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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忻正群僵着身子,往后退了一步。

  伶儿缓缓垂下西洋剑,无所谓地耸肩一笑,“您懂的,聪明如您怎么会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语罢,她转身走回房间。

  她只是说说而已,十七岁的小女生能做什么?忻正群奋力克制住如深秋落叶不停颤抖的身子,但那一股冷,由心底直窜上来。

  他们竟然死了!连小弟也成了陪葬。真是讽刺!他们对她的厌恶甚至深到连死也不愿她同行。其实她知道为什么,世上只剩下她知道这个秘密。

  伶儿瞪视着镜中人惨白的面容,她绝不会为他们的死掉一滴泪,如果他们曾经给她一点爱,或许她在葬礼上可以勉强装得哀恸一点。但他们没有,甚至吝于施舍她一点关怀,那她也不必硬要效法孝女白琴来一段感人肺腑的“五子哭墓”。她是火,所有的情感早已焚烧殆尽。

  最后这一滴泪,只为纯真的小弟流,这世上惟一爱她的人。伶儿任凭眼角一颗晶莹的水珠滑落。

  猛然,巨大关门声震动了窗棂。那男人来了,她的买主!伶儿弧形优美的唇勾勒出一抹讥诮的冷笑。

  “岳先生,你来啦!真是不巧,伶儿已经睡了。”

  伶儿听着忻正群急急迎上前的足音,只觉得可笑,多像个应付恩客的老鸨!

  忻正群最好祈祷他留下的掌痕在明天婚礼前能消失,那男人不喜欢她被别的男人掴掌,她是他买下的商品,理应只有他能碰。

  那男人允诺忻正群,一旦她嫁过去,她名下继承的产业全数归忻正群所有,他甚至还会付一笔钱当聘金。

  好大方的人!真是阔绰的手笔,慷他人之慨当然连眉头也不会皱一下。她不容许任何人操纵她,更不需要别人教她该如何处理她继承的遗产,所以,滚一边凉快去,该死的臭男人!

  “我希望她已经为明天的婚礼准备好。”那男人的声既冷且硬,一如他的外表。

  “当然,当然。”

  那男人斜瞄忻正群心虚的表情一眼,“你打她了。”

  这是肯定句。

  忻正群吞了吞口水,畏惧地嗫嚅道:“她……顶撞我,所以我忍不住就打了她一巴掌,但没有很重。”

  那男人扬扬浓眉,显然不相信他的话,但也没有追究,只是淡漠地说:“我不喜欢别人动我的东西。”

  “是、是、是,我知道。”忻正群连连哈腰应诺。

  这个姓岳的男人令他紧张,他向来对神秘的人缺乏好感。那天在葬礼上他看见身着大红洋装,狂野难驯的伶儿,便主动要求他将伶儿嫁给他,并且留下一笔钱当“订金”,至于其他事,他没有多做交代,连身分也只留下“岳”这个姓。

  “确定她会穿上白色婚纱。”命令句!在他的句型中似乎永远只有命令句。

  “当然,当然,她一定会乖乖穿上礼服的。”

  “哈巴狗!”伶儿冷哼一声,反身拉开简陋的衣柜,纤指轻轻滑过新娘礼服柔细的锻面。

  她当然会穿上婚纱,美丽的新娘礼服是多少少女的梦想,但嫁不嫁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她是桀骜不驯的,任何人也别想驾驭她。

  因为她是忻伶儿,那个血统不纯的罪恶!你无法要求一个罪恶温驯可人,那会亵渎圣洁的!

  应该大肆庆祝!庆祝他平平安安度过一百次劫难!

