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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他干么在乎她的安危,还扑上去舍身救人,刚刚那一战,可不是好玩的啊!陆青野咕哝着,手臂却箍紧了她,感谢她的颤抖,让他确认她是安全无虞的。

  明月靠在他的身上,汲取他炙烫的体温,感觉到当她说自己没事的时候,身下那个紧绷的男躯才渐渐放松,狂坪的心跳也才恢复正常,好象他有多要紧她似的。

  她一向不喜欢被人拥抱,更不喜欢蜷在某个人身上,尤其是躺在马路边,这样搂搂抱抱成何体统?但是这一刻,不知道为什么,她希望他抱紧一些。

  紧一些、再紧一些,让她不能呼吸也没有关系,她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陆青野……」她低低喃着,将自己蜷缩在他的怀抱里。

  喊他的名字,感觉……很对。

  夜晚、清风、危险、疼痛,还有路灯一盏盏,一切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夜晚,她身上也有擦伤,她心里也有惊惶。

  但是他,总能消弭所有的惊惶。

  不对,当年应该是秦佑怀才对……她又皱眉。

  但是,陆青野跟这氛围、这感觉,才是百分之百的契合;秦佑怀……总让她觉得有些不对。

  算了,不想了,让她安安静静片刻,重温这让人安心的感觉。

  她回拥着他。

  他的身体好坚实,不是像木板床那种可怕的硬邦邦,而是弹性与硬度比例完美的矫健身躯,款款散发出一种好闻的味道。

  也许是方才激烈行动过,他的体肤渗着薄薄的汗,热气氤氲,清爽的汗味缭绕在鼻前,是既陌生又让人打从心底信赖的男人体味。

  他救了她!在她很辛苦地度过了十二个又念书又打工又还债的年头之后,她又再度与这种安全感重逢了,不必担心天塌下来,她重新缩回那暖暖的被窝里。

  好幸福!

  即使只是短暂的幸福,明月的眼角还是泛出了淡淡的水泽。

  第六章

  「嘶──」

  「会痛?」

  「痛死了!」

  「痛死你活该!」

  陆青野将更多的碘酒倒在明月的伤口上,惹来她难以忍受的低叫。

  拜他恶劣的态度所赐,方才在路灯下,一时感伤的眼角泪痕,如今全都收得干干净净,此时在眼眶里打转的晶莹水光全都是痛出来的。

  擦伤虽然不是致命的重伤,但细细碎碎的伤口遍布在雪肤,随便牵动一下,都会扯来一阵疼痛。看来,等待伤口结痂的这段日子,她每天都要「嘶」过来、「嘶」过去,走路活动统统都要搭配抽气声当作音效了。

  「既然这么怕痛,你跟人家逞什么威风?」陆青野横了她一眼。「你是女金刚,有三头六臂,还是神力女超人啊?」

  他凶巴巴地说着,黝黑的大掌握着棉花棒,蘸了蘸药水,俯冲向下的手势凌厉无比,像要制造「二度伤害」。

  会痛啊!她吓缩了身子。

  他更加用力地扣紧她的左手腕,将她往自己扯过来。

  「躲什么躲?刚刚你不是还很神勇地巴住机车骑士不放吗?」

  他恨骂,永远也不会告诉她,当他看到那副景象时,心脏差点麻痹掉。

  幸好他的肾上腺素很活跃!想也末想就蹬上去救她,不然,这会儿她恐怕己经成为整点新闻的头条。

  「是他巴着我不放耶!」她皱着脸,双眼紧闭,小声地回嘴,不敢看他粗鲁地在她的伤口上「用刑」。

  光是在会议室里静静坐着,他都想钉死她了;这会儿他自己想英雄救美,却也跌得满身是伤,不恨死她才怪。

  他一定会想尽办法,在她的伤口上痛加折磨!

