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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好烫!好痛!」

  烫?在哪里?众同学张大了眼,看着有校园王子之称的 David ,以极夸张的姿势甩手跳脚,比猴子还像猴子,但就是完全没有看到火或热水等等会让人感觉烫的东西。

  呃……王子是出现幻觉了吗?

  「快!快拿冰水来,快呀!」愈甩手愈痛, David 痛得直求救。

  看他这副模样,他的好朋友立刻去找能退热和治烧烫伤的药,其他人则不解地走向前。

  「David ,你还好吗?」玛莉关心地问。

  「妳……等妳被烫到了……就知道……好不好了……」他已痛到没力气再叫、再跳,但是手掌的灼热感一点也没减少, David 忍不住阵阵呻吟。

  同学们全不解地望着他,然后再看向丹枫。

  她正偎在一个红发、身形高瘦的男人怀中,从来不和人有肢体接触的丹枫,竟当众那么紧的抱着一个男人,让一干同学们又差点看呆了。

  玛莉揉揉眼,确定自己没看错。

  「丹……丹枫,妳……他……」走近一看,她才发现这男人酷得十分有型,他和英俊的 David 不同, David 只是长得好看,但是他……却有一种冷肃的男性魅力,让人又惧又爱。

  相较之下, David 根本就没什么男性魅力可言。

  丹枫没有理会玛莉,抱着火,一颗被惊吓的心得到安抚后,她仰高脸望着他。「火,你怎么来了?!」

  他从来不曾来过她的学校,今天会突然出现,让她好惊讶又好高兴。

  两人的对话,很自然地用中文,让一旁的人就算想听也听不懂。

  「我来接妳。」烈火回答,但眼神依然紧盯着 David 。

  「咦?强森叔叔不在吗?」龙大哥安排给她、负责接送她的司机,是一名叫作强森的胖胖中年男人,对她很亲切,做事很可靠。

  「他在车上等我们。」烈火说道。

  发现他的神情始终没有放松,怒气一直凝在脸上,她颐着他的眼神望过去,这才发现 David 的情形。

  虽然 David 吓到她,可是她也不希望烈火伤人。她双手搂在他颈后,拉下他一点,再踮起脚尖努力凑到他耳边软软地道:

  「火,算了。我想他以后不敢了。」她不希望因为这件事,引起任何不必要的麻烦。

  「是吗?」火的眼神仍没放过他。

  「我想回去了,好不好?」她放松手,站稳。好累,即使她身高抽长不少,但也只到他的胸口。

  「妳没受伤?」他终于收回视线,灰眸凝望着她。

  「没有。」她连忙摇头。

  「呃……丹枫?」玛莉再叫一次。

  怎么这两个人就只顾着自己讲悄悄话,都不理别人的啊!

  「有事吗?」这次丹枫终于听见了,回过身来。

  「他是……」

  「麻烦妳转告他,」丹枫指了指那边正在冷敷着手掌的 David 。「我不会接受他的邀请,也不想认识他,请他以后不要再约我,我先回家了,再见。」说完,她挽着烈火就转身离开。

  众同学呆呆地望着他们,只见那个红发男人,接过丹枫肩上的背包自己背着,丹枫紧紧搂着他,两人坐进一辆白色加长型宾士车里,然后离开。

  那么亲匿的姿态、那么相契的背影,那个红发男人……莫非是丹枫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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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会来接我?」把刚刚那个不相干的人丢到脑后,上了车,丹枫很开心地倚着火,好意外他会出现。

  入学四年来,火从来没有送她到学校过,也没有来接过她,今天他会突然出现,她真的好意外,也好高兴。

  「那些人平常就这样纠缠妳吗?」她笑容满面,烈火却满脸黑黑。

  「没有,今天是第一次。」同居四年,丹枫实在太了解他的脾气,就像其他五个大哥说过的,自从她出现后,火的脾气和修养其实变好也变沉稳,跟以前相比,现在的他简直可以算是圣人了!

  但是,这副圣人脾性的前提是--要在她非常安好的情况下。要是她有什么状况,火还是会立刻「抓狂」。

  「真的?」烈火十足怀疑。

  不能怪他不相信,难得来一次,就遇上丹枫被人欺负,就算是巧合,也没有这么刚好的,所以这叫他怎么能不怀疑,丹枫在学校是否常常受到这种纠缠?

  「真的。」她保证。「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会来?」

  「去公司,忙完就顺便来接妳。」

  「喔。」她满足地偎着他。

  是特地来接她还是顺便,都没有关系,重要的是,他来了。嘻,她好高兴喔!

  偎着他的胸膛望向车窗外,这才发现,外面的景色有点不太对。

  「咦,这不是回家的路。」

  「回家之前,我们先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她疑惑地抬眸,他从来不曾带她出门的。

  他没回答,但是谜底很快揭晓--宾士车停在一家有名的钻石店门前,烈火搂着她下车,走了进去。

  「欢迎光临。」一进门,店员立刻殷勤地招呼。

  「请经理出来。」烈火直接说道。

  「请问你是哪位?」店员再问。

  烈火不耐自我介绍,只拿出一张特别贵宾卡,店员的态度顿时变得更加恭敬。

  「先生请随我来。」店员马上招呼他们进贵宾室落坐,奉上茶水与咖啡。「我立刻去请经理,请梢候。」

  效率很快,两分钟后,店经理随即出现,一看见来的人是烈火,他躬身行礼。

  「烈先生。」

  「我要你们做的东西,做好了吗?」烈火问道。

  「已经好了。」经理转身交代一下,店员立刻去保险柜里取出,然后双手奉上。「切割、样式、镶法,全依照您的指示,您可以检查看看。」

  烈火拿了过来,仔细检查一番,确定无误后,把扣环打开,一条银光闪闪、光彩夺人的钻石项链,就套在丹枫的脖子上。

  「火,这……」丹枫睁大眼。

  烈火稍稍后退,欣赏了下。嗯,满意。

  「妳喜欢吗?」

  「呃……喜欢。」这么漂亮的钻饰,大概没有女人会讨厌。「可是,这……」

  话还没问完,烈火已经转向店经理。

  「你做的很好,款项直接跟会计部经理请领。」

  「是。」店经理恭敬回道,然后建议:「烈先生还有其他需要吗?有了项链,也许应该再选一对耳环、一只戒指,整组配成对。」

  烈火立刻问向丹枫:「妳喜欢耳环吗?」

  「我……」眼神飘向店经理,又立刻飘回来,低头望了眼自己锁骨下方的美丽钻石,再抬眼,她对他摇头,「不要了。」

  钻石……不便宜的,她绝对不想火为她多花钱,就算……他很有钱也一样。

  火虽然不常出门,但实际上,龙财团机器方面的研发工作,几乎全由他主导,龙给他的酬劳绝对不低,他名下甚至拥有一家附属于龙财团之下的科技公司,全球知名。

  其实在他身边,她从来不知道有钱和没有钱的好处和坏处,即使火为她在瑞士银行开了一个帐户,每月存入一笔金额,但她从来不在意里头的数字到底是多少。

  他们生活过的简单,三餐不缺、衣行无虞,她从来不曾再自己拿钱买过东西,所有用的、穿的、吃的,他与五个大哥哥自然会打点好,一点也不必她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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