”的作品,让洛炜开开眼界。

  编辑大人所介绍的几个名字中,当然包括毓华姊啦,洛炜当下就把名字记起来,并且立刻去租书店(因为洛炜刚回国,整个人一穷二白,并不是故意不买书的。)看完了毓华姊的书,果然精彩无比,既好笑,又逗趣,而且文字流畅精简,洛炜我真高兴和这样一个偶像在同一个出版社,更恨不得能见她一面。

  真正见到她是在今年正月,对于完全陌生的环境、面孔,洛炜的心里着实有点紧张,但在紧张之余,还不忘拼命猜测谁是毓华姊姊。

  小声问了旁边的人,才知道她还没来,洛炜只好喝着茶,耐心地等、等……

  过没多久,偶像终于出现了!她幸运地坐在洛炜的对面,咯咯咯!老天果然是疼爱洛炜的。

  毓华姊看了我一眼,忽然说:“你看起来很眼熟!”

  洛炜当时呆了一下,脑子拼命转动,口中开始说出一些洛炜经常出没的地名。毓华姊摇头,说她住在台湾唯一不靠海的地方,而洛炜说的地方全在台北市,接着就变成X档案一样,有点悬疑喔!

  毓华姊说洛炜看来很眼熟,也许是洛炜长得像某本书的女主角吧!哈哈哈……(瞎掰至此结束,不要拿东西扔我啦!)难道你们有更好的解释吗?

  席间,系列华姊姊非常地温柔(就是有问必答,而且轻声细语、面带微笑),完全符合“热情天后”这个封号,不但书写得精彩,连人也是温文有礼。

  尾牙持续进行着,系列华姊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洛炜迟疑了一下,答道:“现代和古代的结构完全不同,但是同样好看,很难决定!”(洛炜像不像政治家?说了很长的句子,却没有重点。)

  毓华姊,因为当时梅酒喝多了,脑子不动了啦,现在洛炜告诉你答案:以前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水呀,水当当》,现在已经被最新出炉的故事取代了。虽然还没看到《找人来爱我》的故事,但洛炜已经自动将它列为第一句,因为洛炜实在是太喜欢安东尼了!

  想知道毓华姊的书的魅力有多大吗?记得二月十五日洛炜在欲前往加拿大的那个早上,一大早就跑去出版社,一方面是签约,一方面提搬书,以免在飞机上太无聊。

  洛炜一口气将“新好男人系列”抱走,上飞机时,也不管旁边坐了谁,就一头埋进小说中。

  为了怕不连贯,洛炜还从《喷火女郎》看起,再看《斯巴达丈夫》,到了欧阳越的时候,头就有点痛了,因为洛炜不知道到底要先看《冷火》,还是先看《小胡子哥哥情事》?在飞机上,洛炜差点丢铜板来决定。

  将四本书反复阅读后,才发现洛炜犯了一个大错误--洛炜身边坐着一个大帅哥!呜……毓华姊姊,没事把书写得那么好看干么?害洛炜失去了和帅哥交谈的机会。

  当洛炜将书收好时,那位金发蓝眼的帅哥才对我说:他坐飞机时很喜欢和别人聊天,可是看我看得那么专心,不好意思打扰我!(其实他应该是想说,我看起来很狰狞吧!因为洛炜看书时不能忍受有人来烦我,若被惹毛了,我可是会马上变成咬人的野兽哦!)

  见洛炜收好了书,他才打开话匣子,可是,加拿大已经到了!呜……毓华姊,还我一个大帅哥啦!

  想到那一段,心里就有点呕!不过现在可以在“安东尼”这本书里插个花,洛炜真是快乐得不得了!

  据说,毓华姊这本书写得有些慢,洛炜一听,当晚就写了一封恳求信回台湾,求她让安东尼快现身,所以洛炜也算是小功臣一个哦!

  洛炜连自己的稿子都快要交不出来了,还是熬夜将毓华姊的序写出来,可见安东尼的魅力多大!亲爱的读者们,要记得看这本喔!

  PS:附上两张安东尼的想像图,希望毓华姊不要嫌弃我的拙著。

  第一章

  雪白的游艇以极速划过宝蓝的汪洋,身后是卷起丈高的银色泡沫,远远望去蔚为壮观。

  在长长的旅途后,终于看见一撮巧克力色的陆地躺在东方的地平线上。

  L型的码头泊着大小不一的轮船游艇,悠闲的午后,阿优厄耶岛像尾沉睡的美人鱼,美丽而闪亮。

  “阿优厄耶”在传说中是蛇岛,在英文的译意中却是个姓氏——艾曼狄帕玛。

  雪艇泊进船坞,职业码头舵手立刻接手,迎立在甲板上的少年这才从容不迫地上岸。

  这座半开发的岛,种族复杂,亚、美、欧混血儿满街可见,林立的旅馆。售卖纪念晶的摊贩,游荡着比基尼女郎和冲浪人潮覆盖了海岸沿线。

  少年那头如丝如缎的黑发在西方人中诚属少见,加上比女人更耀眼晶莹的肌肤,一出现就引来注意的目光。

  他对于周遭因为他的现身而改变的空气毫无所动。

  “嗨!小帅哥。”大胆无畏的金发女郎穿着三点式泳装挡住他的去路。 

  这么完美的男人绝无仅有,即使倒贴也值得。女郎眼中闪着迷醉光采,美眸频频放电。

  他有头如墨般的漆发,服贴于发根,虽然看不出他墨镜下的眼睛,却能感受到炯炯目光的凌厉,他无懈可击的轮廓和高人一等的穿着,宛如画中走出来的王子。

  “交个朋友如何?我们晚上有营火会,你要不要来?”自恃容貌非比寻常的女郎操着纯熟的英文,嘟着饱满的唇,风情万种。

  安东尼垂着眼。

  他讨厌没有自知之明的吵人苍蝇,偏偏它们无所不在,眼下便是一只。

  “走开,丑八怪!”

  “你说什么嘛,好讨厌!”金发女郎把嘴噘得更翘,一张血盆大口眼看要沾上安东尼雪丝白的衬衫。

  安东尼缓缓拿下眼镜,抬起眼——

  他淡淡扫过她,幽碧的眼瞳流光骤闪,恍若妖魅,金发女郎一触及他,血色倏即大量从玉颊流失,柔软的娇躯硬僵如化石。

  “妖——怪。”

  只有在古希腊神话里才会同时拥有碧眸和子夜般黑发的人,传说中的魔亦然。

  金发女郎囁嚅着,想从一张一合的樱唇中挤出任何自力救济的言语,可惜无能为力,在炽盛的烈日下无端冒出一身冷汗来。

  重新戴上墨镜后,安东尼漠然地越过她,挥手招来计程车。

  “阿优厄耶园。”他吩咐,多一字都嫌浪费地。

  司机年纪颇大,花白的发没入中规中矩的帽子里。

  “客人要去的可是好地方喔!”

  “哦。”他可有可无的回应。

  “阿优厄耶园是咱们岛主的故居,现在虽然没人住了,外头还保养得挺好,三不五时仍有游客指名要参观呢!”司机话匣子一开,便滔滔不绝地叙说。

  “开车。”废话连篇。

  不愧是阅历资深的司机老大,由客人清凉冰冷的声音中就明白自己载了个蚌壳嘴的客人,马上见好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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