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了,几乎有十年了。」
「然而我同学处的照片——」
「她入学迟,廿二岁才进的大学,廿五岁毕业,没多久就结了婚,至今也五年了。」
「我只觉得是三两年前的事。」
「时间就是这么不知不觉溜走的。家明,」我叫他的名字,平静地说:「回去吧。」
「既然时间上犯了这么多错误,为什么又这么巧,叫我看到她的照片?」他还是不明白,「我看到这张照片不过是两三年前的事,怎么你却说照片已经十年了?」
「的确是十年前的照片。」我说。
他颓然的靠在露台栏杆上。
「你见到她,代我说一声……」
「说什么?」我问。
「真是,说什么呢?这两年多来,我一直在排练,见到了她,该说些一什么话,现在千言万语,一句也想不起来了。」
他垂着头,长长的卷发垂在额角上,秀气如女孩子。这么漂亮的男孩子,何愁没有伴?是段绢绢的损失罢了。我有点心软,伸手想去摸一摸他的头发,终于把手缩了回来。我已经老了。
我说:「我给你去倒一杯果汁。」
我走进厨房,再出来,他已经不在客厅里了。
「家明?」我叫,「家明?」
他走了。
没有说再会就走了。
我拿着两杯果汁,呆呆的站在客厅中央。
我看到玻璃茶几上的那张照片。他收藏了近三年的照片,他没有带走,他不再要它了。
他要找的人没有找到,他来迟了十年。
我把果汁放在茶几上,呆呆的拿起了照片。
我听见锁匙开门声,家明,我的丈夫,回来了。
他抹着汗,他说:「真热。」
见到果汁,他也不问拿过来就喝。
「这是什么?」他拿过照片。
「没什么,一张十年前的照片。」我说。
「给我瞧瞧——咦,倒是很漂亮,绢绢,你十年前真是这样子的?」他笑。
「当然是,谁一养下来就是黄脸婆?」我白他一眼。
「难怪当时追求你的人那么多。」他还是笑嘻嘻的,「我不知道交了什么好运道呢!」
我不响。
隔了一会我说:「如果当年你娶我是为了相貌体态,那么如今你好娶小老婆去了,我早变了。」
「你变了,但是我也变了。」他感喟的说:「当年我也是个网球健将,现在怕连球拍都拿不起来。」
我苦笑。
「你没煮饭?」他问:「小明呢?」
「没有。」我答:「小明在妈妈那里。」
「赶快叫妈妈帮忙找个佣人吧,你一个人两只手,怎么忙得过来?」家明说。
看,我早说过,他是个好丈夫。
于是他坐下来,拿起了报纸。
看了一会儿,他放下报纸,说:「今天我们出去吃饭。」
我不响。
我进浴室,开了莲蓬头,好好的淋了一个浴,足足洗刷了一刻钟。小明没有回来,看样子我们是可以出去吃一顿饭,多久没出去了?
浴罢我对着镜于,照看我自己。是变了。养了小明之后,胖了廿磅不止,脸上所有的轮廓都不见了,头发剪短了,而且熨了一个很普通的样子。
难怪他没有把我认出来,我不怪他。
我在心里叹口气。
这么快就老了。
十年前,我不正夸口,要嫁一个孙家明式的男孩子嘛?后来到处找着、玩着,终于累了,我选了王家明。孙家明来了,可惜晚了十年。如果今年我才二十岁,想想那种景况,又是不同的。
但时间总要过的。我有过我的一份,也没有什么可惜的了。刚才我差一点就想开口承认:我就是段绢绢。
我丈夫在门外叫:「绢绢,你好了没有?我肚子饿了。」
「来了。」我应。
我匆匆的穿著衣服。
他又叫:「电话!找你的。」
我套好衣服出去听电话,拿起听筒,对方便说:「绢绢?今天有没有一个男孩子来找你?」是李博士的声音。
「有。是你叫他来的吧?」
「这孩子倒是很痴心。你记得那张照片吗?是十年前拍的了,你到美国玩,来看我们,我替你拍的。不知怎么,落在他手里,怎么说都要见﹃段绢绢﹂,我没法子,只好叫他来找你——你怎么打发他的?」
「他没有把我认出来。」
「啊?奇怪。」
「他心目中的那个段绢绢又不是我,自然没把我认出来。」
「你别自谦了,当年那个段绢绢,不正活脱脱就是他形容的那个人嘛?再也没错的。当年你嫁家明,我们都有点惊奇,没想到你却立地成佛,果然成了贤妻良母。」
「说得我当年好象杀人放火似的!」
「绢绢,」他哈哈的笑着,「你自己细想去!可惜那个孩子生晚了,没见到你当年热闹的盛况,否则凭他的才貌,当可参加一份子,好戏更加好看。」
「当年如果见到他,我就嫁他了。」我坦白的说。
「是,我见到他,就吓一跳,」李说:「记得吗?那时候大家要跟你好好的介绍对象,你嘴里说的人,就是他那个样子:功课好,带点滑头,单爱你,风头要劲,都附上条件了,最奇的是,他刚好又是个原子物理……。」
我默默的笑着。
李说:「缘份就差那么一点点。」他感喟。
「什么一点点?差十年啦。」
「我不能再说了,再说你丈夫要揍我呢。」
「他?」我笑,「他是个烂好人,十年也不见他动一次气,要他为我生气,更是难上加难。」
「改天再说吧。」
「好。」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缓缓的放下听筒。
家明问:「可以走了吧?小明什么时候回来?」
我答:「吃完饭,我们顺便把他接回来,省得妈妈两头跑,他就是爱玩。」
家明笑,「跟我小时候一样。」
「家明,我小时候,可爱吗﹖」我忽然问。
「我认识你那年,你都二十五了,谁知道?」他说。
我笑了。
然而这个叫孙家明的男孩子却是知道的。只是他来迟了十年,整整十年。
我十年的那张照片,如今又回来了,搁在茶几上。
爱情是流行病
我有一个妈妈,妈妈四十八岁,有一个妹妹,妹妹十八岁。我叫宝宝,妹妹叫囡囡。因为跟妹妹差了那些岁数,所以平时没有什么话好说,妹妹有什么问题,从来不自动找我。在妹妹眼中,我恐怕已经是老太婆了。
这一天下班,才开了门,便听见妹妹发了疯似的,失声在那边叫:「不!不!我不听你的!你根本不了解我!我们之间一点交通也没有!」
我双眼看了看天花板,这小孩就是这样,说话不分轻重,一派新文艺,不让她看电影,是我们不了解她,不让她化妆,是我们之间有代沟,叫她努力读书,是我们俗气,要讨好她实在太难了。
我坐在沙发上,脱了皮鞋,只看见妈妈自她房里奔出来,一边嚷着:「宝宝!宝宝!你来了?不好了,事情不好了呀。」她一边说,眼泪一边滚了下来。
我说:「妈妈,你管她那么多?她爱穿露背装,让她穿好了,她要去舞会,让她去好了。」
「不,宝宝,这一次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妈妈说。什么事?我问。
「这次……囡囡要结婚了!」
我手中的鞋子掉在地上,「什么?」我问。
「结婚。」妈妈重复。
我呆住:「她结婚?」
「是的!她说不要念大学了,也不要念预科了,要我马上准她结婚!」
「对象是什么人?」我问:「你见过没有?」
「没有呀。」妈妈说:「我根本没听说过她有要好的男朋友,我只知道她普通的男朋友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