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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妖里妖气的女人是谁啊?”压低嗓门,霭桐轻声地问着身旁的霆浚。

  “‘风采’的老板——沈芳。”

  “是老板?我还以为是烟花楼的老鸨。”

  “小丫头……”

  “她过来了。”虽然霭桐对这女人的印象不是很好,但是这个时候,却很谢谢她终于走到他们面前,要不然旁边这个男人又有话要说了。

  “于少爷,你跟我还真的很有默契,人家今天早上才想到你好久都没来了,真想念你,结果,你下午就出现了,你说,我们是不是很有默契啊?”

  生意嘴就是生意嘴,想念他?倒不如说是想念他的荷包!霆浚轻蔑地暗忖道,“风采”的衣服是于家女人的最爱,而做为人家的弟弟,他是不必帮两位姊姊付帐,但是身为人家的哥哥,却不得不帮唯一的妹妹掏腰包,所以,因为贞雅的关系,他偶尔会出现在“风采”,也更因为他的出现,“风采”会有一笔丰富的收入,当然,这也正是沈芳会想念他的原因。

  这个女人怎么会像老鸨呢?瞧瞧她那抛媚眼的暖味相,再加上那露骨的恶心话,根本就是标准的老鸨。可恶的女人,她宋霭桐这么漂亮的大美人,她竟然连瞄都没瞄一眼,真是一点礼貌也不懂。

  看着霆浚那副冷漠,而又不太想理睬那位女人的表情,霭桐决定她应该代替他做点礼尚往来的回应,要不然就太失礼了。脑袋瓜转了转,霭桐决定要给点特别的,好让“她”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沈大娘……哎哟!霆浚,你瞧我,说话都说胡涂了,沈小姐竟然被我叫成了沈大娘,真不好意思。”无辜地朝着沈芳微微一笑,霭桐继续又道:“沈小姐,我想有件事你弄错了,不是“我的霆浚”跟你有默契,是‘我’跟你有默契才对。如果不是我的关系,霆浚这么忙的人,怎么可能有那种闲工夫出现在这里呢?”

  原本笑得天花乱坠的花容,此刻却因为霭桐笑里藏刀的一段话,变得僵硬、扭曲;而霭桐则为自己的杰作笑得得意洋洋,就连霆浚那张不苟言笑的俊脸,也忍不住溢出浅浅的笑意。

  不过,生意人还是生意人,尽管恨得牙痒痒,沈芳还是硬挤出客气的回应。

  “于少爷,这位是……”

  不让霆浚有回答的机会,霭桐插嘴道:“我是浚的女朋友,我叫宋霭桐,请多多指教。”

  “是宋小姐,于少爷,怎么没听令姊提过你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现在才想拍马屁,太慢了吧!

  “沈小姐,你有所不知。”依然抢在霆浚之前插嘴,霭桐继续很“假仙”地笑道:“我是浚的宝贝,浚就喜欢独享我,舍不得我让别人多看一眼,尽管是他的姊姊,他也保密到家,哟——你还是第一个知道的呢!”

  如果不是对这小丫头有所认识了,他真会以为她在吃醋,所以才在沈芳的面前猛强调他和她的关系;然而,不可否认,他确实喜欢她那样叫他的方式——“浚”,这比起他逼她叫的“霆浚”,更令他满意。

  对于霭桐的说词,沈芳一副怀疑的表情,并转而向霆浚问道:“是吗?”

  轻轻地点点头,霆浚忽然一改冷漠的态度,温柔深情地凝视着身边的霭桐,爱宠地道:“小桐是我的小宝贝,我还不打算让别人看到她。”轻拂过霭桐的短发,霆浚转向沈芳,又回到原有的漠然,继续道:“沈小姐,希望你别把这件事告诉姊姊她们。”

  “当然。”嘴巴上是这么说,但是沈芳心里可得意的很,这么重大的新闻,怎么可以不让于大小姐知道呢?

