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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时间一长,她就感到不舒服。

  「我好冷。」宁雨打了个寒颤,头昏昏沉沉的。

  他摸她的手,的确凉得像冰块似的。「靠到我怀里来。」她蜷曲的身体依向他,他把她搂进怀里,用自己的身体给她取暖。

  她轻哼了一声,在他胸前蹭了几下,便不知不觉沉睡了。

  也许是刚才哭累了吧!他感觉怀中的她又瘦又小,轻抚她的背,再将她抱紧点,她不自在的动动身子便又睡去。他僵直身体没敢在动,怕她不舒服。不一会儿,他不禁自嘲的笑了,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体贴、细心。他对女人向来不屑一顾,尤其她还是个爱哭的小丫头。对!他可能是怕她哭个没完没了,所以才对她这么体贴入微吧!

  在这个被世界遗忘的黑暗角落,两人紧紧的依偎在一起,这里没有晨昏、没有日月,昏昏沉沉的不知过了多久。

  「我好饿!」她觉得全身上下一点力气也没有,头也好沉好沉。

  「等我们出去就可以吃个够,妳想吃什么?」李斯的态度好了许多,变得十分有耐心。

  「我想吃妈妈煮的麦片粥,又香又好吃,我可以请你吃。」她虚弱的说,「你呢?你最想吃什么?」

  「糕点,各式各样的美味糕点。」唉!真他妈的饿啊!

  「对哟!麦片粥配上糕点一定好吃极了!可惜我不会做……」她的声音越说越小,接着又昏睡过去。

  到后来,两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昏昏沉沉中度过,有意识的时候也是被饿醒的。

  「我们会死对不对?」

  「有我在,妳不会死的。」他安慰她。

  「可是我好累,也好难受,我想我活不成了。」

  「妳当然得活,妳还要见妳的爸妈,妳的情人还在等妳,妳还要请我喝妳妈妈煮的麦片粥。」他鼓励她。

  这小丫头在他怀里一会儿冷、一会儿热的,恐怕撑不下去了,而自己呢?又能撑到几时?但他的求生意志不允许他放弃,他也不允许她放弃。

  「对!我还没得到爸妈的原谅,我不可以死的。」她低喃。「我想听你唱歌。」

  「好,我唱给妳听。」嘴唇已干裂,嗓子早哑了,但他还是唱着走调的歌,像歌手那样认真的唱着。此刻他真的怀念小丫头中气十足的哭声,可悲的是她现在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宁雨昏昏沉沉的听着,歌声带她穿越高山、河流,带她飞向蓝天,她摸到了云彩,感觉自己会飞会跳,像精灵一样在天空中旋转再旋转。

  突然间一个声音把她拉了下来,她睁开眼睛,看到的却还是黑暗,永无止境的茫然。不,她要飞上蓝天,她要去与白云作伴,她不要黑暗。但那个力量好大,又把她硬扯了回来。

  「小丫头!醒醒!外面有动静,有人来救我们了。醒醒!丫头!该死的!妳醒醒……小丫头……」

  她好像又听到他的咒骂声,唉!警察应该以身作则,他怎么总说脏话呢?她无奈的笑了,接着失去所有的意识。

  「宁雨!宁雨!回魂了!」

  「呃!」她怔了下,看到同事吴宏杰的手在自己眼前摇动。

  「宁雨,妳又神游到哪里去了?该不会是与男友私会吧!」吴宏杰笑着说。

  「没有。」她的脸微微一红,实在弄不懂他怎么老爱调侃她。

  看到她的红脸颊,他的笑容加深,把手中的资料夹递给她。

  「这个案子已经结了,妳把它归档吧。」

  「好。」她接过资料夹。

  「晚上有时间吗?我知道一家新开的餐厅,听说口味不错,我们去尝尝怎么样?」他诚挚的邀请她。

  「对不起,我晚上有事。」她婉转的拒绝。

  「哦!那没关系,改天好了。」他不介意的耸耸肩,转身离开。

  不急!追女孩子要慢慢来,尤其是她那么害羞。在女权意识高张、女人要求性解放的今天,像她这样容易害羞的女孩几近绝迹,他并非大男人主义,但男人嘛!内心总有那么一点点那个,所以他不想追得太急,若吓跑了岂不是弄巧成拙。

  宁雨则松了口气,自从她调到这个分局与吴宏杰成了同事以后,他总是找各种理由约她出去,前几次她没有拒绝,只当他是同事,年轻人在一起玩玩应该不算什么。后来察觉出他的心意后,她便不再单独赴他的约会,她自己没有那个意思,但又不能当面拒绝,因为人家又没明确地说要追求,所以她也只好装胡涂了。

  下班后,宁雨换上便装来到了市中心,这里是酒吧、KTV、舞厅的聚集处。

  天并没有黑,她手里拿着一张照片,该从何找起呢?她再次看了一眼照片,照片上是个长相俏丽的女孩,一身蓝色的牛仔套装,飘逸的长发,大而媚的眼眸却并不失纯真,毕竟女孩才十五岁,叫张小嫚,是她朋友的表妹,前几天离家出走了。朋友让她帮忙,她已经拜托同事们,但三天了还是一点消息也没有。

  忆起朋友那一脸焦急样,她实在不忍心。

  「宁雨,妳一定要帮帮忙,小嫚是舅舅、舅妈的心肝宝贝。这次若她出了什么事,舅舅、舅妈一定会伤心死。」安凤言又急又担心。

  「别担心,没事的。」宁雨柔声安慰她。

  安凤言的舅妈已经报了案,但想找一个存心逃家小女孩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怎么能不担心呢?小嫚平常跟我这个表姐最亲,这次她离家那么多天也没跟我联系,她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若是被……天啊!那她这辈子不是毁了吗?舅舅、舅妈四十岁才有她,平时就是太宠、太溺爱她,否则她也不会这么任性不懂事。宁雨,妳千万不要笑话,小嫚就是被惯坏了。」

  宁雨微微摇头。笑话她!怎么会呢?谁没年少轻狂过,自己中学时不也曾经闹脾气,也一样离家出走过,只是她在出走的途中发生天灾,从此改变了她的一生,否则她现在又怎会穿上这身女警制服呢?只是她的体质决定了就算她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成为英姿飒爽的女警,只能坐在办公室内,做一些行政上的工作,毫无危险性可言。就算如此轻松的工作,她也费了好大一番工夫才得到家人的同意。

  宁雨拿着照片站在街头,事实上她并没有找人的经验,但朋友殷殷期盼的目光让她下定决心试一试,或许她运气好能够找到那个处在叛逆期的小女孩呢!

  「对不起!请问你见过这个小女孩吗?」宁雨拿着照片向路上的行人打听。但问了许多人,他们都是摇头。

  她毫不气馁的继续努力。「请问你见过……咦!杨大哥!」她猛一抬头,见站在面前的人竟是杨浩林,有些惊讶。

  杨浩林是警局的同事,又因为两家是世交,从小他就像哥哥一样疼她。他们不在一个部门,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所以她才会很吃惊竟然在这儿遇到他。

  「妳在找人?」他远远的便看到她站在路中间询问每个路过的行人,苍白的脸颊也因适才的一番忙碌变得微红,小而挺的俏鼻沁出星点的微汗,他蹙着眉有些担心她的身体状况。「妳不是内勤吗?什么时候也出来找人了?」

  「我只是帮朋友的忙。」她忽然想到,杨大哥是局里有名的神探,那些大案子都难不倒他,找人这点小事一定手到擒来。「杨大哥,你能不能帮我找她?她失踪好几天,她的家人都要急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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