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在她还是婴儿的时候就死了,妈妈每年到他的祭日还是会带着她去上香。妈妈从不离身的一条金项链,据说是爸爸知道她怀孕时送她的礼物。
之后,玫瑰成为了职业情妇,很多有钱的老板包养她,她们过得相当富裕,但蔷薇清楚得很,妈妈很寂寞,而她不要像她一样不自由。
可怜!这是她对饶宇麒说的,这两个字,包涵了她对命运的反抗,她对人生的忿怒!
她并不认为人有天生的宿命,难道她也得成为一名情妇吗?难道人只能有一种角色吗?
她一眼就看穿饶宇麒是多么循规蹈距的男人,一板一眼,固执又严刻。
对!她觉得他可怜,人生不该如此单调!
这绝对是饶宇麒三十三年来最反常的一天,他整个下午都心神不宁,尽管他的办事效率仍是一流,他对工作依然尽心尽力,但他心里明白得很,不管他再怎么专心,他还是分了心、失了神。
结束了忙碌的一天,他照例把明天的行程表排好才离开公可,通常这个时候,夜已经很深了。
他的豪宅座落在郊区的一栋华厦高楼,只有他与年迈的老母同居,他一个妹妹早已出嫁,嫁给一名建筑商,但三天两头就抱着孩子回家数落丈夫的不是。所以他厌烦婚姻,厌烦婚姻带来的麻烦!
果然,才踏进门,他就听见妹妹正对着母亲哭诉:
“他一定是外面有女人了!最近应酬特别多,还嫌小伟吵,小伟还不是他宠坏的。妈,你有没有在听啊?”
饶宇琳生得娇艳动人,性子却刚烈刁蛮,别说饶宇麒对她头疼,连他们的老妈妈许静也拿她没辙。
许静六十岁了,硬朗如昔,她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电视、打麻将、跳土风舞,还有催儿子赶快结婚。
“宇麒回来了,吃饭了没啊?老妈我今天炖了鸡汤喔!”许静一蹦跑到儿子身边,摆明不想听女儿 嗦。
“我吃过了。”他闷闷地往房里走,事实上,他从中餐到现在什么都没吃,只喝掉两瓶矿泉水。
眼尖的许静立刻就察觉儿子不对劲,才要开口,饶宇麒就把房门关上了。
“妈,别理大哥了,你听我说嘛!”饶宇琳又一把将她拖回沙发,她这个大哥本来就阴阳怪气的,他眼里只有工作,别人的事他根本没兴趣理会。
“哎呀!哪个男人不偷腥,你愈闹他愈跟你唱反调。”许静假装忙着转电视频道。
饶宇琳立刻尖叫起来:
“我哪有闹,是他老是不回家!”
你还不是三天两头往娘家跑?!许静为了耳根子清净,只敢回在心里。
“老婆这么漂亮,他哪敢在外面找女人啊!”许静只好哄道。
“妈,你帮人家想办法啦!”
许静实在头疼,一个儿子不结婚,一个女儿又太早婚,儿子太冷酷,女儿太任性,她这个老妈怎么这么命苦?!
他快受不了宇琳的高分贝了!饶宇麒仰躺在大床上瞪着天花板。
可怜?!这两个字像咒语一样揪得他难以喘息。难道他真的见鬼了?不,那个女孩一定是个疯子。
但一个疯子怎会有那样清澈的眼神,怎会有那样出尘的气质?!
她说她叫百合,非常适合她的名字,但他知道那一定是假的,像她的人一样,虚幻似梦的假象……
他,饶宇麒,居然会被一个异常的女孩搞得心神不宁。简直荒唐,简直不可思议!
