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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果不其然,墨上尘停下脚步,绷紧僵硬的身体散发着无限的怒气,“费可蝶,如果你够聪明,就不要拿他来威胁我,不然……”

  “不然怎样?你才不敢动我!”

  “我不敢吗?你们一家是如何对待我们母子,你应该很清楚吧!”墨上尘冷冷看她一眼,便不再理会她直接走上二楼。

  “我才不怕你!”费可蝶逞强地说,但声音却逐渐隐去。

  “可蝶小姐,你别再惹墨哥生气了。”一直站在一旁的矮个子东方男孩轻扯了下她的衣袖,压低声音诅,“墨哥把“火焰”送到旭日集团的圣人那里,你可以去和圣人商量看看,要他把“火焰”给你。”

  “为什么会在旭日圣人那里?”

  “其实“火焰”并不是送去给圣人,而是送给和他在一起的台湾女孩,那女孩上次和“黑鹰五人组”赛车,拿一条胳臂赌全帮的重型机车,结果“黑鹰五人组”输了,墨哥就拿“火焰”抵全帮的重型机车给她。”东方男孩将事情的始末简明的向费可蝶解释清楚。

  “这样啊──”费可蝶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听说旭日圣人心肠很好。”

  “对啊!那个女孩子好像也是他从台湾救回来的。”

  “我倒要看看圣人到底有多神圣。”费可蝶噙着冷笑喃喃自语道,一个计画已然从心中成形。

  “伶儿,你真的不用急着要去公司,你的伤还没全好,等你的伤好了再去上班也不迟啊!”谨晔回头对坚持要跟他一起去公司的伶儿说。她的手甚至还包着绷带,教他怎么能放心让她去做事!

  “我的手已经好了,这绷带是那个蒙古大夫用来骗钱的。”伶儿依旧坚持自己的伤势已无大碍。

  “你是不是觉得一个人在家很闷?不然我请妈咪来陪你。”

  “不用了,每次你刚走没多久,他们就来了。”

  “那很好啊!你不喜欢他们来吗?”谨晔十分不解伶儿脸上那一抹足以称为痛苦的表情。

  “我当然喜欢郭妈妈来,不过如果每天一见面就有人冲着你直喊“野丫头,你的手接不起来啦!真是老天有眼!”我想你也不会多愉快。”伶儿面无表情地说。

  谨晔只能苦笑,“我爸他只是说说而已,没有恶意的。”

  “看他的样子实在很难相信他没有恶意,不过既然他是你的爸爸,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伶儿说着,一边将放西洋剑的皮套系在腰上。

  一切准备外出的工作就绪,她抬起头看着谨晔几秒,又说:“我不打算再窝在这里当废人,如果你已经后悔答应我去你的公司上班就直说,我可以另外再找工作。”

  假如这些话是出自其他人口中,谨晔相信多少有些同他赌气的成分在,但伶儿却不是那种会赌气的人,她所说的就表示她即将做的,就因为这一项认知,谨晔更不能说“不”。

  “你确定你的手没事了?”谨晔想答应让她一起去公司,却依然放心不下她的伤势。

  伶儿索性以行动证明,她俐落地抽出腰间的西洋剑挑起谨晔绑住头发的黑色缎带,不到一秒钟,黑色缎带已稳稳躺在伶儿手中,西洋剑也收入皮套中。

  谨晔几乎要为她矫健的身手鼓掌,但随即又想起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伶儿,你真要带那把西洋剑去公司?不太好吧!”尤其他公司内的成员都不是寻常人。

  “你把它当成美工刀就好了。”

  这么大的“美工刀”?!算了,一切顺其自然吧!只希望公司的同仁们别误以为伶儿带这把“美工刀”是来“踢馆”的,那时可就不好收拾了!

  “你很为难,是不是?”伶儿见谨晔不作声,也明白他的顾虑,“我不是故意要让你为难,可是西洋剑一离开我身边,我──”她停顿了好一会儿,才垂下头低声说:“会怕。”

  “别怕!”谨晔不自觉地将她拥入怀中,想抚去她眼眸中深藏的恐惧,“别再去想过去那些不愉快的记忆,相信我,只要有我在,我不会让你再受到半点伤害。”

  教她如何能不去想!教她如何能遗忘!伶儿痛苦地闭上双眼,在他怀中那些往事或许在逐渐淡去,却永远不会消失。他的怀抱温暖得让她舍不得离开,却也让她变得依赖,但她没资格依赖,宿命注定了她必须孤军奋斗直到了结一切仇怨。

  够了,不准再沉溺下去!伶儿轻轻推开谨晔的怀抱,踮起脚尖梳理着他披散开的发丝。

  “对不起,弄乱了你的头发。”

  “没关系。”谨晔平静地说,心中却因为伶儿的退却起了一阵郁窒感,闷闷的,有些难受。

  “你为什么会把头发留得这么长?”伶儿随口问道,还没有准备好面对他的温柔。

  谨晔闻言却怔了一下,“为了一个约定。”

  “什么约定?”伶儿替他系上黑色缎带。

  “我以前和邻居的小女孩约定要一起留头发,要把头发留得很长很长,就像中国古时候的人一样,然后我们就可以做名副其实的“结发夫妻”了。”

  伶儿猛然松开他的头发,仿佛那绺发丝灼烫了她的手,还有……心!

  “怎么了?”谨晔感觉到那些微的异动。

  “没事。”伶儿强作镇定,故意忽略心中莫名的刺痛感,“后来呢?”

  谨晔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点黯然地说:“她死了,因为意外,她在街上被流弹射中。”

  “对不起,我不该问的。”伶儿深感歉意,不只因为她勾起他不愉快的往事,更因为她觉得──释然!

  “没关系,我早就过了那段自欺欺人的日子,我只是觉得遗憾。她是我见过最善良、最单纯的人,她可以为了救一只受伤的野狗,冒险冲入野狗群里把它抱出来,然后自己因为被野狗抓伤而躺在病床上三天;也会为了一部看了十几遍的悲剧电影哭掉两大盒面纸,或许就因为她太好了,上帝才迫不及待要她去陪伴。”

  “那谁来陪伴你?”伶儿心疼他落寞的神情,一时之间脱口而出。

  “我?我有你啊!”他一愣,随即笑颜逐开。

  我如何代替得了那女孩!她在你心中的比重是我远远所不能及的,这一头长发不也是为了纪念她才保留至今!伶儿苦涩地想,猛一回神却被自己的想法所震住──她竟为此感到苦涩!

  该死!她是何时让自己陷入这种自艾自怜的情绪中?她不该感到嫉妒与苦涩的,只有深陷愚蠢爱情中的笨人才会任自己纠缠在这团杂乱里,而那人绝不会是她,也不能是她,可是……心中这分灼痛又所为何来?

  会吗?难道她已经受上这个澄澈似水也柔情似水的男人了?!

  大概没有小妹像她这样悠闲好命的了!

  伶儿一手支着头,百般无聊地翻阅着桌上的加菲猫漫画书。她这个小妹上班至今三天了,没帮人倒过一杯茶,没跑过腿、没送过公文,倒是别人送来的茶水喝了不少杯,漫画书也看了不下百本,而且还是专人到书局去买来的。可是她对这个超级大闲差却没半点好感,不,说得更正确些,她对自己目前所呈现的“废物状态”感到很火大!

  “忻小姐,喝杯茶吧!”金发碧眼的美国男子端了杯红茶,用不太流利的中文对伶儿说。

  伶儿抬起眼打量了面前大约二十七、八岁的美国男子好半晌,既没伸手接过他手中的红茶,也没开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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