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遇霞笑了笑。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对咖啡过敏。」
她很少喝咖啡,但不至于排斥,然而她对没有自知之明的聒噪人种过敏。
「对咖啡过敏?」老方一脸讶异。「我从来没有听过有人会对咖啡过敏。」
秦遇霞还是以微笑做回答。
有时让一个不识相的人闭嘴的最好方式,就是不要再给他任何可以答腔的机会。
她闭起了眼眸,假寐,断绝他寻找任何聊天的机会。
当面对工作时,她是比较没有人情味的,她不喜欢别人打乱她的秩序,她喜欢按部就班地来,她还有个相当怪癖的怪癖--不与缺乏牙齿保健的人打交道,
生长在医生世家,她的父母对儿女的各方面都非常注意,他们兄妹二人全都齿如编贝,从她少女时代开始,当她看一个陌生人的时候,总是习惯先由人家的牙齿看起,如果对方是一口烂牙,她就会不自觉的有点排斥对方,有时甚至会退避三舍。
这好像是一种精神上的奇怪洁癖,但她自认为并没有妨碍到别人,因此也不认为有改变的必要。
不知道过了多久,感觉到车身停下来,她睁开了眼睛,看了看调过时间的腕表,已经晚上近八点了,却还没有日落。
欧洲的夏天,白昼很长,她曾在义大利待过一整个夏天,大概十点多天色才会暗下来。
老方替她提出行李,她拉着及膝圆裙的两侧,以相当优雅的仪态下车。
「秦小姐,妳可不要小看这栋老房子,这里可是十六区哦,最有名的高级住宅区跟使馆区,有钱的巴黎人都住在这里,我们老爷子二十几年前就在这里买房子了,现在可是值钱得很。」老方与有荣焉的向她炫耀着。
她抬眼看着被夜晚阳光笼罩着的古老建筑,她对这方面没有研究,但是她感觉得出来,这栋建筑物少说也有一百年以上的历史。
建筑的外观是象牙白的石头,梁柱上有美丽的浮雕,楼高七层,最上面的一层明显是阁楼。
「这一整排的公寓都是公孙家的哟。」老方更骄傲的说着,跟着替她打开入口处一扇非常厚重但气派的双开大木门。
待她走进去,老方又拉开中庭一个小拉门,原来是一座袖珍型的电梯。
电梯在二楼停下来,有人从里面把门打开了,随即映入她眼帘的是一道非常奢华气派的长廊玄关。
「是秦老师吧?欢迎妳来。」一名梳髻、穿长裙、戴黑胶框眼镜的东方中年妇女与她握手。「我是艾力太太,我先生是法国人,我是这里的管家,在这里工作已经超过十五年了,秦老师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告诉我。」
「请多指教。」秦遇霞得体的与对方轻轻一握,有名女佣接过老方手中的行李,替她提进去。
「我们到客厅坐一下。」艾力太太微笑推开进门右侧的第一扇双开大门,原来是客厅。
客厅相当明亮宽敞,迎面有两扇典型的法式大窗户,采光良好,清楚可见窗外的碧草如茵和绿树,象牙白的天花板,四周都有浮雕,还有一座古老的壁炉,壁炉上挂着一幅油画。
秦遇霞打量着未来两个月她将居住的环境,这里一尘不染、窗明几净,显示管家是个极有责任心的人。
「秦老师请坐。」艾力太太开门见山地说:「事实上,在妳之前,已经有五位远道而来的中文礼仪老师来尝试过这份工作了,只可惜,她们平均只上了一堂课便花容失色的逃之夭夭,连薪水也不要了。」
秦遇霞啜了口女佣送上来的冰茶,只是倾听着。
难道连管家太太也要诋损公孙河岸了吗?
「不瞒妳说,我与过世的玉珣少爷感情很好,虽然主仆有别,但他就像我的兄长一样,而河岸少爷……他的遭遇令我心痛。」艾力太太专注的看着她。「听闻秦老师妳是台北社交圈最负盛名的美仪老师,我希望妳能对河岸少爷多担待些,他只是个可怜的孩子,如果他的言语冒犯了妳,那是他在保护他自己。」
秦遇霞很快抬起了杏眸。
这是她首次听到有人替公孙河岸说话。
杂志上说,三十年前,公孙玉珣与下人之女私奔,产下一子之后,双双殉情而死,孩子派人送回公孙家,却不为公孙老爷所承认,辗转送到了孤儿院,一个月后,当公孙老爷气消想接回孙儿之时,却为时已晚,公孙家的骨肉已被人领养了,而且还是被一对法国夫妇给领养,从此音讯全无。
十年后,当公孙老爷费尽心力找到那对法国夫妇,却发现他们早已因生意失败,在破产之后遗弃了公孙河岸。
从此就断了线索,直到最近,皇天不负苦心人,他们终于找到了他……
这样的他,想必是有一点古怪的,但那不成问题。「您放心,我会尽我一切的努力。」
艾力太太跟着起身。「那么,妳介意先见见河岸少爷吗?」她顿了顿,看着秦遇霞。「我也不拐弯抹角了,我的意思是,如果妳根本无法忍受他,那么妳不需要在这里浪费时间,只要告诉我一声便成,我会尽快送妳回台湾。」
秦遇霞淡淡一笑。「让我先见过人再说吧,我看过他的照片,我想他不至于那么面目可憎吧。」
「很高兴听到妳这么说。」艾力太太明显松了口气,随即热心的领着她走出客厅,推开客厅右侧另一扇双开木门。
「妳进去吧,河岸少爷就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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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间足以容纳二十个人坐的餐厅,几乎是分分秒秒,公孙河岸都可以感觉到女佣对他的鄙视之意,但他不打算在乎一个女佣的感觉,因为在这里他才是老大,不是吗?
他是那个自称是他爷爷的人,花了一百万欧元请回来的,他尽可以踹那狗眼看人低的女佣的大屁股一脚,然后把手上的那只烤鹅腿往她头上一砸,叫她回家吃自己。
当然,他没有那么做,因为脖子上的领带勒得他难过得要命,大户人家都是这样吃饭的吗?
他压根就不相信自己是什么公孙家的骨肉,他叫阿克,自他有记忆以来,他就叫这个名字。
他认为他们一定找错人了,他只想趁着一百万欧元入袋赶快走人,以免等他们发现他不是他们要找的人会向他要回那笔钱。
他没有好运气,一直没有。
自小被丢在孤儿院,他走运的被一对法籍夫妇领养,他们人很好,还请人教他中文,没想到好景不常,过没几年好日子,他的养父母就破产了,他被送到另一对夫妇手中。
在第二对养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之后,他又被遗弃了,最后他被一个事业有成的女强人给收养,没想到那个婊子是个恋童癖,就在她企图侵犯他的那一晚,他逃出了那间华丽的公寓。
从此他不相信任何人,开始混迹街头,有一群小毛头喊他老大,替他做事,他们专门在酒吧里收保护费,有时也赛车小赚一笔,当然还包括了到处打架滋事,长这么大,他除了拳头很硬之外,一事无成。
反正就是这样了,他老早已经掉到人生的谷底,他的生命过程是一片灰色,都已经一再的被遗弃了,还能更坏吗?
所以他从不把自己的命当命,每一次在赛车场上,因为他老早就丢弃自己的灵魂了,因此总是可以超越极限,满足自我唾弃的情绪,不仅赢得掌声,又可以让荷包满满,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