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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敢问大哥,这女孩是用多少价码买的?”年轻人又问道。

  想不到这年轻人还是不死心,老头儿不耐地说:“你问多少难不成想买?这几个姑娘可是我到松元岗挑的上等好货,人家卖女儿可也得看长相,否则长得令人倒胃口的,送我我也不要。我买来的姑娘,凤冠楼肯照单全收,就是瞧在我眼光好、看人准。”

  “多少?”年轻人又问。

  “一百两现银。”其实老头儿是替妓院用三十到六十两不等的银子买姑娘,长途辛苦跋涉,只不过赚个七八两。所以这一趟路少说也要载个四五个回去才会够本。

  “好!你留下那个说话的,我这就有一百两银子。”年轻人从马鞍上的袋子里拿出了一袋沉甸甸的银洋,在老头儿面前晃来晃去。

  老头儿咕噜一声地吞了一口火水,怔怔地瞧着眼前的钱袋。他没有听错吧?一百两现银,他可以足足净赚四十两的差价!

  “这……”老头儿老奸巨滑地还想多敲点,故意面露难色。

  “有问题吗?那就算了。”年轻人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摆明着可有可无。

  “好好好,我是哑巴上学堂,没问题,没问题的!咱们这就银货两讫。”

  年轻人递上了钱袋,伸出手等着。

  “好了!这姑娘就是你的了,还等什么?”老头儿不解。

  “卖身契。”年轻人简短地说。

  “喔、我倒全忘了,你现在就是这姑娘现成的主子了。拿去——契约在这里,你看看,还有她爹亲手画的押、签的字。这姑娘十七岁了,送妓院是嫌大了点,也红不了几年。可是买来做奴做妾、煮饭洗衣,暖暖被窝倒是挺合适的。”契约是凤冠楼的老鸨事先写好的,老头儿根本不识字,契约的内容他是一个字、一个字,硬背得滚瓜烂熟。

  年轻人摊开纸看了看,随即放进衣袋。

  老头儿扛下了一个麻袋摆在墙边,转头见雨势渐渐小了,深怕年轻人反悔,赶紧又拴好车上的活板,坐上了骡车,没入雨幕中。

  霍毅从皮靴里拿出一把短刀,利落地削断麻袋口的绳索,待他将整个麻袋提起,看见的是个瘦弱的小女孩,灵活的双眼像是揉了黄金一样的闪亮,细致的五官露出张惶不安的表情。虽然满头散乱的头发和污秽的衣服,但仍看得出若好好打扮,会是位清丽的小姑娘。

  悦悦在麻袋里早听到了一切,但是一颗心还是七上八下的,心想,自己的命运还不是一样,只不过是换了手罢了。既然还是卖人,卖给一个男人总比卖给妓院上百个男人强,可是……谁又知道这人会不会再将她转手他人?

  这个人一个偶然的决定,就好像在赌她的命运一样。

  悦悦迟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向她伸出来的手,这是一只解救她命运的手,正等待着要拉她一把。

  “起来吧!”霍毅轻声说着,“叫我霍毅,霍去病的霍。”

  “霍……霍先生,你要去哪里?你会顺路经过松元岗吗?”

  “你叫什么名字?”霍毅懒得回她话,径自问道。

  “林悦悦,双木林、喜悦的悦……我老家在铜山城,逃难来到了松元岗,我爹身体不好,为了还债过日子,才把我卖给人的。我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小妹,他们还需要我,请你带我回家,我一定、一定、一定会想办法还你钱——”悦悦双手紧合拜求,像连珠炮似的说个不停。

  第1章(2)

  霍毅皱起眉,心里头想着,唉!自己是少了哪根筋,刚刚真该挑一个不说话的才是!

