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阿寒湖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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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还笑我!”巧韵嘟起了小嘴。“瞧妳说话尖酸刻薄的样子,夹枪又带棍的,妳才是名符其实的醋娘子哩!”

  “好了!”嫣蓝笑着摇头。“我们一定要拿出玫瑰多刺的本性,互相扎来扎去的吗?别忘了,妳这朵当年的红玫瑰,早已被健吾摘走了,也失去扎人的魅力了。”

  “妳呢?”巧韵说:“妳还不是一样,被宋文轩那个富家公子给定了下来,只剩下白玲那朵纯洁无瑕的白玫瑰了。”

  一提到宋文轩和白玲,嫣蓝的眼光突然掠过一抹灰暗,整个心也不由自主的酸涩起来。但,她的异常反应,还是被细心的巧韵给洞悉了,她惊愕的问:

  “妳怎么了?嫣蓝,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嫣蓝颤声的说:“我只是被自己的刺扎伤。”

  “那就表示妳有事发生,嫣蓝,妳快告诉我,我早就看出妳的强颜欢笑,看出妳的憔悴和忧伤,否则妳不会一声不响的就跑来,是不?”

  瞬间,她的眼泪夺眶而出,顺着脸颊流窜了下来。

  她终于把宋文轩跟白玲之间的纠葛,从头至尾,细诉了一遍,听得巧韵心中升起一股悲悯之心,抱住了她,用怜惜的声音说:

  “原来这就是妳选择逃来日本的原因,是为了要躲避宋文轩,是为了要成全白玲?”

  “是的。”嫣蓝点点头说:“我需要一个地方疗伤,所以,我想到妳和健吾的热情,就悄悄来了。”

  “那么住下来吧,不管妳住多久,我们高仓家都会衷心的欢迎妳!”

  就这样,她在那座种满了苹果树的农庄住了下来,却也整日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让巧韵看在眼里有些担心,就采了一大篮的红色苹果送进她的房间,真心的安慰她说:

  “既然妳看透了一切要挥剑斩情丝,就不能再把自己弄得这样阴阳怪气,如果妳心里有什么怨恨,就把这些苹果当做是宋文轩,大口大口的咬下去,咬它个碎尸万断,我保证妳的心情会好一大半,要是妳觉得这些苹果还不够,我可以再去帮妳多采几篮来,反正我们农庄里什么都没有,就是苹果多得吓死人。”

  她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用一双忧伤而含着泪水的眼睛望着巧韵。

  两天后,她突然走出了农庄,到苹果园去找巧韵和高仓健吾。他们正和一群工人在阳光底下采收着一颗颗硕大的红苹果。一见到她,满脸的红润,嘴角上还残留着一小块的苹果肉,他们不禁露出讶异的神情,看着她一脸平静的站在苹果树之间,用轻柔而微笑的声音说:

  “想不到健吾种的苹果真是好吃,不但清脆可口、香甜多汁,还教人回味不已呢!”

  巧韵睁大了眼珠。

  “妳没事吧!”

  “放心,”嫣蓝深吸了一口气说:“我已经没事了。巧韵,我想过了,我不能一直停留在过去的悲伤里,那只会使我堕落下去,何况我只是失去了宋文轩,只是早点认清楚他而已,并没有失去全部,至少我还有未来,还有我的梦想和绘画,不是吗?所以……”她抹了抹嘴巴。“我听了妳的话,把那一大篮的苹果都啃完了,也把心里的怨恨,都跟着一起被消化。”

  “太好了!”巧韵也被她的喜悦感染。“能看着妳走出忧伤,走出心底的黑暗,我跟健吾真是替妳高兴。”

  “不过,”嫣蓝说:“我想暂时离开这里,去寻找生命的新起点,毕竟我心里还有一点点的痛,我只有寄情于山水,用一枝笔、一张纸,去捕捉人间的至美,这样,我才能彻底忘掉宋文轩带给我的悲伤。”

  “那妳预备去哪里?”

