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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页

 

  金楞也楞了一下。鹭鸶!也学历史!他保持一贯慵懒的坐姿回头微瞇着眼打量那个土里土气的“鹭鸶”。

  在他沉浮多年的人生里,也曾一度闯入了一只“鹭鸶”,但在很短很短的时间里,他便强迫自己遗忘了那个人的存在,事实上,他是费尽心思不打算要记住她,因为那个“鹭鸶”是一个标准的卫道之士,成天只会唠叨他有多花,多没有原则,甚至批评他滥交到缺乏国格、不懂得国耻。谁敢要那种在享乐的场合里,还死命要摆出一副正襟危坐的小道姑?她连撒娇都不会!一个不会撒娇的女人根本不成女人。但是,很奇怪,她一直没有从他脑海里褪色过,她的影像模糊过、暗淡过,就是不曾褪色过。

  当他在黑暗里独寝于偌大的床上时,常常会在深沉的睡眠状态下,体验到与她交流的快感,那种快感不是肉欲的感觉,而是一种莫名的依恋与崇拜的冥想,彷佛就要化在她的影像里与她结合为一,但每当另一张柔水般的脸一掠过眼前,他使会在汗水淋漓的高潮中惊醒,醒来后心中既苦涩又百感交集,得向别的女人寻求慰藉,但却只是搂着她们安稳地睡到天明。近年来,他声名不佳的原因也是如此,因为他对那些女人根本是心不在焉,而他又怕独眠后的空洞。

  金楞又掉回了记忆里,追忆在格拉斯哥的那五个月,从十月残冬的寂寥荒原、春寒料峭的冰天雪地、再转到西风拂绕的孟春时节,一个卫道、不识愁滋味的小女孩,竖起食指谆谆教诲他的一言一举。

  “儿子,不介绍你的老师给爸爸认识吗?”

  “爸。你刚才还嫌人家人老珠黄,我看还是不要介绍给你得好,免得得罪人。我还想继续修她的课呢!”金不换很了解他父亲声名狼藉的魅力,只要是他想要的女人没有要不到手的,凡是投怀送抱的女人,姿色不差的话,他是老少咸宜、大小通吃,年纪从十八而至四十,都沾得津津有味,根本就毫无原则可言。介绍林老师给他认识,无异是助纣为孽,再添一桩孽缘罢了。

  “想造反了?就报个名都不肯吗?”金楞不悦了。

  “爸,她是我的老师,请你尊重她的身分好吗?”

  “我只是想确定她是不是我的一个老友罢了!”

  “你又来这套了!就算你问丽华阿姨,她也绝不信你。我的老师不可能是你的旧识。

  你都那么老了,社交圈又完全不一样,少作梦了。”

  “老?!”他怏然不悦地提醒金不换。“儿子,对十八岁的你而言,老是理所当然,但无论如何,我还是你如假包换的老子!”

  “小换,你这样说就刺伤你爸爸的心了,在商圈里,人家还誉他少年得志、前途无量呢!”丽华体贴的为这两个父子解危。

  “还是你丽华阿姨说话公道些。”金楞将她一搂,在她额上亲了一下。

  “可是人总是会老的啊!爸,你也该讨房小妈回家才好,省得每次换了张床还叫错人家的名字。我每次都得听你的女朋友诉苦,这工作很烦人的。”金不换尽是浇父亲冷水,也顾不得有外人在场,尤其他老爹对菇类情有独钟,一旦出外应酬宿醉回家,半夜尼姑、道姑、香茹、蘑菇、草菇、金针菇、鲍鱼菇,嘀嘀咕咕地叫嚣个不停。全家总动员,上自曾祖、爷爷、奶奶,下至他这个儿子都得抓着他。不过,若真是煎、炸、煮、炒盘香茹放在他眼前时,他又嫌味道淡、不下饭,真是难伺候!

