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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页

 

  妹妹说:「你是最最贤良的,谁娶了你,可是大福气,哥哥,听见了没有?哈哈哈!」

  我微笑,小田也微笑。

  我们都是经过那一番来的了。为了小事吵吵闹闹,天下间仿佛有千万处令人不满的地方,到后来所有的力气都没有了。也没有劲去挑更好的了。

  可笑,不是吗?

  我知道,到冬天,大家披出皮裘的时候,我也会想起美丽,她的要求低,只希望有一件貂皮的短大衣。我更希望,到冬天的时候,我可以彻底的把一切忘记。然而我不是这种人。

  我看着小田。我相信她也不是这种人,大家都不再是一张白纸,大家心里面都充满很多很多事,说不出来的事,不如不说。

  而小田,我真希望她是我最后的一个女朋友,我实在没有那种时间与精力再找第三个了,毕竟拜伦说的:恋爱只是男人生活中的一部份。

  花店

  每天下午,五点零十分,他便来了。他会说:“六枝玫瑰花,红的。”

  每天下午他来买六枝玫瑰花,我为他把花卷在纸里,用银色的缎带扎好。他会很爽快地付钞票,说声谢谢,然后走开。

  每天下午他都来的。

  准五时十分。

  两个星期之后,近五点的时候,下意识地我已经等候他的光临。他长得很秀气,态度温文,浑身有种说不出的气派,穿着深灰色的西装,白色衬衫,灰夹黑色细条子领带。衣着是这么朴素,打扮得十分得宜,他的一双手干净纤细,有时候染着一点墨水。

  每天他推开玻璃,他说:“六枝玫瑰花,红色。”

  他不说“半打”,他说“六枝”,这是他的特色。

  我默默地把花给他,收钱,把钱放进收银机。

  他是最后的一个顾客,我们在五点半关门。

  在他出现之后,生活完全不一样了。

  我会自然地留下六枝长茎玫瑰,方便他来买。

  有一日,有位洋人太太要买玫瑰花,只剩六枝了,我说:“太太,有人订下了玫瑰,买金盏菊吧,配紫色的兰花最好,怎样?”

  洋太太听我的劝告,但不甚快乐地用眼睛瞥了瞥玫瑰花,持金盏菊走了。

  五点十分,他来到。

  我把玫瑰递给他,他道谢。

  天气冷,他加了件黑色的外套,凯丝咪呢料,一条白色丝巾,YSL字样塞在领子里,口袋里一双薄皮手套,他穿的衣服永远只有灰、黑、白,他连藏青色也不穿。

  我没跟他说,我特地把这些花留给他。

  他是顾客,我是售货员,话不宜多。

  他离开后,我把店锁好,去候公路车回家。

  我把绒线手套缓缓套好,看着夜色罩下,城市灯光闪亮。

  日与夜都那么寂寞。

  母亲比我更寂寞。

  她微笑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呢?”她常常在这句话后停一停:“如果你有一个家庭,我可以来照顾你的孩子,为你做家务,小家庭有那种温柔的光,令人精神一振。”

  我报以微笑。

  我很少有约会,有时候一连推掉好几个约来陪母亲。我并没有为谁牺牲,我情愿陪母亲,我觉得那样更有味道。

  我有一份清静的工作,毫无创造性的。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看小说消磨时间。

  有时候一天可以看一本。

  老板选中我唯一原因是我有漂亮的牙齿,是以当我笑的时候,顾客会觉得舒服,我的确常常笑。

  花店很美丽,那种草香,清新的水味,各式各样柔软的花瓣,早上送花来,我接收,点数目,签单子。石竹一捆捆地放置桶中,碗大的荷花,天堂鸟。

  有时候我们也备有常绿植物。最受欢迎的还是玫瑰。

  “用花代语。”洋人说,他们把玫瑰代表爱意送给女友。

  我奇怪他的女友是谁。幸运的女孩子。

  相信她一定是个名媛。

  名媛的定义:家庭优裕,欧陆受的教育,会说美丽的法文与英文,衣着时髦而具品味,相貌娟秀,仪态优雅。

  可以肯定只有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们的花店附属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会预早通知我们,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负责插妥交出。

  我不会插花,但草月流给我的印象很深,常买了书回来参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逼上梁山。

  老板娘跟人说:“最紧要是定性,这样的女孩子很难找了,她做了这么多年。”

  原来她在说我,没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里我穿件白色的罩衫,宽身,细麻布。

  我每周末洗干净制服,熨得笔挺,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洁的一天。

  五点十分他进来的时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纸张,微笑,递给他。

  他一定深浸爱河里。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红玫瑰给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爱河了。

  我与妈妈说起他。

  妈妈说:“你可以与他说话。”

  “没有用。”我微笑,“他胜过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发生的。”

  “可是为什么你还没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对象?”

  “不要催我,妈妈。”

  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风雨无阻地来了两个月。

  有时候他戴领带,有时候不。他的手与皮鞋一样,永远是干净的。

  我照常把花束给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买玫瑰的数目是惊人的。

  我希望他见到我会与我说几句话。但是他不是与售货员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从不与我说话。

  然后,忽然有一天,他迟到。

  我把六枝玫瑰花预备好,放在一旁,预备打烊,但是五点十分早已过去,他没有出现。

  我决定等他来,打电话告诉妈妈,我会迟回家,然后坐着看小说。

  我等到六点正,他来了,很匆忙,我把花给他,他照常付钱,但是他没有怀疑店为什么没打烊,但是我不介意。

  他是熟客。

  那一日之后,他就不来了。

  我等足两日,都等到六点,第三日等到七点。这三日里我都把包好的花带回家中,插在一只花瓶里。

  他没有再出现。每天的五点十分像是失色三分,我的一天再也没有意义,我的小说越看越乏味,我得喝咖啡来提神。

  妈妈问:“那个年轻人再也不来?”

  “不来啦,”我说:“或者与女友闹翻,或者与女友恋爱成熟,不是花束时期了。”

  母亲加一句:“或者换过一家花店。”

  我说:“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笔挺制服再也没有观众。

  我开始觉得我会得在这间花店里终老。

  隔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当我在低头看小说的时候,有人进花店来,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马上放下书,站起来,道歉:“对不起。”

  那个人竟是他!

  我马上转头看钟,五点十分。

  他又来了。

  发生什么事?他又来到这家店。

  但是我欢欣万分。

  “花?”我问。

  “六枝玫瑰。”他说。

  我伸手去取红玫瑰。

  “不,请给我白玫瑰。”他说。

  我一怔,哦,他这个女朋友喜欢白玫瑰。

  我选六枝,用银色纸包好,加上红缎带。

  “很美,谢谢你。”他付钱。

  “对不起,先生,”我婉转地说:“玫瑰的价格已经上涨,得多付五元。”

  “对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过玫瑰,离开。

  我像拣到最名贵的礼品般,活力又再次回来。但是为什么?他与我没有关系,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处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经使我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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