  郭谨晔驾着向全国首富沈旌亚借来的黑色劳斯莱斯轿车,极愉快的打着节拍,哼几句荒腔走板的歌儿。

  坦白说,他这般高兴实在没啥道理,若是换作其他人,八成连丝笑容也挤不出来。

  其实这些劫难本来就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但也不知道是否是他天赋异秉,反正只要美女有难,他就绝对逃不掉“英雄救美”的命运,不过故事接下来的发展却不像电视上常演的“美人决定以身相许,从此英雄美人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累计到今天,已经是第一百个绝色美女对他说再见了!倒不是说他的长相可媲美牛头马面,才使众美女退避三舍,不肯下嫁。

  事实上,郭谨晔貌胜潘安,简直帅得没天理,乌黑略为鬈曲的长发整齐地用黑色缎带束在颈后,不但不见流气,反而更显得温文尔雅。英挺的希腊鼻下是一张薄小适中、令人想一亲芳泽的唇,英气飒飒的剑眉配上始终含笑春人的深情大眼,无论怎么看都是标准的“美男胚子”。

  郭谨晔的家世更是没得挑剔,年纪轻轻便建立起自己的企业,他名下的旭日集团是美国三十大企业之一,资产总值达三十五亿美元,且目前仍以高幅度增加中,而这些还不包括他尚未继承的家产。

  照他的条件看来,他“应该”是每个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错就错在他那双教女人都汗颜的美丽眼眸。众家美女从他眼中只读得出“亲情”,偶尔借他宽阔的肩膀哭一哭,诉诉“女人家”之间的心事,横竖把他当成了“姊妹淘”,压根儿不来电。

  对于这种情形他也不甚在意,女朋友和女的朋友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字”之差,没多大差别的。

  五天五夜没阖眼,他的体力已经严重透支,方才的愉快表情早被一脸疲惫所取代。

  “Idon'tliketosleepalone……”谨晔用手指轻敲方向盘,一面哼着歌振作振作精神。

  铃──

  谨晔抹了抹脸,伸手接起行动电话。

  “喂!晔晔,你什么时候要回来啊?”电话彼端传来甜甜的娇柔女声。

  他困盹的脑袋实在分辨不出她是哪一号人物?“你是?”

  “哎呀!你怎么听不出人家的声音嘛!”那女子嗔道。

  好吧!至少可以确定不是他救的那一百名佳丽中的其中一位,没有“姊妹淘”会用这种口吻跟他说话的。

  “对不起,我还是听不出你是哪位。”

  “人家是小甜甜嘛!”

  小甜甜?他不认识这个人吧!他真的累昏了吗?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

  那女子八成有点恼了,尖着嗓子吼道:“范志晔,你给我装蒜!”

  “小姐,你打错电话了!”谨晔好声好气的告诉那女子。

  “我打错电话,那你干么接!变态窃听狂!”那女子恶人先告状地吼了谨晔一声,才挂断电话。

  “真没礼貌。”谨晔无可奈何地轻叹了口气,挂上电话。

  抬头一看,绿灯了!

  通常在台湾开车他一向很小心谨慎,尤其在这种人车稀少的十字路口,因为此地的红绿灯纯粹是供作装饰路面之用,属于“欣赏”层面。

  但他真的累到忘记了,脚下油门一踩……

  一切就像快速卷片的电影,他还来不及弄清楚状况,只听见尖锐刺耳的煞车声和巨大的碰撞声,他就已撞上车窗的强化玻璃……

  该死!伶儿觉得她的头活像被火车辗过一样,难受得不得了。她被捉回去了吗?她奋力睁开酸涩的双眼,狐疑地打量着全然陌生的环境。

  看这里的摆设似乎是医院的特别病房。是谁送她来的?绝不可能是忻正群,他巴不得她早日归西,不可能还费力救活她。是那个姓岳的男人吗?伶儿挣扎着坐起身。

  也不太可能,有谁要一个可能成植物人的新娘?究竟是谁送她到医院的?她皱着眉努力回想。

  她记得自己在忻正群、牧师和那个姓岳的男人面前跳上机车,然后一路上猛加油门,并非怕他们追上来,只是贪恋风狂啸着掠过耳际的感觉,像是要飞离这俗世的牵绊一般,结果来不及闪开,拦腰撞上一辆……她不禁缩了一下,天啊!劳斯莱斯!她怎么赔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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