  “你读过书?”霍毅问。

  “读过!我爹也是个读书人,做过徐州刘官爷府里的书办,爹爹教我读过百家姓、四书五经,我还跟刘官爷府里的孩子们伴读过。可是……刘官爷惹上官司,丢了官帽,把许多仆人还有我爹都给辞掉,到南方去了。我爹爹说乱世文章不值钱,可是他身体不好,做粗活做不来,家里孩子又多,日子才会过不下去。我可不是骗人的,我和我娘还会替人做衣服、结缨络,还会做几样拿手的北方菜——”

  “你会英文吗?”霍毅听她说在大户人家里陪读过,心想现在的有钱人家多少都会沾些洋墨水,他一时兴起就随口问道。

  “什么鹦鹉?我没有养过鹦鹉,倒养过十姐妹,它们娇小玲珑的比鹦鹉好看,也好养多了——”

  “是英文!外国话!”霍毅大吼一声,悦悦登时吓了一跳,想不到这个话不多的男人火气还蛮大的。

  “不会。”这下悦悦不敢再多嘴。

  “你不是上过学堂?”

  “是啊!可是北方的学堂还不时兴说外国话,我听说在上海、天津有很多尖鼻子、蓝眼睛的外国人,还有洋学校、洋教堂什么的,可惜我没有见过。”

  霍毅不想理她,径自将马牵到悦悦跟前,悦悦说完话,不知所措地呆立着。

  “上马!”霍毅指挥着说。

  “我吗?”悦悦脑子里闪过几十个疑问,却还是不敢说出来。

  霍毅睨着她说道:“还有别人吗?”他本还想说什么,但意会到她一定没有骑过马,只好拉近她,两手合握着示意要扶她上马。

  悦悦伸出脚,踩在他的手掌心上用力一跃,整个人就直趴在马背上,当他牵动马儿后,悦悦才开始慢慢适应马的律动,勉强挺起胸膛来,居高临下地张望这雨后的景象。

  她这时才敢大胆地打量这个男人。他没有结辫,头发短短的不过三寸长;更奇怪的是他并不是穿马褂,而是穿着一件白得亮眼的硬领长衫,紧紧地系在黑色的长裤里,脚下蹬着一双磨平的棕色长靴。这种打扮她在松元岗的市集里见过,当洋人一脚踏进了中国,什么怪样衣服就全都出笼了。况且小老百姓只求三餐温饱,根本不管是谁当家,早就见怪不怪。

  “咱们要去哪里?”悦悦知道自己只有跟着他走的分,别无选择。

  “雨小了,该走了……跟着我就是。”

  听他好不容易说了三句话,悦悦松了一口气,心想,起码他看起来像是个正派人物。如今她还筹不出一百两来赎身,看情形只有跟着这个叫霍毅的男人走一步算一步了。

  夕阳西下,霍毅牵着马,悦悦坐在马背上,两人来到了河间府。那儿的城门在日落前就关了,霍毅只好在附近找客舍,预备今晚在此打尖,明儿一早再进城。

  霍毅怕引人侧目,戴起了一顶深灰的软呢帽,斜斜地盖住了他的眼眉。

  在当时,剪掉辫子的人不多,男人一头短发,实际上看起来是很清爽,可是还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清廷认为剪辫子就是那些对旧社会不满、主张要推翻满清的革命党人。

  “林姑娘——有一件事要和你商量。”将马牵到了客舍外头安静的马房角落,霍毅停下来说道。“有一件事要和我商量?好啊!可是,能不能麻烦你先让我下马?”悦悦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怯怯地说。

  霍毅上前牵着悦悦的手,将她扶了下来。

  悦悦掸了掸身上的灰尘,企图掩饰脸上的羞涩,她这辈子除了爹爹以外,还没有碰触过任何一个男人。

  “你说吧!只要能赎回我自己,我什么事情都做,嗯……除了那一种……你知道的,那一种买卖……”悦悦想说的是皮肉买卖,只是她说不出口。

  “你放心,我不会碰你。”霍毅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心里不禁有点火。她以为他是什么样的人?“真的?那就好。你身上有我爹签的卖身契,我会听你的,什么活儿都做,我只求你可以让我有机会赎身回家。”悦悦知道这卖身契是个终生契约,如果她有幸能碰个好主人,说不定很快就能攒些钱回家探望爹娘和弟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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