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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呵呵,差不多吧!」萧朗大笑。

  「那么你打算怎样帮我?」

  「很简单,把你再送回十年前,多给你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真的可以吗?」

  「当然啦!」他拍拍他的肩,「在下法力高强,送你回去千百次也没有大碍,不过送来送去也挺费力的,所以这一次你要小心,尽量把该办的事办妥,不要再出岔子了。」

  「我会记取教训的。」

  也就是说,光偷一个钱包是没有用的,他要做的,还有更多更多……

  两名英俊男子达成协议,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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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y me a river,她曾经最喜欢的一首歌。

  连她自己也不明白,那时为什么会如此喜欢这首歌,以致在与他相识的那个夜晚,反反复覆地听它。

  十年后的今天,蓦然回首,她终于懂了。这首歌就像她的宿命,早早宣告了她的初恋是一场悲剧。

  她和他是不可能再和好了,他现在所做的一切只有一个目的--让她泪流成河!

  方洁云望着镜中自己憔悴的容颜,往事一幕幕在她眼前闪过。

  那年她十九岁,因为一束康乃馨与他相遇。然后,他陪她看午夜的昙花,两个年轻人因为初遇的美好印象自然而然地相恋了。

  她不知道别人对初恋的感觉如何,但在她看来,就像喝到了琼汁玉露,无比美好。

  母亲去世后,因为与继母不和,她早早从家里搬出来独立,独自一个人上学、独自一个人打工,她常常感到寂寞。

  喜欢种花,也是因为寂寞。她把花当成她的伙伴,有时候会轻轻对它们诉说自己的心思。

  虽然她不会因为寂寞而伤心,却难免感到害怕,害怕自己一辈子都会这样孤单地度过。

  但自从遇见他之后,飘浮的心彷佛找到一个可以停靠的地方,她不再害怕。

  然而,上苍对她格外残忍,她的幸福很快就消失了。

  一切是从楚翘母亲住院的那天开始的。人们常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那个时候,她深深地体会到了这一句话的含意。

  「心脏起搏器?」十九岁的她对这个词一窍不通,满脸迷惑地问,「那是什么?」

  「是一种安装在身体里,帮助心脏律动的小机器,」楚翘满脸疲惫地回答,「医生说,我妈妈心脏供血不足、跳动频率不稳,必须开刀装一个心脏起搏器。」

  楚翘的妈妈独自抚养儿子长大,因为长年操劳过度,最近常感到头昏眼花,呼吸困难,夜不成眠,送进医院诊治,没想到竟是这样的结果。

  「那个东西很贵吗?」方洁云担心地问,她知道他打工挣的钱不多。

  「放心好了,不算太贵,大概十万块吧,」他轻轻地搂着她,「这笔钱我还可以拿得出来……不过以后我要到医院照顾母亲,可能很少有时间陪妳。」

  「傻瓜,」她伸出手,摸他刺刺的平头,「我也可以去医院的,跟你一起陪伯母,这样我们仍然可以天天在一起。」

  他笑了,低下头来轻轻地吻她。

  一直很喜欢他这样轻柔的吻,像鱼儿在水里吐着泡泡,给她一种温柔却浪漫的感觉。

  「乖,我要去上班了。」他在她耳边低声说。

  「可是你的样子好疲倦哦,」她无限心疼地搂着他不放,「不如请一天的假吧?」

  他不语,只把头埋在她的颈间,闭上眼睛沉默了一会儿。

  「好了,」再次睁开双眸的时候,楚翘神采奕奕地笑着,「我已经休息够了--跟妳在一起,就是最好的休息。」

  她忍俊不禁,心里涌现一汪甜蜜的甘泉。这个看上去老实憨厚的傻子原来也会说甜言蜜语呀!

  笑着看他出门上班,像一个小妻子般等待他回家,这种幸福虽然平淡,她却乐在其中。

  「叮铃铃--叮铃铃--」

  忽然,电话铃响了。她租住的小公寓平时很少有人打电话来,难道是楚翘的母亲又发生了什么事?

  方洁云一阵紧张地抓起话筒,却听到一个令她意外的声音。

  「洁云啊,妳爸爸这个周末过生日,妳回不回来?」电话居然是她的继母打来的。

  天知道,她已经八百年没跟这个女人说过话了,也已经八百年没有回家了,为什么忽然打电话来找她?

  当初,这个女人千方百计把她赶出家门,在父亲面前说尽她的坏话,只为了不让他们父女亲近……如今却叫她回去替父亲庆祝生日?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她曾经对楚翘说,自己家住台南,独自北上读书,没有半个亲人在身边,其实她在说谎,方家就在台北,而且不是一般的家庭。

  她的父亲身为上市公司总裁,方家也算是上流社会的一分子,而她,便是所谓的千金小姐。

  千金小姐居然在花店打工?没错,自从她搬出家门独立生活,她便刻意让自己生活在普通人群中,过着与一般人无异的生活。

  「洁云呀,妳最近过得好不好?要不要我派一个合适的女佣过去帮帮妳?家里人都很想念妳哦!」继母继续说。

  真的吗?自从继母过门,父亲晚年得子后,她这个女儿已经得不到丝毫的关心了,这会儿为何要说这些连外人都不会相信的话?

  但为人子女,毕竟要尽些孝道,别人既然主动打来电话,无论真情还是假意,她也应该应酬一下才对。

  「我过得很好,这个周末我会回去的。」她回答。

  「洁云呀,」继母顿了一顿,笑道:「因为是妳父亲六十岁生日,所以我想举办一个酒会热闹一下,到时候会邀请一些社会名流,所以妳要好好打扮打扮哦!」

  「酒会我就不参加了,没有合适的衣服。我回去看看父亲就好了。」从前,她倒是有很多彷佛公主一般的衣服,可惜那是在母亲去世之前,现在的她,已经多年没添置华丽的新装了。

  「那怎么可以?这种场合,我们方家大小姐怎么能不露面?」继母扬声道,「这样吧,我替妳买一些新装。」

  「啊?」方洁云一惊,她主动提出帮她买衣服?她没有听错吧?

  「洁云,其实我现在就在妳住的公寓附近,我去接妳哦!」

  现在?!她不仅愿意出资替她买衣服,而且如此迫不及待?

  方洁云正迷惑着,敲门声突然响起,她诧异地拉开门,看见继母笑盈盈的脸。

  原来所谓的「附近」竟然这么近,让她甚至怀疑刚才打电话的时候她就站在门外。

  「洁云,妳今天有空对不对?我已经到你们学校打听过了,他们说妳今天下午没有课,」继母亲热地挽起她的手,「正好我们可以去逛街。」

  如此殷勤的态度让方洁云觉得莫名其妙,但一向温柔顺从的她,只得接受对方好意,由她带路,来到一间时装精品屋。

  「洁云,这一件好不好?我觉得妳穿白色最漂亮了!」

  继母拿起一条白色的洋装对着她周身比划,那洋装的样式让她想起奥戴丽赫本常穿的经典款式,连身、及膝,无色无花,只在袖口和裙襬镶了一圈细碎的白色珍珠,华贵却不显得张扬。

  她偷偷看了看价钱,不禁瞠目结舌。

  一定是在作梦吧?一向对她刻薄的继母竟舍得帮她买这么贵的衣服?

  「快穿上试试,快!」继母显然也看到了价钱,却丝毫不心疼,只一个劲地催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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