  “我想,”嫣蓝沉思的说:“既然我来了清森,就应该到轻津海峡去走一趟,听说那里的海岸很美,还有札幌的渔港。”

  “岂止是渔港。”巧韵说:“札幌的雪祭才是闻名于世,只可惜现在才十月天,不是下雪的日子,但北海道的秋天,还是十分迷人的,嫣蓝,我陪妳去吧!”

  “不!”嫣蓝拒绝。“我不能处处依赖妳,那么我的伤痛永远也好不起来,再说现在是苹果采收的季节,妳应该留下来帮健吾,我这一走,不知要飘荡多少天才又会回到这里来,万一妳真的跟我去游山玩水,不怕健吾在报上登警告逃妻的寻人启事吗?”

  “好吧!”巧韵无奈的耸耸肩。“既然妳坚持,我就不勉强妳。妳不妨听我的安排,到阿寒湖去吧,那是一处人间仙境,也流传着一段凄美动人、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妳一定会喜欢的。而且,妳能住到那里去,我也可以放心,因为健吾的姊姊就在阿寒湖开了一家温泉旅馆,打一通电话过去,妳的生活起居就有人照顾,不管妳住多久,都是不收费的,只要过年时,健吾送年糕和几箱青森的特产红苹果就可以了。”

  于是,嫣蓝来了,一个人风尘仆仆的来到了阿寒湖。

  经过一片松林之后,看到这青山环绕的湖泊,如烟、如镜,就好像嵌在天地间一块碧绿的翠玉,她终于相信这儿就像巧韵说的,是一处人间仙境。

  只是面对这样的好山好水,面对美景无限,再想想自己的过去和沧桑,以及一颗受伤的心灵,她不禁摇摇头,小声的在心里说:

  “不能再想了,不要再想了,和宋文轩的一切爱恨情仇,都已经过去了。”

  所以,她任由冷风冰凉的吹在脸上,也任着阳光细细碎碎的洒在发里,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好像有一里路那么长,直到眼前出现了一片枫红,她才停下了脚步。其实,她一直很喜欢枫叶的,喜欢那染红的颜色,像是涂上了一层胭脂薄粉,像是涂在她画纸上的颜料,有着一份生命的喜悦和感动。

  就因为这份对生命的狂热和感动,她才决定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才华出众而光芒四射的女画家。

  她做到了,在台北的画坛,她早已是个小有名气的女画家,有属于自己的创作风格和独立的画室。但是,她一直忘不掉在学画之初,她的指导教授曾经语重心长的对她说:

  “嫣蓝,如果妳想做个成功的女画家,那么在某些方面,就必然注定要失败,尤其是爱情!”

  如今一语成谶,这句话竟应验在她的身上。

  她不禁冷笑了一声,拉高衣领,又走了两步,才发现在那片枫林的深处,有一栋白色的小屋,在闪着红滟滟光泽的树海里隐约可见,是那么的美丽,是那么的灼灼灿灿,和一湖碧水相互辉映,她不自觉的取出画架,摆在一处空旷的湖岸边,又取来了一小桶的湖水,就开始调上广告颜料,一笔一笔的涂在白纸上。

  她信手拈来,片片的枫红已跃然纸上。

  就在她抬眼望着那片枫林的瞬间,猛然看见一个男人,穿着一件灰白色的高领毛衣,和一条深咖啡色的灯芯绒裤,外罩一件短大衣,从前方的湖岸边,穿过层层的枫红,迎风而来。尤其他手上抱着一只漂亮的长毛波斯猫,和他毛衣的颜色一样,静静的走在冷风中,就好像一道发光的物体,把她整双眼睛都燃亮了。

  她不经意的吸了一口气,感觉这男人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不但浓眉大眼、俊朗清秀,而且浑身上下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幽情,看起来有些尊贵,有些风雅,还有一些些的迷离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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