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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刚才那个——是谁?”她看他一眼,他漂亮的脸上有薄薄的酒意,那眼睛也就更加有几分玩世不恭了。

  “你说谁?史蒂拉?”他噘着嘴巴摇手,“别提她了,女孩子太主动很可怕!”

  “她主动——吻你?”心馨天真地睁大眼睛。

  “你——”秦康笑起采,“你偷看,是不是?好哇!小星星原来是在嫉妒了!”

  “谁说的,”心馨小脸儿一红,“谁偷看了?我刚补完数学从你家出来,我才不着那些——黄色镜头!”

  “黄色镜头?”他叫起采,“再纯洁也没有了,KissGood-bye,就像昨夜吻你——”

  “不许把我和那些女人排在一起!”她大声抗议了。

  “当然,当然,”他半真半假地拍拍她,“小星星是我心底惟一最亲爱的小女朋友,那些妞儿算什么?”

  “不是,我不是!”心馨的脸又红了,心里却甜得很。“你心花花的,借口开河!”

  “是不是怕你的男朋友听见生气?”他不正经地说。

  “胡扯,我没有男朋友!”心馨捂起耳朵。“我不听你胡扯,你快走,快走!”

  “偏不走,我就要待在这儿让秦恺看见!”他笑得好可恶,“让他吃醋!”

  秦恺?她呆一下,立刻醒悟他的恶作剧,脸更红了。

  “胡扯,胡扯,放——屁!”

  “哦!看不上我们秦恺,是不是?”他的脸晃到她面前,“我呢?嗯!”

  心馨又羞又窘又莫名其妙地喜悦着,秦康原是一个能吸引所有女孩子的人,何况他和心馨的感情一直很好,虽然他们之间纯洁像兄妹,他也一直当她小妹妹,然而——少女情怀,谁又弄得清、看得到的呢?

  “你——你——”心馨用力一挣,挣出了他的怀抱,一溜烟逃回屋子里,心中怦怦直跳,连大气都不敢喘。

  门外却传来一阵秦康的笑声,笑声渐远,他已回到自己家里。

  心馨回到寝室,脸红心跳犹是不能消减。她想起刚才秦康吻那女孩,想起秦康温暖的怀抱,想起秦康那似笑非笑的漂亮脸孔,想起秦康那半真半假的那些话,倒在床上,整个人都醉了。

  会有一天,秦康会是她真正的、完全属于她的男朋友吗?会吗?秦康!

  翻一个身,她把脸埋在柔软的枕头里,没有人能预告以后的事,然而,每一个人都能幻想、都能做梦,梦中能把一切不可能的变成可能,把平淡的涂上浓浓的色彩,梦中的一切是完美的,完美得令人沉醉。

  心馨已经醉了,醉于她的幻梦中。

  浣思和正伦从一个宴会出来,那已在深夜十一点了。

  正伦颇有酒意,一边驾着他的浅黄色莲花牌跑车,一边胡乱哼着一些曲子,他显得心情很好,刚才许多朋友都知道了他和浣思订婚的消息,一张又一张由衷祝福的笑脸使他觉得已得到了他所向往、所追寻的全世界,虽然只是哼着曲子,那歌声也是豪放不羁的。

  浣思却是沉默着。

  她没想到正伦会突然当众宣布他们订婚的事,那令她错愕和不安,她不认为在这个时候宣布是恰当的,尤其是心馨的眼泪——她也没有向正伦提抗议,反正已宣布了,抗议又有什么用?

