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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嘛,我必须说实话,在开始看高尔夫球前,我认为那必然会是无趣的。然则,一旦开始进入赛程之后,竟意外发觉这项运动远比我所想像的还要精彩数倍。看到完美的柏蒂演出,或者选手从沙坑做出完美救球动作时,都还满让人想拍手叫好的。至于选手方面,我喜欢米克森,虽然他的球况并不是那么稳定。但是,他的坚持精神及幽默态度,很让人赞许。当然,他那对可爱的女儿及儿子,也帮他加了很多分。不过,老实说,在所有的报导里,老虎伍兹才经常是头版啦,他年轻多金又好看啊!

  最后,我想提一提F1赛车。今年只剩三场赛事,我一直密切地期待雷诺车队的阿隆索,封王成为史上最年轻二十三岁的冠军车主。他够剽悍、精准。不过,麦凯伦的二十四岁KIMI也很俐落、沉稳。而至于大家所熟悉的大舒马克,虽然还是跑得很不错,不过上颁奖台的次数已经不能算多了。但是,以他的年纪而言,他实在也算是传奇人物了,如同网球界的阿格西一样。

  至于我的主角们是以谁为蓝本吗?我想,每个选手都是我的主角之一吧。

  我很少特定以谁为蓝本下笔,通常会在看完了参考资料之后,再配合上我想要主角形象去模拟出他们的心路历程。总而言之,多做功课总是没错的。至少,我因此而看到了几场很棒的球赛。

  咦,怎么写到这里来了。然后,字数怎么突然变这么多了?

  感觉很像写《真的很想惹你》时的恶梦重演。

  说真的,《真的很想惹你》的完稿字数是本人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本。(是吗?我想我看见你们怀疑的眼神了。)不过,你们今天拿在手中的书,则是经过修删字数之后的版本。

  为什么要删字数?

  美国惊悚作者史蒂芬金说过,他在写完一本作品之后,会删去原来的十分之一篇幅,好让剧情更加紧凑。我没法子达到像史蒂芬金一样大刀阔斧的程度,我只是希望你们可以看到一本更有张力的作品。所以,这回在完稿之后,我尝试著用一种新方式来面对我的作品。

  对著稿子杀杀砍砍了半天,杀死了WORD实算四千多字,收获不算太大(我原本希望可以砍掉六千字的)。虽然,要动手砍掉辛苦写出来的句子,实在是很让人淌血。不过,还满有种痛快气魄就是了。

  我从不认为字数的多寡是小说品质的保证,好的小说家会用自己的步调去经营故事。那我为什么要删字数?我想,与其说是我不满意作品,倒不如说这是个新鲜尝试。

  希望你们拿到这本作品后,会觉得感情很流畅,读来无滞怠感,那我忍痛砍杀时的心痛也就可以得到一些欣慰。

  我们下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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