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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妳偷走了我的心还不承认吗?」就在她不断祈祷的同时,戚少军微笑着对她说:「一个人没有了心还算是人吗?如果花一千万真能找回妳,我愿意,真的。」

  释然的感觉让她两脚发软,几乎站不住。

  「你——你丢的东西……」

  「我丢了我的心,是妳偷走了它。我爱妳,巧梦,楚刚说妳爱的人一直都是我,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请妳说妳愿意嫁给我,求妳!」

  他握住她的手要求着,她却楞楞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不是孩子,他说爱她、向她求婚都是发自肺腑,与孩子无关。天!她担心了两天,吃不下、睡不着,他却说——他却说她偷走的是他的心。

  「你的未婚妻呢?」巧梦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问出这个问题,因为她还沉溺在刚才的情节中,意识尚未完全清醒。1

  「如果妳答应我的求婚,妳就是我唯一的未婚妻。」戚少军回答。

  「真的?」

  「我不会骗妳。」

  「你怎么知道我搭哪班飞机回来?」她问,渐渐能掌握一切了。

  「问楚刚的,我知道妳见了报纸一定会有所反应。」

  「果然是这样。」巧梦点点头。她是爱这个人,但爱归爱,他让她痛苦了两个多月,这笔帐可不能不算。她拉拉他的领带。「你低下头来,快点。」

  「什么?」戚少军听话地低下头。

  「耳朵过来,我有事告诉你。」她靠近他的耳朵,忽然又抬头。「你保证听了之后会保持冷静?」

  「我一向都很冷静。」戚少军傲然道。

  「很好。」她在他耳朵旁说了些话,然后提起自己的行李往外走。

  一、二、三、四、五——巧梦默数到五,就听见后头传来急促的脚步声,那个自以为极端冷静的男人明显地正向她跑来,并且还不顾形象地大声喊着:

  「等等我,拜托妳别走那么快,以妳的情况——我的天!快把行李放下来,求求妳,妳不应该在这种时候提这么重的东西,太危险了。」

  巧梦对他的反应感到非常满意;接着她计画在他要追上她的同时,故意扭一下脚,看看他一向引以为傲的冷静能持续到什么时候。

  她会答应嫁给他,为了她自己,也为了肚子里的孩子!不过在点头之前,她要他答应让楚刚当孩子的干爹,她希望她的孩子能有最好的音乐素养。

  想着想着,她真的一个踉跄扭了脚,而在她很快稳住身子之前,她听见后头传来一声吼叫。巧梦笑了,满心感觉前所未有的幸福!

  (全书完)

  后记

  那天忽然梦见我那死去将近三年的爱犬皮皮,令我在清晨醒来时,几乎掉下眼泪。

  皮皮是只巴哥犬,有皱皱的黑脸和皮肤色的毛发,父亲在十多年前的某天清晨将牠由友人处买回,当时尚未断奶的牠被父亲一手捧着由窗户递进来的那一幕,至今还深深印在我的脑悔中。

  对于狗,大的小的,美的丑的,有血统或杂种的我都很爱,什么狗在我看来都美丽可爱到了极点。可能的话我真希望能开个狗儿收容所,不让牠们在街上流浪,受补狗队的摧残。

  梦见皮皮之后,我的情绪低落了许久,不过当下午在电视上看见那个日本巨星后,我的心情就好多了;那颗星就是吉田荣作。老天!小说里描述的帅哥并非全是杜撰的,他不就是活生生的一个吗?不过说来惭愧,我心目中的帅哥实在不算少,刘德华、李察基尔、梅尔吉勃逊,还有漫画「灌蓝高手」里的流川枫都是。我经常是看见他们就尖叫,和十七、八岁的少女没两样——虽然我实在早已过了那个年纪。

  一说起年纪我就过敏,不由想起妈妈已经在催我家人了。我也不是不想结婚,尤其最近好日子多,红帖满天飞,其叫人感叹。不过要嫁人也得有人要,奉劝天下的妈妈们得弄清楚这一点,别尽逼着女儿嫁人才是啊!希望读者声援我,让我心无旁骛专心写作,越写才越不显老。

  另外,我的「两光」计算机快寿终正寝了,也许下一本书得用笔一个字一个字刻出来。不过我的下一本书很值得期待喔!最近不是挺流行超越时空的恋情?我也打算尝试一下。预告是为了坚定自己的信心,毕竟写这类的罗曼史并不商单,要找资料又要不落俗套,不知要掉多少头发才写得出让你、我都满意的东西呢!要等我喔!我会努力的,扯光头发也要加油。

  嗯——就这样吧,不多说了,祝你们在冬天里天天都能睡好觉、做好梦,拜拜!

  陈美琳于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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