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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暐没承认也没否认,只是微笑。「唱歌吧!下一首换谁?」

  「怎、怎么可能?」坐在他身旁,早已芳心暗许的客服部经理怎么可能当做没这一回事?

  他竟然没否认?!这……太危险了!她连忙补救。「昭暐才不会看上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呢!」

  可惜她补救的方式是攻击别人,这一点,是昭暐最不欣赏的。

  争风吃醋需要用到这种手段,可见这女人言行不够光明正大,而且善于掩饰。

  羽珍对于对方的攻击一点也不放在心上,因她会计部的手下与客服部的人对上了,这位客服部的头头才会老是针对她而来。

  她才懒得跟这种人计较,要生气,就自个儿去气到长皱纹吧,她才不干呢!何况是为了那只白斩鸡似的男人争风吃醋,呸!不干!

  两相比较之下,羽珍的表现着实让昭暐欣赏。

  聪明的女人会有聪明的做法,她相当有智慧,没有张牙舞爪的反击,只冷冷的睨了对方一眼。

  这就是女王的骄傲吧!他真是越来越欣赏她了。

  酒过三巡,又High过一轮之后,趁着有人唱着慢歌缓和气氛,昭暐当着众人的面,向羽珍提出结束后两人去吃宵夜的邀约--

  这是约会,众人明显的察觉,程总工程师昭暐先生对盛嘉之花展开攻势了!

  这让方才攻击羽珍的客服部经理顿时花容失色。

  「跟你?」羽珍垂下眼睫,睨着向自己提出邀约的昭暐。

  果然不出她所料,这家伙对她存着这种心,哼!

  她双手环胸,修长的美腿交迭,抬高下巴,又再度摆出了那高高在上的女王姿态。

  「吃完宵夜我送妳回家。」他微笑道。

  「这是约会吗?」羽珍挑眉,完全不掩饰她脸上的厌恶。

  「是。」昭暐也不避讳,大方承认。

  众人倒吸一口气,兴奋又紧张的期待接下来的发展。想不到看起来斯文的他会有这么大方的表现。

  「哦,那我不去了。」羽珍撩一撩秀发,风情万种地拒绝。「要是跟你吃了宵夜让你对我有什么绮想,那就不好了。」

  「翁羽珍,妳少八婆了,谁会对妳有绮想!」眼见心上人向最讨厌的死对头示好,一肚子火没地方发的客服部经理,忍不住指着她的鼻子破口大骂。

  「哼。」羽珍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撇过头去,对着昭暐扬起嘴角。她等这一刻很久了,狠狠的将这个男人拒于千里之外,报一口怨气!

  她清清嗓子,以所有人都听得见的音量,大声道:「我最讨厌你这种白面书生,一点男子气概也没有,我对你没、兴、趣!一点也不想浪费时间跟你去吃什么鬼宵夜,你听清楚,以后少来招惹我!」

  一点情面也不留的,狠狠拒绝。

  昭暐好风度,微笑的说:「我知道了。」

  众人莫不对他投以惊讶的眼光,被这么不留情面的拒绝,他还笑得出来?

  「唱歌吧。」他笑着拿起麦克风,递给身旁傻眼的同事。

  其实她的拒绝早在他的意料之中,要是她答应了,他反而会吓到呢!

  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

  第三章

  盛嘉之花狠狠拒绝程总工程师示爱的这一件事,在公司上下闹得沸沸扬扬。

  不过身为当事者的两人却都像没这一回事般,依旧正常的上下班,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昭暐见了拒绝自己的羽珍,还会笑着打招呼呢!

