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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她喉中像梗着一块骨头,垂下了眼睫。「快了。」

  事实上,她已经好久没跟何亚睿约会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再也提不起劲赴他的约,可能是缘尽了吧,她这么说服自己。

  「是吗?」他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到时别忘了邀请我。」

  她穿上新娘礼服一定很美,因为她本来就是天使,当没有人不怕他的恐慌症时,只有她愿意对他伸出手,引导他走出恐惧,在他心里,她一直神圣无比,她也一直令他……高攀不起。

  「大少爷!」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他柔情脉脉的凝视。

  时间到了,他知道从现在开始,对她的感情只能放在心里。

  第九章

  喜欢妳,秦遇霞……

  我喜欢妳,秦遇霞……

  爱妳,秦遇霞……

  我爱妳,小彩霞……

  「嫁给我好吗?」我在梦里一千次向妳这么求婚,我看到妳点头,感觉孤独了一辈子的自己不再孤独。

  教堂的钟声很美,每个来观礼的宾客都精心打扮,但休息室里却有人在跳脚。

  「没带到戒指?」公孙河岸的秘书简直要疯了,他奉命让这场婚礼完美的落幕,他的顶头上司却这样整他。

  「好像丢在我房间的抽屉里了。」他根本没有心,所以会忘记戴婚戒也是很正常的事。

  公孙家绝对不是闲杂人等可以随便进去的,身为大和集团未来接班人的公孙河岸,他的房间更加不可能随便出入。

  「秦老师,可以请妳帮忙回去拿公孙先生的婚戒吗?」秘书好言相求,秦遇霞是公孙家礼遇的贵客,又是公孙河岸的老师,由她回去取婚戒最为安全。

  秦遇霞愣了愣,怎么有这么奇怪的任务掉到她头上?

  不过看样子,这会儿也只有她最闲,可以帮这个忙了。

  于是坐着司机驾驶的大礼车,她又回到了公孙宅邸,又进入那问她认为自己不会再走进的房间。

  公孙河岸根本不知道自己将戒指丢到哪个抽屉,她只好逐一搜寻。

  倏地,她发现一本类似日记的东西,她原不该看的,可是「彩霞札记」里的霞字驱使她翻开了日记本。

  X年X月X日

  今天一切的事情都令我焦躁不安,我的恐慌症因为无法适应这个环境几乎在一个小时之内发作了九次,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几天,自从来到这个他妈干净的鬼地方,吃喝拉撒都不劳老子我张罗后,我不安、我易怒,我想从那扇敞开的方形窗子跳下去,脱掉身上的西装,扯掉脖子上的领带,直到她推开那扇门走进来,好像有光出现在我面前,那种快窒息的感觉不见了,我捉弄着端庄的她,心里很乐……

  X年X月X日

  喜欢看她穿会露出一截雪白小腿的洋装,因为她的小腿很漂亮,也因为她的洋装总定端庄到家的圆裙款式,这让她的腰肢看起来小极了,在课堂上,每当她张着樱桃小口在侃侃而谈礼仪大道时,我只想用我的两掌去圈合她的腰际,肯定是绰绰有余,真怀疑这小妞是传说中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在我心中,她确实是个仙女,这是秘密,我这个粗汉的秘密……

  X年X月X日

  为什么发现她昏过去的时候,我会那么紧张呢?从那一天开始,我开始肯好好的听她讲课,嗯哼,没错,我确实用了一点心来记住她上过的无聊东西,因为我想让她知道,我不只是个目不识丁的粗汉,其实我也有某方面的才华,只要我肯……而她,小彩霞,因为她的存在,所以我肯改变,如果记住她所有讲课的内容是拉近我与她距离的方法,那我就算会累死也要记住,纵然我还是觉得,他们上流社会的人很阿呆……

  X年X月X日

  为了找回小彩霞的项链,那条马路快被我翻烂了,光是警察盘察身份就三次,更别提在闷热的酷暑夜晚找条不起眼的小项链了,那根本是整人嘛!可是为了让她开心,就算累死也值得,只是运气向来超背的我终究没那种运气,甚至还因为踩到一个铁罐滑倒,屁股痛了一整天,我还能算是个男人吗?连喜欢的女人掉的项链也找不到……

  X年X月X日

  我得承认我的恐慌症真的好多了,这都是小彩霞的功劳,因为有她在身边,我不再畏惧恐慌症的发作,我听她的话,乖乖的吃药,也听她的话,不再对抗这个从二十五岁发病后就一直让我活得提心吊胆的者毛病。

  小彩霞耐心的陪着我,一次次与害怕相处,我恍然大悟,原来不是所有的女人都会被这个病给吓跑,会把我当神经病吓跑的女人都无知极了,哈哈,她们根本不知道恐慌症一点都不可怕,不过是心理作用,只要好好治疗,不用一年就可以摆脱病症,这些她们都不知道,哎,因为她们又不走小彩霞,那些女人跟杂碎一样,又怎么配跟我可爱的小彩霞相提并论呢?

  X年X月X日

  如果不是为了将小彩霞留在身边,这种倒胃口的家人和倒胃口的有钱人住的地方老子才不希罕住进来哩,这里的杂碎都很阴险,我愿意留在这里只有一个原因--为了她!

  这礼拜最大的收获是我见到了小彩霞的家人,也明白她气质那么出众的原因,好的家庭教养对一个人果然很重要,我越来越明白自己和她的差距,我不作梦能拥有她,只要天天能够看到她就满足了,我偷偷请奶奶画那条项链的样式给我看,我想我会给她一个惊喜,当她看到项链重见天日时,不知会有多高兴,我期待看到她的笑脸,虽然今天我真他妈的例楣,居然在小彩霞家里发病,幸好未来丈人自作聪明,断定我是心脏病,不然我在小彩霞家人面前就别想翻身了……

  X年X月X日

  十六岁之前,我有三次被人在街上遗弃的黑暗经验,从此我就非常厌恶上街,医生告诉我,因为这个原因,我容易有预期性的焦虑,而不断飘移则让我并发了恐慌症,我从来没想过可以摆脱这个怪病,直到她的出现,让我知道人生还是有希望的,我多希望能将她留在身边,即使多一秒也好,我不敢想,如果失去她,我会变成什么模样?

  她纯洁、无瑕,她说的没错,我根本配不上她,就算我的新身份能与她匹配又如何?骨子里的我粗野不堪,连替她提鞋的资格都没有,她适合那个像小白脸一样的医生,我知道这一辈子,我只能远远的看着她投入别的男人的怀抱里,然后心碎……

  X午X月X日

  好想拥抱她……

  非常想,想得我心会痛,只要她出门去,哪怕只有一个小时,我都会感到若有所失,做什么都提不起劲来,不断的猜想她跟谁在一起、在做什么,明明想随她而去,又怕她会嫌我烦,爱一个人,真不走件简单的事啊!

  刻意和她保持距离已有一段时间,会这么做是因为我不想再让她对我更反感,那晚表错情之后,我多怕她会一气之下求去啊,我一直牢记着她的话,既然配不上她,那么我就悄悄的守护着她就够了,只是老子我还是不明白,那晚的她为什么会那么生气?我气不过公孙映文那女人的欺人太甚去酒家多喝了几杯,倒楣到和一个狗娘养的杂碎为了抢一个小便斗而打了起来,还是她相信报纸上说的,我为女人争风吃醋?可是为了抢小便斗打架,这么不光彩的事叫我如何说得出口,只好任由报纸去胡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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