  一瞧见沈芳脸上那抹发现大秘密的得意笑容,霆浚就知道他的目的达到了,晚一点,他们一离开,她就会把这件事传到于家女人的耳中,特别是于以欢的耳中。

  其实,他本来还在担心,该用何种方法,有技巧地让沈芳信以为“霭桐是他的女朋友”——是个大秘密;没想到,霭桐几句无心插柳的恶作剧,反而让他逮着了机会。让事情水到渠成。如果不是他真的没把这趟“风采”之行的目的告诉霭桐,他真会以为霭桐知道他的用意。

  不过,他真正该感谢的人是沈芳,如果她不是标准的广播电台,事情哪会这么简单。

  当然,他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毫不心疼地帮霭桐花上一笔钱,相信沈芳会把他的挥霍,绘声绘影地描述给那个最能跟她闲扯的于以欢。

  “沈小姐,我把我的小桐交给你,麻烦你帮她挑些适合她的衣服。”

  “好的、好的,宋小姐,你跟我来。”

  一听到有钱赚,马上就换上一副谄媚的脸,这女人还真是为五斗米折腰。

  看着一扭一扭地带头走去的沈芳,霭桐轻声地问着一旁的霆浚。

  “你不会真的要我试穿这种上了年纪的衣服吧!”

  “不是试穿,是买。小丫头,放心,有我在一旁帮你挑,你绝对买不到那种上了年纪的衣服。”

  “是吗?”霭桐质疑,他自己都一把年纪,他的眼光能好到哪里?”

  “确定,走吧!”

  虽然不相信,她还是得跟着走,谁教她现在正在上班!

  一面跟着霆浚往里面走,霭桐又想到他刚刚突如其来的温柔,天啊!那种感觉真是教人心醉神迷,没想到这家伙酷的要命,竟然也能装出那样的表情,看来他好像是在进行某种阴谋。唉!反正她也管不了这么多,这家伙不说的话,她也别想知道;何况今天晚上,他们就要说“拜拜”,管他在玩什么把戏。

  “大姊,你怎么了?你说话啊!别吓我……”轻轻摇着正握着电话筒发呆的以难,以攸担心地问道。

  缓缓地放下听筒,以欢瞥了以攸一跟,接着便把身旁的抱枕抱在胸前,然后往后便进沙发里,“以攸你会相信霆浚竟然已经有了女朋友?”

  “霆浚?!”

  看来,受到惊吓的人,还真的不是只有她于以欢一个,瞧瞧现在,以攸眼珠子瞪得大大的,连眨也没眨一下的样子,就知道她小姐吃惊的程度不轮于她。

  “就是他——那个要他结婚,像是要他命似的混蛋弟弟。”

  “怎么可能?”以攸心想,不可能的,如果只是她们姊妹不知道那倒有可能,问题是维哲不可能不知道!维哲几乎天天跟在霆浚的身边,他对霆浚的动态可说是了如指掌,岂有不知的道理?难道是维哲没告诉她?不,不可能,维哲一心希望他们两个的事能早日公诸于世,如果霆浚有个知心的女朋友,那更是对他们有益,他岂有隐瞒的道理?

  “怎么不可能?事实都摆在眼前,沈芳那个女人,嘴巴是大了点,讲话是夸张了点,但是可没说过谎话。”

  “沈芳说的?”

  “也只有那个女人可以缠着我一直讲,听得我都快累死了。”

  “可是沈芳怎么会知道呢?”以攸好奇地问。

  “因为我们那个宝贝弟弟带着心爱的女朋友去她那里买衣服。以攸你一定不敢相信,他竟然可以花上六位数字的钱,就只为了买衣服送一个女人!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慷慨,我怎么都不知道?”

  这确实不是霆浚的作风。霆浚绝对不是个小气的男人,但是,他也许舍得花上大笔的资金投资规划全新、完整的度假休闲山庄,甚至舍得花上大笔的金钱赞助公益活动,却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花上这种他认为没有意义的钱;从他们经济独立之后,她也只见他曾买衣服给一个女人——于贞雅,不过,那也是因为贞雅是他唯一的妹妹,他也只有认命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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