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应是使自己更添姿色的,但同时也掩去了十九岁女子该有的无与伦比的光华与清朗。真正丽质天生的美女,不必脂粉污颜色……显然,孙束雅就是那样的人。
国三时听说她与李举韶也成了班对,心中不无懊恼的!比起纪汉林的无趣当时看成斯文稳重,活泼而逗趣且资质上等的李举韶更是迷人。
想来,早也该分了吧?太早发生的初恋,百分之百不得善终。愈长愈大之后,愈会觉得那时的幼稚与天真,然后现实摧毁了青涩,一切全都灰飞湮灭……
“先生请问需要什么?”在猪头刻意的等待拦截下,孙束雅停驻在A5桌,见到老同学头低低的,大抵也知道两人最好不要相认。
猪头一边吸着口涎,一边抖着一脸肥肉笑着,伸出禄山猪爪就想握住小佳人的柔荑
“妹妹呀,你长得好可爱,来,给你小费。”
想抓住佳人小手失败之后,接着抽出一张百元钞,忘了这边是大餐厅而非酒家,居然就要将钱塞往小佳人的胸口
孙束雅的巴掌没机会赏过去,猪头桌前已插入一把水果刀,将百元钞钉在桌上,而猪爪则是险险地与刀距离一公分。
“哇!谁?谁?给老子出来!”财大气粗的猪开始“──”乱叫。
这是个高级的五星级法国餐厅,每桌之间都间隔着一些人工造景以期享用者得到充分的安静与隐私,不过若是有人制造混乱也是会令他人侧目的。不过幸好,会看到的只有附近一两桌而已。
“老不修,你来错地方了吧?”李举韶将老婆挡在后面:“你该去的地方只有两个,一个是屠宰场;一个是养猪场。我正奇怪着呢!今天怎么会有一只猪来用餐,还不小心被当成『人』来伺奉,原来真是一头猪呀!”
猪头哇哇大叫:
“混蛋!你敢悔辱我!叫你们老板出来!”
“怎么回事?”抱着小孩下楼的李举乐在接到侍者领班通知后,火速下楼。而且身后跟了一长串人马,气势颇为吓人。
“李经理!看看你的手下多么无礼!把他辞了,我要教他在全台湾找不到工作!”猪头大叫的同时仍不忘示好:“哎呀!好漂亮的小孩,李经理人美,孩子也美。”
“怎么了?”李举鹏问着么弟。
“他要非礼束雅,拿一百元想塞到她胸口。”李举韶的指关节喀喀作响。
“死猪!你嫌命太长是不是?后门在哪里?”孙琳琳以神力女超人之姿将肥猪死拖活拽地扯向后巷去海扁。途中还喃喃道:“今天不脱去你一层皮炸猪油,老娘我在道上不就白混了!”
“女儿,等等我,我也要踢一脚!”孙母忙不迭地跟去做饭后运动。
“哎呀!别打架啦!我们中国人乃礼仪之邦──”李母兴奋无比地跟了过去。言若劝架焉则实凑兴也乎。
最后一家之主们为了阻止暴行,只好跟了过去。
“嗯,这是个印证理论的好机会。”孤僻的孙俊宇自然也去了。
李举乐向四周的客人致歉,并送上点心招待。
李举鹏抱着小侄儿问孙束雅道:
“没事吧?有没有吓到?”
“没有。”
“妈──妈──”李毓亲热地扑向许久不见──至少有两个小时不见的母亲。
她抱过儿子,亲了亲。
“老婆,你上去休息一下。各桌的菜都上得差不多了。”李举韶的忧患意识高张,不想再让第二头猪对妻子流口水。
“上来一同吃吧!”李举鹏扶着母子俩上楼去了。武力方面,由孙琳琳出手;至于“文”攻一事,他也会稍作“表示”的!那头暴发户猪,早该因为好色而受到教训了。
待他们上去以后,李举韶才打算走开呢,立即被人叫住
“你……你不是李举韶吗?我是你国中同学钱思诗呀!”低头找黄金许久的人,终于抬头认友了?!
