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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瑟钦在十三岁生日当天初解人事。华戴尔和当初提议把他浸粪坑的莫维尔,猛灌瑟钦杜松子酒,蒙住他的眼睛,拉著他东奔西跑一个多小时,最后把他拖上一道楼梯,拽进一个充满霉味的房间。他们剥光他的衣服并除掉蒙眼布后离开,最后随手锁上房门。

  房间里有一盏散发着恶臭的油灯、一张肮脏的稻草床垫,和一个身材颇丰满的胖女孩。女孩有金色的卷发、红润的双颊、蓝色的大眼睛和钮扣般的小鼻子。她像看到死老鼠似地瞪着瑟钦。

  他不用猜也知道为什么。虽然过去一年来已经长高两寸,但他的样子仍像个小妖怪。

  「不干。」女孩说,固执地噘着嘴。「给我一百英镑也不干。」

  瑟钦发现自己竟然还剩下一些感觉,否则女孩的话不应该造成伤害。他恨她使他感到鼻酸欲泣。她只是一只粗俗愚蠢的小母猪。如果她是男孩,他会揍得她上西天。

  但隐藏内心的感觉,已经成为他的反射动作。

  「真是可惜。」他面不改色地说。「今天是我生日,我原本心情很好,想付你十先令。」

  瑟钦知道华戴尔付给妓女的钱从未超过六便士。(译注:一先令等于二十便士)

  她闷闷不乐地望向瑟钦,目光移到他的下体,停驻在那里。这样已足以引起它的注意,并令它立刻开始胀大。

  她噘起的嘴唇微微颤抖。

  「我说过我心情很好。」他在她嘲笑他前说。「那就十六先令吧,不会再多了。如果你不愿意,能让我花这笔钱的地方多得是。」

  「或许我可以闭上眼睛。」她说。

  他露出嘲弄的笑容。「张开或闭上都一样,但我希望我的钱花得值得。」

  他的钱果然没有白花。她不但没有闭上眼睛,还表现得非常热情。

  一如往常,瑟钦很快就从这件事学到人生的教训。

  从那时起,他决定以古罗马诗人贺拉斯的名言为座右铭:「说到赚钱,情况许可时何妨光明正大,否则大可不择手段。」

  ☆☆☆

  自从进入伊顿,瑟钦收到的家书都是随当季零用金附上的短信,信里的短句出自父亲的秘书。即将从伊顿毕业时,瑟钦收到一封写了两段文字的信,信里概述安排他去剑桥大学就读之事。

  他知道剑桥是顶尖学府,许多人甚至认为它比修道院般的牛津大学先进。

  但他也知道那不是父亲选中剑桥的原因。几乎从创校时代起,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就一直是柏家人就读的学校。丹恩侯爵送儿子去念别的学校,几乎等于是断绝与瑟钦的父子关系,向世人宣布瑟钦是柏家的污点。

  他当然是。

  他不仅举止像恶魔——虽然在师长面前从未坏到被开除——而且体格也变得像恶魔一样壮硕魁梧:六尺半的身高,全身上下都黝黑坚硬。

  就读伊顿期间,他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努力使别人记得他是恶魔。正派人士说他是「柏家的祸害」,他却引以为傲。

  到目前为止,丹恩侯爵对儿子的所作所为似乎漠不关心,但这封短信证明其实不然。把瑟钦送到柏家人从未涉足的大学,就是候爵打算用来惩罚和羞辱儿子的方法。

  只不过惩罚来得稍微太晚。针对试图加诸于他身上的操控、惩罚和侮辱,瑟钦已经学会好几种有效的应付模式。他发现在许多情况下,金钱远比蛮力神通广大。

  秉持贺拉斯的名言为座右铭,瑟钦学会如何靠赌博使零用金变成原来的两倍、三倍和四倍。他把赢得的钱一半用来嫖妓、从事其他恶习,和暗中补习意大利文——暗中补习是因为他不想让任何人猜到他对母亲的思念。

