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友B:「小姐,不是没做过的事就一定要做,OK?妳也没在大街上裸奔过,要不要试试看?」
「……」
不理会一群冷嘲热讽的家伙,我开始了这项半点也不伟大、却着实万分艰辛的工程。
在纽约生活了十多年,中英混杂早就是家常便饭,经常会不小心把三分之二说成二分之三,掺七杂八,不胜枚举。写古代小说时,还可以把「小说」和「现实」分开,写现代故事却老是想不起那些日常用语,十万火急地到处求救:「啊,问你哦,那个字的中文是什么?」
有时间到了还是举棋不定。「你确定吗?我怎么记得好像不是这么翻译的……」
烦得一票人几乎失去耐心,直接拿本字典往我脸上摔。
最无奈的是,有时候工作忙碌起来,整颗脑袋就被榨得空空如也,回到家只能对着电脑干瞪眼。想到梦里找灵感吧……以前偶尔还会梦见个古装少女在满天花雨中舞剑,绝美浪漫……
可是那天,我居然梦见英俊帅气的男主角在金城发超市买菜!
堂堂一个气宇轩昂的帅哥竟沦落至此!醒来后欲哭无泪,无言再无言,差点没在壁橱门上一头撞死。
总之,断断续绩地写了一年多,这本小说总算是写完了。得到飞田的过稿通知时,心里那份欣喜若狂,简直难以形容。
傻笑半晌,然后跑到MSN上昭告天下:「我的小说过稿了耶!哇哈哈,对自己写现代的信心突然大增,下一本我要写黑帮!」
什么叫做冥顽不灵?本人就是个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