  沾着药水的湿棉花贴上她的肌肤,一瞬间,又冷又刺的痛觉让她差点跳起来。

  但是,接下来,棉花轻按,耐心地拂过伤口,一遍又一遍,习惯了药水的刺激以后,反而不那么疼了。

  她眯开眼睛,看看伤口,再看看他。

  他还是一号表情,眉头皱得紧紧的,她敢打包票,「吓壤小孩」一定列在他的「人生志愿」前五名。但是、但是……

  他的眼神很专注,手握着药用粗轴棉花棒,不断地重复上药、换棉花棒的动作,将她沾满尘沙的伤口清得干干净净。

  他的眼神,她曾经看过,电视上介绍珠宝师傅聚精会神地琢磨钻石时,那眼神就跟此刻的陆青野十分肖似。

  珠宝师傅的眼中只有钻石,陆青野此时的眼中只有她,同样的耐心、同样的专注、同样仿佛正从事着世界上最重要的事。

  明月忍不住心口一柔。像他这样脾气阴晴不定,不高兴就杠着她好玩的男人,会有耐性吗?会对她特别有耐心吗?

  陆青野不知道她心中所思,口头上还是凶巴巴的。

  「你没听说过『财去人安乐』吗?」

  明月小小的回了一下嘴。「我只听说过,『财去肚子饿』。」

  「财去肚子饿」?很有创意,但也很讨打!

  陆青野用棉花棒吸去伤口上的渗液与多余的药水。

  「让伤口保持干燥,别去碰水,以免化脓,还有,最好每天擦一次碘酒!」

  他不悦地瞪着她的伤口。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擦伤也是会留下斑痕的,她觉得女人身上左一块疤痕,右一块伤斑,很好看吗?

  「谢谢。」明月小声地咕哝。「对了,你……为什么会刚好在这里?」

  陆青野抿了抿唇。「刚好」?「刚好」?

  才不是狗屁「刚好」!

  自从他发现,她老是在省那一点点公车钱之后,每次开会,每次拖到晚上,他总会不自觉地走在她身后大约五十公尺的地方。

  今天是因为路经转角处,正好有个老太太过来问路,耽搁一阵子,才让歹徒有机可乘,要不然,哪会让她在这里「嘶」来「嘶」去的皱眉头、挤眼睛?

  他不可能让她伤得一分一毫!绝不!

  他收拾着急救箱,不期然地,自己批评过明月写的小说的某句话突然翻上心头──[b]为什么男主角总是无所不能?永远能在女主角发生危难的前一秒,紧急赶到?难道他是天眼通?[/b]

  他现在知道了!男人才不是「天眼通」。而是如果真心在乎一个女人,很自然地就会去在意她的行踪、注意她的安全,哪能让她轻易受伤害?

  他呆滞半晌。

  他在意她?呿!他把自己剖析得好象他在喜欢江明月。

  搞清楚,这女人犯过他!

  就因为她自己的一笔胡涂烂帐,害他消耗多少大脑内存去「存取」她。他永远都记不清楚「侠义」的总机、助理跟接待处小姐的芳名、容貌与三围,倒是她,连十几年前颊上的几颗小雀斑,全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在意她?

  去他的爷爷奶奶,去他的爸爸妈妈……

  天杀的,他真的在意她!

  在为她默默做了好些事后,他才愕然发现……或承认这个早已存在的事实。

  「陆青野?」﹂她疑惑,他为什么不回答,摆谱啊?

  「没有为什么。」他恼怒了俊颜,耳根子却莫名其妙地红了,口气比平时更凶上几倍。「你家在这里,我家也在这里,回家的路不都一样吗?不要讲得好象我在后面跟踪你、怕你出了什么事一样!」

  明月瞅着他,他恨恨地把脸别到一边去,摆明是在闹别扭。

  饶她是再迟钝的人,也看出了他与平时不一样的态度,何况她又不笨!

  不、会、吧?

  他真的跟在她后头走?回家的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有公车可坐、有出租车可搭,就算要靠自己的两条腿,也有不少大道、快捷方式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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