  他打算用赢得的另一半钱购买一匹赛马。

  他回信建议父亲用那笔大学基金送一个穷孩子去念剑桥,因为黑野伯爵要靠自己的力量念牛津。

  然后他拿购马基金去赌摔角比赛。

  靠着赌摔角赢来的钱和华戴尔的叔叔施加影响力,瑟钦顺利进入了牛津大学。

  ☆☆☆

  再次收到家书时,瑟钦已经二十四岁。那封只有一段文字的短信宣布了他父亲的死讯。

  除了爵衔以外,新任的丹恩侯爵还继承了许多土地、数栋豪宅——包括位于达特穆尔高原边的宏伟祖宅,艾思特庄——以及所有附带的抵押及债务。

  瑟钦毫不怀疑父亲为何留下这样的烂摊子。死老头控制不了他,就决心毁掉他。

  如果那个伪善的老家伙微笑着在阴间等待第四任丹恩侯爵被拖往最近的债务人拘留所,那么他注定要等很久很久。

  瑟钦此时已经涉足商场,凭头脑和胆识纵横其中,他丰厚收入的每一分都是自己赚来或赢来的。在这过程中,他把许多家濒临破产的事业转变成有利可图的投资。收拾父亲留下的烂摊子,简直就是小孩子玩的游戏。

  他卖掉所有非必要的东西,清偿债务,重整破败的财务系统,遣散秘书、财产管理人和家族律师,换成一批有头脑的人,告知他们应尽的职责。之后,他最后一次骑马穿越儿时以后便不曾见过的黑色荒野,启程前往巴黎。

  第一章

  一八二八年三月 巴黎

  「不,不可能。」崔博迪爵士惊骇地低声说,惊恐的蓝眼睛睁得大大的,额头抵着俯瞰普罗旺街的窗户。

  「我想错不了,先生。」他的贴身男仆维塞说。

  博迪爵士用手指扒过蓬乱的棕色卷发。现在是下午两点,但他才刚睡醒并换掉晨褛。「妮薇,」他的声音空洞而茫然。「天哪,真是她。」

  「确实是你的祖母潘贝里夫人,还有你的姐姐洁丝小姐。」维塞忍住微笑。他此刻忍住的东西可多了,例如:手舞足蹈并高呼哈利路亚。

  他们得救了,他心想。只要洁丝小姐出现,事情很快就会恢复正常。他冒了极大的风险写信给她,但为了崔氏家族着想,他别无选择。

  博迪爵士结交了一群坏朋友。以第四任丹恩侯爵那个恶魔为首的那群浪荡子,在维塞看来是基督教世界最邪恶的狐群狗党。

  但洁丝小姐很快就会予以阻止,年迈的男仆迅速替主人打着领巾时心想。

  博迪爵士二十七岁的姐姐遗传了她孀居祖母的迷人外貌:近乎青黑色的丝般秀发,银灰色的杏眼,雪白的肌肤和窈窕的身段。潘贝里夫人则证明岁月丝毫摧残不了这些特质。

  在讲究实际的维塞看来,更重要的是,洁丝小姐自她已过世的父亲承继了智慧、机敏和勇气。她骑马、击剑和射击的技术不比任何人差。事实上,她的枪法是全家族最准的。她的祖母在两次短暂的婚姻里替第一任丈夫崔亚蒙爵士生了四个儿子,替第二任丈夫潘贝里子爵生了两个儿子,而女儿和儿子都生了许多男孩。但那些男生没有一个的枪法能赢过洁丝小姐,维塞亲眼见过她在二十步的距离外射掉红酒瓶的软木塞。

  他也会很愿意看到她射掉丹恩侯爵的脑袋。那个游手好闲、道德败坏、丧尽天良的大魔头是国家的耻辱。他把不算聪明的博迪爵士诱进他邪恶的圈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再和丹恩侯爵厮混几个月,博迪爵士就会破产——如果不断的纵情声色没先要了他的命。

  但不会再有几个月,维塞把不情不愿的主人推向房门时开心地想。洁丝小姐会搞定一切,她向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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