“哦!是你呀!真巧。”李举韶也应观众要求地回应以“恍然相认”的表情。
四年未见,当年漂亮的小男生,如今已经长成俊美爽朗的面孔,让她芳心猛烈撞了好几下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
“对不起,我还在上工,不便聊天,很高兴遇到你,有机会再聊!”
实在是真的很忙,再加上李举韶是何等灵敏的人,眼下一瞄已探测到此妹心中可能动什么念头。不管她有什么凄惨的遭遇要找人说,他还是不要当那个倾听者比较好,反正不关他的事嘛,他还有儿子要养,没有其它心思去付诸别人以怜悯。闪远一点比较好。
今天是李毓待在孙家“期满”的日子,等着让母亲接去李家共享天伦。
由于小家伙实在太受宠爱,因此他并没有非要与父母住在一起的自觉。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被人拐走?因为他根本是对任何抱他的人都笑呵呵以对。孙束雅看了还真担心。
不过这种担心,很快的瓦解掉了。
与钱思诗再次相遇,是她自个找上门来。
“你还记得我吧?我是钱思诗呀!”一身名牌服饰与合宜的淡妆,将她的亮丽完全表现出来。乍然一看,会认为是某公司的高级职员,而非十九岁的学生。
“我记得呀,最近几年过得如何?”领老同学到后方厨房,翻出冰箱中的点心待客。原本想回小套房的,看来可能会耽搁了。
“还不是那个样子。你……现在还在读高中,是因为你怀中那个小孩的关系吗?”其实今日会来,好奇大过于叙旧的意图。这小孩长得极像李举韶,那……他们结婚了吗?她小心瞄着孙束雅的手指,不见半个戒指。
“是呀!还好生下来之后挺乖巧的,让每个人疼他疼得半死,相形之下,我便轻松很多,照顾他的时间并不多。”孙束雅摆好点心上桌,坐下来时,儿子站在她膝上,与她相亲相爱地脸贴脸,不停叫着他这个月来新理解的辞汇──“妈妈”。
“好可爱,我抱一下──”一时兴起,钱思诗着手接过小娃娃,结果
“哇──”李毓抗拒地扭动身躯,哭了起来,双手一直伸向母亲那边。
“啊!对不起,可能他不熟悉你的气味,怕生。”奇怪,这小子几时怕生起来了?不过接近钱思诗才发现她身上的香水喷得未免太浓了些,气味挺呛人的。可能李毓不喜欢这种味道吧!
讨了个没趣的钱思诗只好又坐回原位。
“恕我冒昧……你与李举韶有结婚吗?”
“有呀!不然我哪敢生小孩?”说来也真的颇不好意思。先上车后补票虽然已成常态,但自己也是其中一员总是有点羞赧嘛!
钱思诗真心道:
“你们还真有勇气。一般而言,人人都会选择堕胎来解决问题,出社会的人才会选择结婚。”
“我曾想过。因为怕受到长辈的指责以及阻碍了求学,第一个念头当然是拿掉,不过真正要去做了,却也发现自己下不了手。我想,当年举韶要是赞成堕胎的话,我也不会肯的。”
“真冒险。年纪轻轻已有小孩,多么不自由。”虽然孙束雅令人嫉妒得并没有呈现黄脸婆的面貌,反而清丽一如当年。
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啦!孙束雅当然也是好奇同学的结局:“你与纪汉林还有在一起吗?”
“高中时期就差不多要分了。后来他上S大,到南部上学,我考上三专,早已没有联络。人生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小时候的恋情哪做得了准。高中时我们上同一间高中,瞒着家人租屋同居,也是经过一场海誓山盟才会住一起的,可是时间会造就人们的倦怠感,自然愈走愈远了。”忍不住开始抽起烟:“看到有人居然会因小时候的纯纯之恋而决定厮守一生,真是令人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