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他们在胡须张鲁肉饭开始他们第一次的约会。
康思美还是滔滔不绝的解释着她为何会去帮着学姊扯他后腿,尽管仍然说得零零落落,沈羿恩却觉得一切都不重要,反正他从零零碎碎的线索中拼凑,得知她是因为不能当个言而无信的人,所以才会在天人交战不得已的情况下,去帮学姊的忙,不过她说,她有戴上栗鼠头套,算还有良心,判她个缓刑不为过吧!
「不行,本案疑点甚多,不符合缓刑条例。」他才没那么容易就让她轻松过关。
「还有什么疑点,不全都告诉你了吗?」真可怕,男人要是认真翻旧帐,那气势也是挺吓人的。
「昨天在书局……」呵呵,提示够明显了吧?
「书局?」康思美摇头晃脑,故作思考。
「我真情告白之后,妳做了件什么事?」话说得够明了吧?
「我做了件……」她用筷子玩着碗里的黄萝卜,当目光重新对上他时,竟是问:「要不要来点笋丝,我超爱吃他们卤的笋丝,老板……」
「康思美……」她就是会来「顾左右而言他」这招,沈羿恩已领教过了,绝不能让她旧技重施。
「好,我说,反正说了之后,你会因为这样而不喜欢我我也认了!」该来的还是会来,她避也避不了。
她相信这个疑问会一辈子跟着沈羿恩,只要她一天没把话说清楚,他们之间永远都会有疙瘩存在。
「妳当初是看上我的钱,而不是我的人?」在她还没开口前,他先开口说了。
「沈羿恩!」
「妳怎么了,干么那么惊讶?」
「你是算命的喔,好准喔!」这男人厉害的地方未免也太多了吧!
他脸上没什么太大的表情,会猜到这一点相信只要是有身份、地位的男人,身边都不乏存在着这些想钓金龟婿的女人。
「就这样而已?」他扬高音量。
「丫不然咧!这样还不算严重?我是听了你的真情告白,怕你受伤害,你还用那种不屑的口气?」真是歹命,她把他的真心看得如此慎重,可他呢?好像被蚊子咬一口,没什么大不了嘛!
「那妳现在呢?」
「现在我坐在这陪你吃鲁肉饭呀……」看他拉长脸,她当场赔罪。「好,我正经点,我现在……」她还环顾一下四周,不过这动作反而更加重旁人的好奇。
「怎样?」
「我现在……」她还在注意身旁的人,特别是送东西的两位欧巴桑。
「卖关子的时间够长了吧?」
她勾勾食指,请他把耳朵借给她。
「现在是真的……爱你呀!」就像蚊子嗡嗡叫,根本就听不到她在说什么。
「妳饭都吃了,怎么还这么没力气?大声点行吗?」其实他是听到了,不过太小声,一点都不过瘾。
「我现在很爱你!」厚,是耳聋吗?怎么一脸呆样?
「不够大声,再大声一点!」
「我现在很爱你,不然你要怎样嘛!」她嘶吼出声,整个店里的人碗筷都停了下来,还有人嘴里塞着卤蛋,差点噎死。
大家定格,注意力全朝向两人集中。
「天啊,连外面等公车的人都听到了!」
她羞红脸,头低到不行,偏偏他就爱看她那张不知所措的脸。
而她那句「很爱你」叫到连老板都听到,所以他们第一次约会的费用还被打了八折,康思美沾沾自喜,虽然省没几十块,但还是觉得赚到了。
饭后,沈羿恩送她回去,在车上他的脸一直保持着微笑,她不敢相信当自己说出那么真实的话之后,他不但没有看不起她、防她,反而对她更好,是他度量太大,还是他觉得这根本就不算什么?
「你……你这样我会更过意不去ㄟ,我说当初是因为想办法要挖你的钱,好来付我的卡债和贷款,你怎么还能笑成这样?这……这不像是一个正常人会做的事吧?」
沈羿恩看她还是一颗心悬在半空,完全没有放松的迹象,一定是认为他在跟她打马虎眼,也许是不想当面给她难堪,然后再慢慢跟她疏远,越来越淡……
「这是因为……因为我很在乎第一印象,妳给我的第一印象太深刻了,那天在机场,妳会那样见义勇为,我相信绝对是发自内心,一个内心那么美的女孩,我不信她会坏到什么地方去。」他不是笨蛋,他有眼睛、懂得观察。
「哦,真的是酱子喔,万一那天角色互换,我是那个诱拐小男生的坏人,而后我说我是真心真意爱你,你会信吗?」她问了个无厘头的问题。
看了她一眼,他语意深长的说道:「信。」
「天啊,你不是说第一印象……」
「信才有鬼,要是我晓得妳这么坏,绝对会请一流的律师把妳关在监狱里好好反省,不关妳个十年八年,绝不让妳出来。」他像在吓小孩,认真的说:「所以今天妳说妳爱我,我会当真,万一有一天妳不爱我了,我会……」
「不会的、不会的,我说了就算,不会反悔的,」吓死人了,幸好在这点上,她绝对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在车子即将开回麻雀旅社前,放在沈羿恩心里头的一句话,最终还是得说给她知道。
「思美,下礼拜四我就要回纽约,我要妳跟我一起回去,我想带妳去跟我妈见个面。」
「纽约?你这趟回来,不是要待在台湾?」她一直以为是这样的。
「我这趟回来主要是收拾我表姊搞下的烂摊子,还有这次的服装秀,考量VF在全球市场的占有比例后,我打算将事业版图拓展到欧洲,毕竟VF的原创概念比较符合欧美女孩子的标准,至于亚洲地区,我要全权下放给我表姊,我相信经过我的整顿后,她绝对可以独当一面。」言下之意,要再重游台湾这个地方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
「那……那我跟你回纽约见你妈做什么?」没事去见人家长辈,肯定没那么单纯。
「我想让我妈喜欢妳,然后我要妳陪我在纽约生活。」
言简意赅,这句话找不出让人听不懂的地方。
聪明点的人一听就知道,就算脑筋转不过来的,也会意会到一丝丝对方话中的含意。
「你是说……」
「我爱妳,我要跟妳共组家庭,我希望我未来的生命有妳的参与。」说到此,车子正好停在麻雀旅社门口。
有那么一瞬间,康思美的耳朵一直出现嗡嗡的叫声,她是不是听错什么?他们在今天把话讲开,承认对彼此有意思,兴趣、话题、个性通通相投,这些都是事实,但……恋爱这东西是需要酝酿、需要慢慢升温的,一下子进展到共组家庭会不会太快了?
「我们真正认识的时间,尽管才几天,但我对妳的感觉却已深植心底……在未来的十年,我不见得会再来到台湾,我的工作重心今后都会放在欧美,但我确信妳就是我要的人,而我也笃定我爱的人就是妳,既然如此又何必拖拖拉拉?」
真挚的双眸看得康思美全身都热了起来,这决定来得太突然,让她倍感彷徨。
她的心情一剎那急转直下,因为如果答应沈羿恩,就这样跟他到纽约去,她那些姊妹们会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她,会认为她是个见色忘友、有了美好归宿就把她们一脚踹开的势利鬼,当初说好谁先嫁入豪门,就要竭尽所能帮助还在受苦的姊妹,要是她就这么一走了之,那她还敢回台湾、还要做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