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错的感觉啊!梵轩心里想。虽然四处都是高高的房子,一辆辆叫做车子的东西来来往往,喇叭声此起彼落,空气也不怎么好。但是,走在路上的女孩子都穿着美丽的衣裳,经过他身旁时会红着脸偷看他;如果他也看向她们,她们的脸就变得更红,低下或撇开头闪避他的目光--那样子很有趣,也很可爱、很讨人喜欢。
梵轩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跟着其他人上天桥、过地下道,学人家红灯停、绿灯行,毫不疲倦地浏览人界--对他而言--新奇而陌生的一切。
天渐渐黑了。他往前走着,依然不觉得厌倦,肚子却发出咕噜的叫声。是啊!冥使也会饿的,一样得吃东西才能填饱肚子,梵轩于是放缓脚步,开始注意哪儿有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
他不是没想过施展法术回饭店去,但是他所在的位置是个非常热闹的地方,整条街都有卖东西的小贩,来往的行人更是多到了拥挤的程度;一旦他在众目睽睽下突然消失无踪,恐怕会引发一阵混乱,冷漠先前警告过他要特别小心的。
于是,在人群中穿梭观察了好半晌,梵轩决定入境随俗,就和一般人一样,在众多的小贩中挑选一家来解决他的晚餐问题。÷仔煎?鱿鱼羹?台南意面?彰化肉圆?臭豆腐?这么多名称怪异的东西,都是可以吃的吗?梵轩边看边皱眉,无法决定该挑哪一种做他的晚餐。
正在犹豫之际,一位长发披肩的女孩攫取了他的注意力。这女子穿着露出一小块腹部肌肤的短上衣和牛仔裤,正坐在某摊位上专注地吃着东西。她很快地吃完一份,并要老板再给她另一份,而桌上还有一个空的碗;从那纤细的身材还真看不出她有这么大的食量!
然而,真正吸引梵轩注意的是她的表情。当她的长发偶尔被拨至脑后,标致的脸庞透露出无限的满足。
嗯,她正在吃的那东西一定很不错,梵轩这么想。能让一个小姐一碗接一碗吃个不停,而且神情是那么满意;也许,他也该试试那看起来不怎么显眼的东西,瞧它是不是真那么好吃。
于是,他挤过几个人,来到那摊子前,在那女孩旁边坐下,并告诉老板:
“我要和这位小姐相同的东西。”其实这摊子卖的是蚵仔面线,除了这个也没别的了。
卖面线的老板笑着点头,旁边的女子则微微偏过头,以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便继续吃她的东西而不再理会他,这反倒令他感觉些许讶异。
她似乎和人界其他的女孩子不同,见了他既不会脸红也没有笑容--说起来,她是今天唯一对他不理不睬的女孩子了,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梵轩确实感觉受到了伤害。
幸而那感觉并未持久,香喷喷的面线一上桌,梵轩便忘了身旁的女子转而攻击他的食物。一开始,热腾腾又黏呼呼的东西烫着了他的舌头,接着他就聪明了点,学着那女子先把汤匙里的面线吹凉些再往嘴里送,然后,便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了。
啊!好吃!好吃!真是少见的美味食物!如果这儿其它东西都像这个这么棒,他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学得冷漠的所有技巧,以求能成为冥王手下第一追猎者;那么,这些美食就可以与他常相左右了。
梵轩愈想愈开心,三、两口便解决了眼前的面线,然后举手要老板再给他一碗。
何芊芹看了那奇怪的男人一眼,站起来,挤过人群,离开了卖蚵仔面线的摊子。什么嘛!吃东西就吃东西,边吃边笑得像个白疑一样,看得她倒足了胃口,只吃了四碗就坐不住了。
那家伙还真不是普通的怪。外表嘛,是自以为很帅的那型,却穿著名牌服饰到夜市来吃小摊子,还傻里傻气说什么“我要和这位小姐一样的东西”,老板卖的不就是蚵仔面线吗?他是头壳坏去,还是怎么回事?
她厌恶地摇摇头走人,谁知才离开摊子不过一公尺远,就听见后头传来卖面线老板的声音。
“哎呀!年轻人,伯伯做的是小本生意,只不过六十块零钱,你又何必硬是不给,非得跟我过不去呢?”老板操着浓厚的外省口音说。
听起来像是有人白吃不给钱哪!何芊芹伫足,迟疑了片刻,才旋身往回走。
回到摊位前一瞧,哈!不是那个呆子是谁?他浑身上下的衣物加起来起码超过两万元,居然会到夜市小摊子吃霸王餐?看来,他是真傻了!
何芊芹参与了围观人群,站在一旁看着老板和那傻子拉拉扯扯。傻子说要把外套给老板抵六十元,老板也许是不识货,摇头不肯,并说他有心刁难。两个人就那么僵在那儿,唯没有肢体冲突,却有进退两难的味道。
时间缓缓流逝,看热闹的群众逐渐散去,老板继续做他的生意,傻子又不能离开,只得楞楞地站在一旁,看在何芊芹眼里,感觉有点可怜。
看起来,他实在不像吃东西不给钱的小混混,说是那种有钱人家的傻少爷还可能些。这么多看热闹的人就没一个肯伸出援手,她就当是日行一善,拿出六十元把这事儿给解决了吧!
于是,她走向前,看都不看那傻子一眼,便由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数了六十元放在摊子上。
“伯伯,这里是六十元,你拿去,让他走吧!”
老板闻言,一脸惊讶。
“小姐,你要替这白吃白喝的家伙付钱啊?”
“我只吃了面线,可没有喝你任何东西。”梵轩在旁边白疑地说。
“没关系,小事而已。”何芊芹说,朝老板笑了笑,便转身离开。
梵轩一楞,呆了几秒才回头问老板:
“现在我可以走了吧?”说着,也不等回答,便朝那女子追去。
对于人界的金钱交易,他可以说是完全不了解。方才只知道填肚子,也没想那么多,谁知道东西吃完了,人却走不掉;若不是这女孩挺身帮他,他这会儿可能还像个铜像似的,站在那里忍受众人的目光呢!
所以,他对她真有说不出的感激,再怎么样也不能让她就这么走了,而他连声谢谢都没有说--他可是“礼貌运动”的忠实服膺者啊!
可是,那小姐钻过拥挤的人群,眨眼便消失了。梵轩也努力地挤,却只招来几个白眼和怒视,和她的距离却愈来愈远。
终于,他忍无可忍了,不再考虑会有什么后果,施展寻人术找那小姐去了。
※ ※ ※
梵轩出现在何芊芹面前时,着实吓了她一大跳,让向来胆大的她几乎张嘴大叫。不过终究只是“几乎”,毕竟她打十二岁以后便很少让人给吓着,也许早已忘了尖叫是怎么样一回事了。
她耸起眉瞅着他。
“你是怎么找着我的?我刚才没见你跟过来。”
“这是我的专长,我在人群里很会钻的。”梵轩大言不惭地说,对她露出迷人的笑容。“我一定得追上你,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
“你倒是挺行的,跑了一大段路却一点也不觉得喘。”何芊芹上下打量他,随即挥了挥手。“算了啦!不过是六十块钱,我就当是给了路边的乞丐,算是做好事!”
乞丐?梵轩皱眉。那不就是拿个破碗,坐在路边跟人要钱、要东西吃的人吗?他可不是那种人啊!
“看来,你不傻嘛!难道真是存心吃霸王餐的?”何芊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