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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谈两件事  金萱

  关于这一系列书名的由来,老实说应该要在这个系列的第一本《二楼总裁》里来谈才对,可是谁知道写那本稿子的时候,会突然发生寻馊水味那种事,所以只好在这本里说了。

  话说我在烦恼「七夕梦伴」时,萱的友人打电话告诉萱现在很流行总裁的小说,问萱要不要也写写总裁的故事,萱当时被「七夕梦伴」的企划烦死了,正需要一些轻松的话题来转移注意力,休息一下、于是乎,萱便与友人开始乱七八糟的聊了起来。

  「总裁好像从没退流行过嘛。」萱说。

  「对呀,所以妳要不要也写一下总裁的故事?例如总裁的情人,总裁的爱人,总裁的情妇,总裁的……」

  「除了总裁之外还流行什么?」因为受不了友人毫无创意兼泛滥过头的书名提议,萱急忙打断她。

  「还有大亨呀、富豪呀、少东之类的都还不错。」友人立刻回答。

  那不是换汤不换药吗?萱忍不住在心里咕哝着。

  「除此之外呢?」

  「有恶魔、撒旦之类的书名也不错。」

  很好,萱完全放弃了,不只放弃萱还决定自暴自弃。

  「是吗?只要书名扯上总裁、大亨之类的,就会有人看?那好,我接下来的书名就直接叫做总裁、大亨、富豪、恶魔、撒旦好了。」

  友人听了之后,不禁在电话那头大笑。而萱则继续想着,因为之前就已经想过接下来的系列名要叫「8楼公寓」,所以书名干脆就直接取二楼总裁、三楼大亨、四楼富豪好了。

  萱告诉友人这个想法,友人顿时笑得更大声了,还以为萱是在开玩笑哩!怎知萱接下来却要她帮忙再找几个流行的头衔给萱,因为8楼公寓扣掉一楼的金店面,及八楼的房东住家外,总共需要六个既响亮又流行的头衔才够。

  就这样,这套8楼公寓系列好笑的书名就这样诞生了。

  很好笑吧?

  唉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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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件事是喜事,就是--萱妹生了!

  其实这也是发生在萱写《二楼总裁》的时候啦!只是当时的序已经有着落,萱就没另外写了。

  最重要的是,可爱的小宝宝怎么可以拿来跟馊水相提并论呢?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所以这件喜事就挪到这本书来公布了。

  想起萱妹生产的那天,萱还是觉得很好笑;

  萱妹是在八月八日父亲节生下小妹妹的,那天妇产科里只能用人满为患来形容,光是在那一天那家医院就接生了十六个小婴儿,真是够夸张的。

  八月七日,也就是萱妹生产的前一天,萱全家人还在内坜大江购物中心混了大半天,萱妹当时一点要生产的预兆都没有,她甚至还得意的笑说她打算上班到周五预产期那天,然后不管有没有要生,她都要开始休产假。

  话才说完,没想到隔天早上九点多,萱就被萱妹夫的电话急召到医院陪萱妹待产。

  说到这里才好笑哩!萱还以为萱妹真的快生了,急忙赶到医院之后才发现她跟个没事人一样,竟然说她的肚子完全不会痛,还跟萱在妇产科里晃来晃去,晃到无聊时还跟萱提议要不要溜出去逛街,很好笑吧?

  那天萱从早上九点多开始陪萱妹,直到下午四点半多才离开,这段期间萱妹就吊着点滴跟萱一直在医院闲逛,要不就坐在待产室外走道尽头的沙发上看电视。

  置在临走前对萱妹摇头叹息的说:「我看妳这情况呀,恐怕到明天也还不会生,因为她除了一早有落红的现象外,半点要生产的迹象都没有。

  谁知道晚上八点半,萱打电话去,本来是想调侃他们夫妻俩,问问看萱妹到底有没有阵痛,没想到萱妹竟然已经进产房生产了!而且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从萱妹被推进产房,到护士小姐将小娃娃抱出来给娃娃的爹看,前后竟然不到十分钟!

  够神奇吧?够好笑吧?

  总之,恭喜萱妹升格当妈咪喽!

  恭喜、恭喜!

  不过让萱妹兴奋的应该不是升格当妈咪吧?而是生产后的她比怀孕前,甚至当小姐的时候还要更瘦,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说怪事年年有呀!

  笑。

  楔子

  回家一打开电视,又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曲蒨表情微怔,呆愣的看着电视中的他好一会儿,这才轻轻叹了一口气把电视关掉。

  往往人们在构筑梦想时,都是一相情愿的,因此,当他们察觉到事与愿违时,悲剧多半都已经发生了,然后就在无力挽回时梦醒心碎。

  萧兹·林赛,与她曾经有过近一年婚姻情缘的前夫。

  她到现在都还搞不清楚当年遇见他,到底是她三生有幸,还是三生不幸?

  第一章

  呼呼呼……

  曲蒨在伦敦街道上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差点就要因为一口气接不上来而嗝屁下,开什么玩笑,就算她要死,也得先将被人抢劫去的皮包给抢回来!因为邪皮包里不只装着她这回自助旅行的所有旅费,还有她的护照,以及回程机票,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它。

  她从小就乖巧听话,父母要她往东她绝对不敢往西,就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在她大学毕业那年被安排妥当了,而她还是所有相关人士中最后一个被通知这个消息的。

  很生气吗?

  其实也不会,因为她知道父母的所作所为,出发点全是为了她好。

  对方是个大她八岁,事业有成、个性稳健的男人,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对她也很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老实,一点浪漫幽默的细胞都没有。

  她相信他绝对会是个好老公,但问题是她当年只是一个才刚从大学毕业的二十二岁小女生,怎么可能这么轻易说结婚就结婚,说嫁人就嫁人?

  所以为了拖延婚期,她第一次勇敢表达出自己的意愿,说她想继续攻读研究所,因此为自己多争取到了两年的自由。

  可是时光飞逝,岁月如梭,两年的光阴转眼间匆匆又过,这回她总不能再搬出想攻读博士学位的理由,来拖延已经延宕了两年的婚期吧?

  终于她还是点头答应了这门婚事,只不过在点头答应的同时,她开口要求希望在结婚前能到英国游学一个月。所以她现在才会在伦敦这数不清的窄巷里钻进钻出,拚命狂追扒走她皮包的扒手。

  呼呼呼……站住……你这个该死的小偷给我站住……混蛋……臭小子……你就不要给我抓到……否则一定叫你吃不完兜着走……该死的混小子……

  完全没力气叫喊或叫骂,曲蒨只能边喘息边在心里咒骂着。她到底是招谁惹谁呀,竟然会发生这种事,真是快要气死她了啦!

  风声在耳边呼啸,狂奔的双脚好像不是自己的,曲蒨觉得胸口有种要爆裂开来的感觉,但她还是没有停下来,也不能停下来。

  前方的小个儿对这里的地形街道极为熟悉,但是因为腿短的关系,所以即使他一路上左拐右钻的企图摆脱她的追逐,她仍能勉强紧跟住他而不被甩掉。

  绝对不能让他从她眼前消失,她一定要将自己的皮包给抢回来才行,否则她这辈子将会永远失去自主权,以及家人的信任。她一定要把皮包抢回来才行!

  呼呼呼……停下来……

  为什么没有人愿意挺身帮她拦人,她被抢劫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事不是吗?为什么就是没有人出面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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