  “你讲话留心些,别老是扯我后腿。”金楞警告儿子。

  “你就欢迎别人奉承拍你马屁,当然,我这个做儿子的就得亦步亦趋的提醒你,以免将来你罹患老年痴呆症都不知道。”

  丽华大笑了出来。

  “丽华,这一点都不好笑。”金楞蹙眉咧着嘴地看着笑得花枝乱颤的女伴。

  “对不起!”她小心地以修长的手指拭了一下睫毛,深怕睫毛膏扩散开来。“你们这对父子实在太有趣了,上梁是歪的,下梁竟还是正的。”

  “歹竹出好笋啊!”金不换嘴一努,给了丽华他的答案。

  “小换!你小心一点,骂爸爸可以,可别骂到爷爷头上。”金楞笑嘻嘻的起身,搔了一下儿子的头发。“我决定还是亲自去‘拜见’你那个伟大的老师。”

  “爸!”

  “怕什么!我又不会吃了她。”金楞转身向出口走去。

  “就怕老爹您不吐白骨!”

  若茴撑着头,透过模糊的老花眼镜瞟了一眼向门口走来的成熟男子。他踏着优雅、从容不迫的步伐向前趋近,那种漫不经心、目中无人的态度就像一头在沙漠中行走的金钱豹一样,勾起她的回忆。若茴一注意到他将视野转向自己时,便马上将头掉转向玻璃窗。

  她最近是怎么了?老是注意到男人走路的样子,反而连人家的脸都不观察了。最近巧克力和牛奶的画面又时常的窜进自己的脑海里,而且愈来愈频繁。以前只有在作恶梦时才会产生幻影,现在连吃个饭、喝杯茶都会顿萌遐想绮念。

  林若茴,你疯了!老是作那种色情的春宫梦。那个败坏道德的“金先生”值得你去想他吗?当然不!连作梦都还嫌浪费自己的脑细胞。

  “林老师!”一阵威严的声音传来。

  “我是!”这是若茴的职业反应,她以为自己被系主任点名,便急忙应道,随即才惊觉自己并非身处会议室中,而是在一家昂贵的西餐厅里。她松了口气,仰头看了一下伫立在她桌前的男人一眼。呆住了!她一定是太恨那个人了,不然,怎么每见一个男人都会误认为是他!

  镜片里模糊地现出“金先生”的俊脸,只不过头发更整齐、服帖,衣着更体面、正式,往昔人穷志不穷的粗犷也早已被成熟内敛的商人气息所取代。她将两指探入伪装的眼镜后面,揉了揉眼睛,才再定眼瞧个仔细。这时,对方早已一个屁股地坐进了对面的椅子,不请自来地轻轻摘下她的镜框。

  若茴没有眨眼皮,一径盯着他瞧,就像撞邪见到一条双头蛇。

  “金先生”绽出了得意扬扬的微笑,语带揶揄。“真是你,‘鹭鸶’!或者,我该唤你小道姑?”

  若茴被这个骇人的事实吓得说不出半句话。

  望着她厚眼镜底下那对大得模糊的眼怔怔地看着自己,“你不认识我了?”金楞捺着性子问。

  不认识?你被大卸八块,下油锅炸,化成黑灰,我都认得出来!但她还是紧抿着嘴不语。

  “没关系!我可以解释的。记不记得七年前在土耳其的特洛伊?翡冷翠?甚至格拉斯哥?你在格拉斯哥住了五个月,冰岛……”

  若茴有气无力地打断他的话,不耐烦地承认。“我记得你。你是金先生!或者我该称呼你广崎日一。你不是去非洲了吗?”

  “没错,不到五个月,我和该组织约定五年的期约便截止,解约后,做了一些研究及技术移转就跟着英协转往东非,后来因为我义父去世,在日本待了一年,才回到台湾。”

  他淡淡的解释着那年的去向。

  “哦!”若茴根本不在乎。当年她很在乎的,现在呢?她一点都不在乎了!原来她回国后,寄给他的信都石沉大海,而他也不曾主动联络或写信给她过。他甚至连她怀孕、流产的消息都不知道。这又有什么好讲的?以他游戏人生的轻慢态度,即便是得知消息,又能如何?他们根本是两个陌生人,没有过去与未来,没有羁绊与牵累,就算曾在异乡同住五个月彼此照顾,也无法改变这点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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