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手指着我说:“你是蔷薇,那……”另一手畏畏缩缩地指着母亲,“您是伯母?”母亲一把拍下巩加法指着她的手,“我当是谁,原来是巩加法你这个傻大个。”
一瞬间,巩加法的幽默又回来了,“玫瑰伯母。”这一声伯母叫得甜,和前一句伯母差个十万八千里。
巩加法带来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因为这连日来的豪雨,许多山区成灾甚至有地质松动现象。而最惨的是,曲氏集团委托我们公司规划的基地一带发生地层位移,所有已开发的社区全部遭殃。处于位移之两地层间的房子全部上下裂成两截,幸免于位移地层之外的房子也被雨水大量冲刷下来的土石流给淹得七七八八。整个地区惨不忍睹。
紧急救护队现在还冒着大雨在当地救人呢。别说是现有的住户生命财产皆有损失,几个正在预售的个案或是规划中的案子全部叫停,每个公司都损失惨重。
而幸运的是,因为我的极力反对,曲氏是惟一没有任何损失的。
“蔷薇,连我都几乎错怪你了。那天你在曲氏的会议上力抗群雄的表现曾被我看做是故意标新立异引人注意,现在我才了解你的看法是有道理的。规划案子要看长远,如果曲氏今天也卷入这场灾祸,要重建原来的信誉不知又要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巩加法语意深长地说。这时母亲与我已洗净一脸的泥,恢复干干净净的两张脸在他面前。
接着,巩加法又说了一件令我惊讶的事。
“蔷薇你知道这个案子是谁主张暂停的吗?”巩加法说。
“当然不是你,现在我知道你根本认为我说的狗屁不通。”
巩加法见我气嘟嘟的模样不禁笑开了,“哎,我的支持算哪根葱?重要的是那一天我们全公司的高级主管全透过会议室的摄影机看见你的演说,包括曲氏的当家老板,曲多年。就是他独排众议要案子暂停的。”
喔!曲多年?巩加法话说得不错,被高高在上的曲氏老板赏识当然比被他这傻大个认同要有光彩的多。
在吃过饭、喝过茶后,巩加法才在我示意下依依不舍地站起来准备离开。
“外面风雨交加的,你怎忍心将我往外推啊?”趁着妈一转身,巩加法在我耳边说。但我二话不说,把他的雨伞拿起来,把他送出大楼。
回到家,老妈还在嘀咕,“我就不懂巩加法有什么不好,这孩子模样长得好不说,还对你一片真心……”
“唉!我知道他好,但是就是知道他太好,我才怀疑我有什么值得他对我好的?”我终于把心底的话一股脑地说了出来。
我又不是什么倾城倾国的美女,既不懂得吃醋又不懂得撒娇,依圆圆的说法,我根本是女人之耻,连最基本的女人配备都没有。
“唉,你们年轻人不懂,一个完美的伴侣并不一定是一个完美的人。什么锅配什么盖,也要刚好才行。”我的玫瑰妈妈说了我一串。
其实也是,挑一个情人像是挑一套组件,每一套都有优点有缺点,怎能光挑好的不接受坏的呢?爱情可不会永远像欢乐假期,它比较可能是有时快乐有时令人流泪。但是,不也是这样的起起落落才让爱情充满了无限的可能吗?
曲氏集团在台中地区的案子虽然暂告一段落,但是我的日子可还是一样充满了刺激与挑战。我依然照常到市立游泳池报到,游个半个一个小时才去上班,依然对陪业主吃饭没啥兴趣。
这天早晨七点,我准时换好泳衣,噗通一声跳进泳池。
就在我专心游了数十趟之后,我靠在池畔喘息,这时第二个泳客才来报到。
我抬起头看他,那是一个很好看的年轻男人,一头浓密的黑发,高挑结实,他穿着一件样式简单类似短裤的泳裤,不像一般年轻人老穿着一件紧贴在屁股上活像一层皮的泳裤,这人穿得很潇洒。其实,也是因为他的好身材,身高腿长,两臂的肌肉均匀而线条优雅。他在池畔暖了暖身便也跳进水里开始游了起来。
说真的,他的泳技一眼看来就知道是行家,长手长脚的,每划一次水就抵我两次,偌大的泳池我游来宽敞舒适,但是他好似不费吹灰之力就轻轻松松地游了好几趟。
我竟靠在池畔看呆了。原来,游泳不是只能像我这样拼命而已,也是有人可以游得这样悠游自在的。对了,就是悠游自在,这人在水里滑溜得像条鱼似的。
不知过了多久,他在我身边冒出头来,一头湿发随意用手往后梳贴了,他转过头对我笑。那是一张距离我不到一米的脸,我和他脸对脸,把他每一根线条都清清楚楚看进了心里。那张脸有小麦色的健康皮肤,深色的眼珠,笑开来是一排健康的白牙。如果我认识他,那我肯定会叫他“黑皮”。因为这是一个野人,并不是他的气质粗野,相反的,他身上有一种嗅得出来的优雅;但是他是坦率的,我可以感受到他身上不折不扣的狂野气质。
我盯着他看,其实我从来都不是个这样无礼的人,但是,不知为什么,他的眼光是熟悉而和善,加上他又是这样好看,我竟舍不得将眼光稍稍移开。
两人这样对视了一阵,他脸上始终挂着那个迷人的笑容。终于,他开口了,不料这一开口便让我大惊失色。
“我想你可能认识我,我叫曲多年。”眼前这个男子笑笑地说。但是我却有点昏眩的感觉。
他将两手往泳池畔一伸,手长差点将我靠在池畔的肩不小心搂住了。“自从我八岁那年家里盖了游泳池,我好像再也没到公立游泳池游过泳了。”他一派自然地说。
但是我依然僵在原地,曲多年?他年轻我知道,但是,我压根儿没想到他竟这样好看。
原来曲多年是前来道谢的,要不是当日我力排众议反对台中案的进行,今日曲氏集团的损失就大了。
我们在游泳池畔聊了一会儿,然后他起身提议我们去喝杯咖啡。
走出市立游泳池的大门,曲多年已经等在门口了,换了一件深蓝的牛仔裤和白色的衫。唉,这样一个好看的人,又是衔着银汤匙出生的,这种人会懂得民间疾苦吗?我暗自叹了口气。
见到我,他又笑开了。把手上一枝野花递给我。
“我想,见一个美丽的女人是不能忘了带花的。”曲多年笑嘻嘻地说。
“我只希望你不要带鞭子就好。”我打趣。不知道是哪个没有良心的文学家说的,去看女人别忘了带鞭子。哪个女人能容忍这种野蛮的行为?
他又笑了,这时我才发现他右颊的酒涡。这是一个甜蜜的男人,不是吗?
接过手,我仔细一看,那是一朵鲜黄色的小小向日葵,细致的花瓣像个一捏就碎的梦。
“知道吗?据说鲜黄色会让人产生强烈的饥饿感。走吧,我真的饿了。”我说。
“是么?这倒是我第一次听到,挺有趣的。”曲多年偏过脸饶有兴趣地看着我。
我与曲多年这杯咖啡喝得极为愉快。
我猜想像他这样的人一定很久役有在这样不起眼的小店吃过东西了,我一不做二不休地干脆建议我们把座椅拖到人行道上坐。征得了老板的同意之后,我们便在红砖路上大嚼起来。我吃到兴起,索性把两只脚盘到椅子上,也不管身上穿的是我一整个月薪水买的套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