  正伦把汽车速度减到最低,他希望延长和浣思相处的时间,他是那么全心主意地爱着浣思,就像他全心主意地、狂热地爱小提琴一样。只是,他能完全地、绝对准确地操纵着小提琴上的弦和弓,却无法摸得清浣思的性格和思想,她似乎有意无意地和他保持一段距离。

  汽车缓缓地驶在中山北路上,深夜了,车辆不多,没有人会在后面催促,正伦悠闲地把持着驾驶盘,他的歌声也更高亢了。

  浣思忽然觉得有点头痛,她用手指抚弄一下太阳穴,然后轻轻地摇开车窗玻璃,就在她转身开窗向外看时,远远的前面,她发现一个熟悉得令她心脏一阵猛跳的身影。

  真——会是他吗?哲凡?这个时候他早应该上床休息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保持着早睡早起的好习惯,没有理由会在深夜的街头看到他,而且——前面的那人步履蹒跚,歪歪倒倒的,好像喝醉了酒一样,哲凡是极度规律化的好医生,滴酒不沾的,那人——绝不可能是他!

  思潮和意念只在浣思心中一晃,那蹒跚的人已到了眼前,车灯在他脸上一闪而过,只是极短的半秒钟时间,浣思却看见并肯定,那喝醉了的人正是哲凡。

  哲凡——浣忍心神巨震,可能吗?不是幻觉吗?白日严肃、冷漠的刘哲凡医生,会是夜晚街上的醉汉?他什么时候学会了喝酒?他什么时候开始喝酒?为——什么?

  “停车,请停车,”浣思下意识地叫,“停车!”

  正伦诧异地踩了煞车,怀疑地转头问:“什么事?”

  浣思深深吸一口气,平抑心中的激动与纷乱,正伦没看到哲凡,是吗?她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他?“没有事!”

  浣思胡乱地向外张望一阵。“我以为看见一个朋友,是眼花看错了。”

  正伦摇摇头,重新开动了汽车。

  “这个时候,谁还会在中山北路上逛?除非是醉鬼!”正伦说,“你看见了谁?”

  “一个——朋友。”浣思不署可否。表面上她已恢复平静,谁知她心中乱得不可收拾?

  “朋友!”正伦不介意地一笑,“我一定不认识的。”

  “是。”浣思还在想着,是哲凡吗,是吗?

  正伦又开始唱歌,他的兴高采烈和浣思的心神不定成强烈的对比,好几次,浣思几乎不能忍受他的歌声了,她想制止他,却理智地打住了,她不愿让他看见异样。

  “浣思,抽个时间我们到伦敦去一趟,”正伦忽然说,“我想去听听伦敦交响乐团的演奏,更想见一见他们的指挥安杠比里文。”

  “安杜比里文,美亚花露的丈夫?”浣思颇感意外地,“为什么突然有这个念头?”

  “不为什么,想去就是了。”他摇摇头,“我觉得那家伙很有点才气和风格。”

  “有才气有风格的人很多。”她笑。

  “我欣赏他,他的幽默感也是一流。”他说,“那个大大的鼻子也很性格。”

  “你欣赏的,即使缺点也变成好的。”她摇摇头,思想不能完全集中。“但我发现,你的欣赏对象时时改变。”

  “有什么不妥吗?”他反问。

  “巴西作曲家兼演唱家沙杰奥文度士不一度也是你欣赏的?”她聪明地不置可否。

  “近期的他流于俗了!”他摇头,“在流行歌曲界他还可以享盛名,在艺术方面,他没有贡献。”

  “别太苛刻,艺术的定义很难下,每个人有自己的想法,他们并不都是你。”她说。

  “嘿!你今夜很不妥协嘛!”他抗议了。

  浣思微微一笑,闭口不言。开了车窗,风吹进来,她的头痛略略好些,这些日子采总爱头痛,是工作过度吗,或是疲劳?她是否也真需要一次休息了?

  “正伦,如果不是伦敦,我或考虑旅行一次。”她说。

  “你总反对伦敦,巴黎呢!”他说,“我知道你欣赏巴黎许多街头艺术。”

  “‘左岸’的气氛令我怀念。”她摇摇头,思维飞得好远、好远,巴黎,那是她和哲凡的旧游之地,哲凡——

  “去吗?明天开始办手续了。”他看着她。

  “慢一点,哪能说起风就是雨?”她制止了,“我还不知道是否真能抽出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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