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他财未发,身体先发。
先一阵子女佣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辞掉了。一个月一千多块钱,连洗衣机洗碗机都买了给她,小明出生那年开始做的,好几年的宾主,说走就走,一点情义都没有,也只好随她去。
现在凡事自己做,倒也无所谓,空的时候还可以去喝一顿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里塞,反正她们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过了,没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过得这么快。小明长得飞快,一下子裤子又要换松的,皮鞋不够大了。没有他,我还以为时光是停留不动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样的工作。我奇怪的想:这就是做人吧?想到当初中学毕了业还巴巴的读了三年大学,如今也不过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学里的同学,虽然说大学间接也是婚姻介绍所,到底别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捞得风调雨顺,最后总还可以嫁得个金龟婿。何必去读大学!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叹了一口气,腰实在有点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电话给母亲。
「妈妈,麻烦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两个礼拜没来了,你爸想他想得紧,我把他接了来,索性吃了晚饭,才把他送回来好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他听话,就玩久一点,你们吃不消,就把他轰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点没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妈妈,别提了。」我说。
「啊,你算是中年,我们岂非成了老不死?」妈妈笑。
「妈妈,我三十岁了。」
「人生刚开始呢,好好的捱吧。」她还是笑。
「再见。」我说。
母亲也挂上了电话。
我坐在客厅里,动也不想动。
当年我可没想到日子会演变成这样:带儿子,理家务,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轻的时候——我年轻的时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约会,吃喝玩乐,回了家就专听电话,功课不行了,自有男同学抢着帮忙。
那几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现在这样,也是应该的。一个女人,结婚生子之后,也该完了,我还冀望些什么?如果以这种日于终老,在别人眼中,也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么?
我生活中还少了什么?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完报纸吃饭,吃完饭看电视,看完电视与儿子玩一阵子,就该睡觉了。他很习惯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发脾气,在别人的眼睛里,他也就是一个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不消说,我们的婚姻维持了这么久,他没有夜归过一次。发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齐齐的交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争气的孩子,我与他们有说有笑,相处得极好。
但总少了一点点。
照说我应该满足了。
当年那么多的男朋友,最可靠最端正的也是他。
这个下午真热啊。
家明好虽好,却永远只像一盘温吞水,没有脾气,没有刺激,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变了温吞水,很糟是「不坏」,厌憎是「无所谓」,唉。
我常常想,如果我没有嫁他,以后的日子是怎么样的?说不定我找了一份工作,维持着自己的生活,租一层公寓,独自住着,约会着许多男朋友,过着风流放荡浪漫的生活。应该也很好。可惜在一般人眼光之中,良家妇女不是这样的。
我走到浴室去,洗了一个脸,恐怕也得洗一个澡,正用冷水泼着脸,就听见门铃响。
我放下毛巾——是什么人?
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个年轻人。一头的卷发,瘦长个子,肩膀很宽,一张脸晒得红红的,穿件芝士布的衬衫,被汗浸湿了,都贴在胸膛上,那种青春、朝气,扑人而来。他有点喘气,漂亮的眼睛看着我,带点犹疑。
我也好奇的看着他,他一定是找错门了。
「找谁?」我先问他。
我们这里门户非要小心不可。
「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他说:「你是王太太是不是?」
「是,请进。」我说。
他进来,向我笑了一笑,坐下来,脚上穿著一双球鞋,没有袜子,深蓝色的粗布裤已经洗得发白了,但在他身上,还是显得那么自然,调和,比起家明硬绷绷考究的西装,巴利皮鞋,不晓得好看多少!
我失笑了。
多幺不公平!家明已经三十二了,这个男孩子最多不过二十岁左右,如果家明拿我去比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我的脸也就很黄。
我倒了一杯果汁给这个男孩子,他道了谢,一饮而尽。
「真热。」他说。
「是的。」
「我姓孙,叫孙家明。」他报上了姓名。
此家明不同彼家明,我笑说:「我丈夫也叫家明。」
他说:「啊?真巧,不过这是一个普通的名字。」
「普通是普通了一点,不过却是个好名字——孙先生,请问有何贵干?」
他为难的低下了头,想了一想,然后从裤袋里摸出一只皮夹子,掏出了一张纸片,郑重地递给我。
他说:「请问王太太,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我接过了那张纸,却是一张照片,我看了一眼,诧异的问:「咦,这张照片,你是从什么地得来的?」
他兴奋的问:「你见过?」
「自然。」
「她是谁?我找她很久了!」男孩子的声音是快乐的,「你知道她在哪里﹖」
我细细的看着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坦白的说:「我喜欢她。」
「你见过她吗?」我问。
「没见。」
「既然没有见过这个人,你怎么可以说喜欢她?」
「呀,王太太,这说来就长篇了,我不介意再重复一次,但是希望你有耐心听。」他看着我。
「请说。」我倒想听听他的故事。
这么热的一个下午,除了午睡,还有什么比听故事更好?
「请先把照片还给我。」他说。
我把照片放在茶几上,他取了过去,拿在手中,细细的看着,当珍品似的。我真是惊奇莫名,看样子这张照片他很宝贵的呢。怎么一回事﹖
他开始说:「我第一次看见这张照片,是在加州,美国加州柏萨典娜,一个朋友家中,朋友姓陶,你认识吗﹖」
我摇摇头,我不认得姓陶的人,在美国我们以前只有一家亲戚,是我嫂子的弟弟两夫妻,姓李的。这张照片怎么会到姓陶的人家去了?
「没关系,反正这是两年前的事,我当时在加州理工学院念原子物理。」
哦,还是原子物理学家,真看不出来。
「偶然去陶家作客,没事做,大家便翻照相簿子,我看到了这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神采是那么好,马上吸引了我,我便问陶家她是谁,陶家说不认得,这照片是无意中得来的,夹在一大堆其它的照片当中,他们见照得很好,就顺手夹在照片簿里,没丢掉。」
他歉意的笑,仿佛是怕我没听清楚。
他的长腿伸在玻璃茶几下,握着双手,左手腕戴一只极薄的白金表,右手腕一条银链子。他隔一些时候便伸手去拨他那一头卷发,这个男孩子,风采是不可多得的。
他说:「我一直追问他们,他们说照片是夹在姓李朋友的信里来的,他们大概认得她。」他叹一口气,「不过姓李的博士住波士顿,在东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