  他的好风度让人无法置信。

  「我真后悔当时没参加那场聚会!」错失良机的郭嘉智扼腕的搥墙。

  昭暐睨了他一眼。「神经病。」

  「从没听说哪个女孩会拒绝你,我真是太欣赏翁羽珍了。」

  「你是白痴吗?」昭暐忍不住叹息。「未免也太闲了吧,管起我的事来,我看

  不如我打个电给舅妈,告诉她,其实你并没有你说的那么忙,你有非常多的空闲时间可以去相亲!」

  「别!我求你,我以后不多嘴了。」一听到相亲二字,郭嘉智吓得脸色苍白。

  「我决定搬出去。」昭暐睨了他一眼,然后宣布。

  「为什么?这里的环境你不喜欢吗?」郭嘉智检讨自己是不是怠慢了表弟。

  「第一,我实在受不了你的聒噪。」昭暐叹息。

  一回台湾就住进表哥的公寓,说是两人有个照应,可他实在不喜欢跟别人一起生活。

  「哈哈。」郭嘉智干笑。

  「第二,你有时候带女人回来,让我非常尴尬。」昭暐数落着。

  「嘿嘿。」被抓包了。

  「第三,我二哥下个月会来台湾一趟,把一些我需要的东西拿给我,也把马克带来。」马克,他的好伙伴。「你这里一点也不适合马克,我要找一个马克会喜欢的环境。」如果可以,他才舍不得让马克来台湾。

  马克是一只两岁的哈士奇成犬,也就是通称的雪橇狗,习惯在极寒冷的地带生活,而台湾过于湿热,根本不适合牠。

  不过他实在不放心马克在美国,他会想念他的爱犬,所以还是下定决心,花了不少心力通关检验,让家人把马克送来台湾陪他。

  「原来是为了你的宠物。」郭嘉智总算明白表弟坚持搬出的理由。

  谁都不能阻挡昭暐爱狗的举止,为了那只娇生惯养的哈士奇,他付出的可多了。

  「好吧,那我就不阻止你找房子了。」郭嘉智只能放人,谁教他住的高级公寓不准养大型犬。

  得到表哥的认可之后,昭暐便利用假日以及下班时间四处找房子。

  价钱不是问题,但得满足他的需求。

  要距离公司近,临近有公园或是社区有中庭能让他遛狗,房子格局至少要两房一厅,采光要好,出入人士不会太复杂,最好是社区大楼。

  好不容易透过仲介找到了符合他需求的房子,因为实在太喜欢了,便毫不考虑的买了下来,并联络室内设计公司,沟通好他喜欢的设计和摆设,便全权交由设计公司打理。

  前后不到一个月,他搬进了新家。

  在新居落成的第二天,他二哥程昭旭,便带着马克来到台湾,但因为还有事情得去办,把东西和狗交给弟弟后,他便离开了,连休息也没有。

  不过兄弟俩还是约了时间好好吃一顿饭,二哥也承诺要替他向郭嘉智讨回公道,狠狠揍他一顿。

  昭暐买下的房子离公司只有十分钟车程,是新兴的社区大楼,位于三十楼中的第十八楼,三房两厅的隔间,约四十坪,楼下便是公园。

  对于新家及环境,他很满意。

  「汪!」许久未见心爱主人的马克,在他脚边兴奋的摇着尾巴。

  「Hi,马克,好久不见!你好像胖了,在美国吃很好对不对?」昭暐蹲下来,马克见状立刻扑上主人,疯狂的舔他的脸。

  「够了、够了!Sit down!」受不了爱犬的洗脸攻势,他大笑着下指令。

  果真是有训练过的,听到指令立刻乖乖坐下,一副乖巧的模样。

  「坐飞机一定让你受尽苦头吧?我换个衣服带你出去跑一跑,马克,你太胖了,要减肥哦!」摸摸爱犬的头,昭暐进房间换运动服。

  「呜--」像是听得懂主人在说什么,马克难过的呜咽一声,趴在地上,一脸的有气无力。

  「马克,Come on!」昭暐快速换上白色运动服,手上拿着狗炼和遛狗必备用品--卫生纸和塑胶袋,喊着马克要牠跟上。

  马克乖乖听话,将头抬起让主人扣上项圈,然后出门运动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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