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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呃……我追不追端木紫关苏贞昌屁事啊?」

  「你瞧瞧你现在这副德性,龟个要死不活的,我要是端木紫,也不会喜欢你这颗蠢蛋!」

  「唉……」一讲到端木紫,我又忍不住想叹气了。

  「唉唉唉,你除了唉声叹气之外还会干嘛?你不要跟我说,这样躲在家里唉来唉去,端木紫就会突然间变成你马子哦!」

  「那……那不然要怎么办?」我是真的超无力的,差不多就快变成一团轻飘飘的棉絮了。

  「嘿嘿,你问我怎么办?你应该要问的是你自己,问问你自己到底是不是非常非常喜欢那个阿妹过敏源。」

  「非──常──喜──欢──」

  「那就对了!既然是非常喜欢,那就豁出去把她追回来啊!光是说『我喜欢妳』四个字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要用行动去证明你有多喜欢她。行动!积极的行动!OK?」

  大头郭说的我不是不懂,高中时交的那个女朋友是在很自然的情况下拍拖的,我从没试过怎么积极去追求一个女孩子,根本不知道应该从何着手。

  说了喜欢妳之后的下一步应该是什么?送鲜花礼物吗?还是在她家楼下弹吉他淋雨?

  天啊!我真是有种雾煞煞的感觉,不晓得怎么做端木紫才会接受我;更担心一个不小心会引起她的反感,直接被宣判禁赛,永不得出场。

  爱情的课题真的很难,难得我愈想愈头痛,一颗头变两颗大。

  「你自己好好想一想吧,别等到以后想后悔都来不及哦。」

  大头郭难得这样正经,他的一番话瞬间将昏昏欲睡的我给惊醒。

  他说得很对,我没试过又怎么能肯定一定会失败?搞不好结果会是美梦成真也说不定。

  既然都敢跟她说「我喜欢妳」了,又何必再迟疑,应该要努力去争取最好的结果才是啊。

  「怎么行动啊?给个建议眼。」我哀怨地看着大头郭,向他求救,至少他革命已经成功,怎么说都算是前辈一枚。

  「唔……你总得先搞清楚那个阿妹过敏源喜不喜欢你吧?」

  「阿灾!」

  「不知道就去问啊!问它个水落石出,问它个一清二楚,问它个彻彻底底明明白白!」

  「喔……」

  「管它成功还是失败,至少我一定会大力支持你的。」大头郭很讲义气地在我的肩膀搥了一拳以示加油。一阵暖意涌上我心头,顿时勇气加倍。

  「嗯,我会的。」

  「对咩,这样才是我认识的黑炭头嘛。老实说,你到底喜欢那个阿妹过敏源哪里啊……」

  大头郭一边咬着鸡肉一边絮絮叨叨追问,我讪讪地笑着,无意识地扯着嘴角拚命笑着。

  喜欢一个人,是无关什么原因或理由的。

  突然间就有了感觉,有了感觉后,很理所当然的就知道自己喜欢上对一切是那样的自然,自然得就像精子和卵子结合后会产下新生命一般。

  如果真要认真去追究喜欢端木紫的原因,我的答案会是:因为她是端木紫。

  会哭会笑会闹脾气,一听到阿妹的歌会抓狂的端木紫;爆爱啃言情小说,没事就爱赖在店里耗时间的端木紫;为爱执着,被爱伤过,对爱怯步的端木紫。

  好多好多的端木紫,每一个端木紫都让我喜欢得不得了;本尊也好,分身也罢,就连梦中虚拟的那个她,都是我魂萦梦牵的端木紫。

  一想到端木紫,我就情不自禁感觉到好幸福而微笑。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她成了我欧阳墨的女朋友,我肯定会因为爆满的幸福而笑死。

  幸福的笑死?光是想象就觉得死得乱有价值一把的。

  如果可以这样幸福的笑死,我想我一定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不用怀疑,一定是的。

  09 赌注

  其实人生本就是一场赌注,

  运气好,可以很开心;

  运气不好,伤心自然是在所难免。

  经过大头郭一针见血的分析后,犹如醒醐灌顶猛然让我一阵热血沸腾。

  是啊,我实在是太龟了。

  光是会在那边唉声叹气的,事实上却是什么都没有做。没有跨出第一步,又如何会开花结果呢?

  嗯嗯,积极!要积极!

  我下定决心要做出一点表现,努力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本来是想等期末考后马上展开追求的攻势,然而再怎么精密的计画总还是赶不上瞬息万变的变化。

  最后一天的考试排在周五,因为是重点科目的关系,星期四我当然是不可能去「花样年华」帮老妈顾店,只能留守在「状元及第」里啃那厚厚一迭财经理论。理论就是理论,看了几十遍几百遍都还是死的,真是愈看愈困,愈看愈想滚到床上跟特制加长尺寸的蚕丝被缠绵。

  挣扎了好一会儿,我决定先下楼去「财记煎包」填饱肚子,回头再来考虑要上床和棉被恩爱还是再跟穷极无聊的白痴理论继续搏斗。

  「财记煎包」一向卖得很晚,住在附近的学生常常把他们的煎包当消夜,很难得有煎包做得像「财记」这样不会太油腻的;也因此,「财记」的生意实在可以说是好得不得了。

  刚搬来这里的时候,我还一度想过以后要开一间像「财记煎包」的店,搞不好可以白手起家成为台湾新首富也说不定呢。

  当然,这是绝对不会得到老爸老妈的祝福的。我想,应该没有做父母的能够接受辛苦养育大的儿子大学毕业后去卖煎包吧?

  我一边衱着一百零一双蓝白脱鞋蹬蹬走出大楼外;外面的空气和室内简直天差地远。今年的冬天还真不是普通的他妈的冷,我把脸瑟缩在温暖牌大衣里,不停来回搓揉双手猛吐热气取暖,心里忖思着明天考试时手会不会冻到没办法写字,此时脚步也刚好挪到了「财记」档口。

  「老板,我要十颗煎包。」天气实在冷得不象话,光是开口说话就像是气功高手在吞云吐雾表演特技。

  「马上好,等等啊。」

  「财记」的老板是个满脸胡渣子的中年汉子,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总是见他一件白汗衫闯天涯,在天气比较冷的时候他会多加件薄得跟纸没两样的夹克,感觉有穿跟没穿夹克其实是差不多的。

  我一直猜想这老板肯定是在长白山某个原始部落长大的,而那个部落的人天生体质就强壮得像一头熊,他们的毛细孔可以配合空气中温度升降随时开闭,他们的寒毛不单只是排汗作用而已,甚至跟熊身上的毛发具有相同的保暖功效。

  当然,这全是我片面的猜测,未经证实。

  虽然我经常来光顾「财记」,买到老板都认得,但我从来就不是那种会跟人随便哈拉混熟的个性,尽管满腹疑问,却始终没有开口问过这疑似熊族人的老板。

  换作是大头郭,早就劈哩啪啦问个没完没了,搞不好没几分钟就跟老板麻吉到买十颗煎包送一颗。

  当我正缩着身子想着下次应该叫大头郭来刺探老板的底细的同时,被冷风吹冻了的左耳因着一道好不熟悉的声音微微抽动起来。

  我的耳朵向来很灵敏,听过一次两次的声音很快就会自动存档记录,尤其是自己正在牵挂着的「她」。

  在我还没转过脸去确认前,脑中已经先一步浮现出端木紫的脸孔。

  果真没猜错,真的是她。

  「老板,五颗煎包。」

  「好的,马上好。」老板掀开锅盖,蒸气顿时奔腾而出。

  「今天很冷耶,老板你穿这样不会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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