但是,百合……他真的想再见她一面,确定她是真的,确定她没疯……
第二章
关于那个梦幻一般的白色身影,饶宇麒努力地借着忙碌的工作,几乎成功地抛诸脑后了。
这天夕阳辉煌的傍晚,饶宇麒驾车拜访完一名客户的回程途中,遇上了下班时间的塞车。方向盘一转,他绕道而行。
突地,他眉一系、心一缩,在一处路旁随处可见的槟榔摊前紧急踩下煞车,然后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睛看着里面穿着凉快的槟榔西施。
那样绝色美丽的脸庞他绝对不会忘记!他一向是眼力特强、记忆力超好的人,但眼前那张冶艳的脸孔却染上太做作的彩妆,那一身清凉的金黄色小背心加迷你裙又显得过分杂俗。
女孩踩着恨天高的白色靴子摇摆而来,涂上亮金色的指甲十分刺眼,她敲了敲他的车窗。
他一降下车窗,女孩便将裸露的雪白手臂摆在窗台上,隐隐若现的酥胸呼之欲出。
“先生,买槟榔吗?”
这下他完全皱眉了,一样的脸孔,一样的嗓音,她却以全然陌生甚至轻佻的眼神看着他。
“百合?”他试着唤她。
女孩娇笑起来。“只有包叶,没有百合,新口味吗?”
“你不是百合?”
太荒谬了,世界上居然有如此相似的人!更可笑的是,他居然会像个傻子一样跟槟榔西施搭讪!
女孩的眼神十分挑逗,她今天一身亮丽的金黄,不似昔日娇弱的白色花朵。
“我是向日葵。”
她笑得有些放肆,让饶宇麒一阵心痛。
“你呢?要搭讪人家之前至少也要先报上名字。”向日葵存心戏弄他似的,她的美眸很挑衅。
不需要!他并没有要搭讪她的意思。他只是……吓了一跳!在他几乎成功地遗忘了那朵纯洁百合花之后,居然又盛开了一朵艳丽的向日葵。
“我认错人了。”他冷声启口,车窗升起,立刻扬长而去。
向日葵望着飞驰而去的车影笑了。饶宇麒,看来他们真的很有缘喔!
“小蔷,你在干吗?”另一名辣妹走来,疑狐地往前看。
“小丽,我要走了,你帮我跟张哥说一声。”蔷薇笑着跑进里面套上外套。
“张哥会生气的啦!”小丽追了进去,嘟起艳红的嘴。“你老是来来去去的。”
“打工嘛!”蔷薇笑嘻嘻地拎着包包就走。
小丽是她高中同学,才读了一年就辍学,因家境的关系沦落路旁当槟榔西施,好在张哥是小丽的叔叔,她当了好几年的槟榔西施都还算安全,这里也就成了蔷薇打工游戏的其中之一。
驾着自己的小跑车,蔷薇愉快极了,她也没想到能再遇见饶宇麒;而,他居然还记得百合!
本来嘛!见过她的男人哪个不心动,她很清楚她跟妈妈一样都是野性的花朵,香艳扑鼻,而男人一旦被迷惑了视觉,所有的感官都会像中毒似的沉沦。
她并不想踏入妈妈的后尘,她只想玩乐,她只喜欢刺激,她乐于享受男人表里不一的荒谬举动。
她是一朵带刺的、残酷的野蔷薇。
怎么会这样?不可能吧!
饶宇麒深锁眉宇,紧握在方向盘上的双手全泛了白,他还理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这个女孩,到底是在戏弄他,还是他真的认错了人?更令他烦躁的是,他居然为此乱了思绪!
百合?向日葵?哪个是她?
那么下一次她又会是什么?兰花?牡丹?还是小雏菊?她家是开花店的吗?
该死!他忍不住降下车窗点燃一根烟,让浓烟迷漫了视野,企图稳下自己这荒唐的紊乱。
难道,他还想要有下一次吗?
他忽然失了神,他渴望还有下一次吗?下一次当她又绽放成另一朵美丽的花,他还会这样仓皇地逃开吗?
这太不像他了!忽地方向盘一转,他决定调头回去那个槟榔摊,他非确定她们是不是同一个人不可!
饶宇麒活到这把岁数了,还不曾做过像这样幼稚荒谬的举动。他绷着一张俊脸把车开回槟榔摊,却失去那朵金黄耀眼的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