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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她的左手如滑溜的丝绸般伸出去,想将他腿旁的手枪抄过来。

  他伸出右手攫住她的手腕,连低眼看一眼都没有。「啊……哈,」他的声音里没有丝毫戏谑。「那是我的。」

  他的表情不可思议地快速转变。那副天性善良的傻样瞬间消失无影,换上一副冷酷坚硬的面孔,说明了他对这件事很认真。

  怪异地,这一幕反而消除她的疑虑,就好象她看见真正的他,而且知道如何对付他。她挪动身体远离他,尽可能靠近车门。并不是因为畏惧他,而是让他难以用那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抢走她的手枪。也许她有一点点害怕;毕竟他是个陌生人,做她这行,凡不熟悉的事都可能令她丧命。懂得恐惧是件好事;让她保持警觉。

  对她的反应,他翻着白眼。「听着,你不用表现得好象我是个精神病什么的。我保证让你安然无恙地离开——除非你开枪射我,那种情况下肯定撞车,使我无法确保你的安全。」

  「你是谁?」她语气平淡地问。

  「在下石洛克,听候差遣。」

  「我不是问你的名字。你帮谁做事?」

  「我自己。我不擅长朝九晚五的固定工作。在南美待了十年左右,那边情势变得有点紧张,所以我想来欧洲度假会是个好主意。」

  她注意到他黝黑的肤色。从字里行间判断,他若不是个探险家、佣兵,就是约聘探员。她认为最后一个最有可能。但他为什么要蹚这浑水?这就是想不通的地方。如果他接受的指令是杀掉她,又不想让罗德的手下代劳,他大可以在她一跳进车子里就宰了她。

  「不论你扯进了什么事情,」他说。「从表面上来看,你势单力薄可能需要帮手。我有空闲,又是个高手,而且闷得发慌。所以,告诉我,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

  黎璃不是容易冲动的人,至少涉及工作时不会。她谨慎行事,做好准备,并妥善规划。但她也了解自己需要人帮忙,才能闯进实验室,而石洛克除了那令人不安的幽默感之外,确实有两把刷子。过去几个月她是那么地孤独,寂寞得时常心痛。这男人有些特质令人想要信任他,让她得以纾解寂寥的痛楚。

  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问:「你对保全系统有多在行?」

  第十三章

  他噘着嘴,思索她的问题。「我知道怎么闯过去,但不够格称为专家。端看实际的系统才能决定。但是,我的确认识一些可以指导须知事项的高手。」他停顿一下。「你要做的是违法的事吗?」

  「是的。」

  「喔,天啊!我马上兴致高昂起来。」

  如果他的兴致再高昂一点,她想着,她可能必须杀了他,以免自己精神错乱。

  他转个弯,张望四周,带点沉思地说:「你知道我们该死地在哪里吗?」

  黎璃转向一边,双腿盘到座位上,阻挠他抢枪的可能,随后才敢快速瞥看周遭。「我知道。下一个红绿灯右转,再开大约一哩后左转。到时我再告诉你。」

  「我们会开到哪里?」

  「火车站。你在那边让我下车。」

  「噢,别这样嘛!我们处得那么融洽,别这么快就拋弃我。我还满怀期待,希望我们可以搭档。」

  「我不用先调查你?」她不可置信地问。

  「不先调查好象有点愚蠢。」

  「别开玩笑了。」和个美国人在一起才十分钟,惯用语自然地脱口而出,好象回到家换上舒适的拖鞋一样。「你住在哪里?我打电话给你。」

  「布里斯托酒店。」他依她的指示右转。「712号房。」

  她抬高眉毛。「你租了辆捷豹,又住在巴黎最贵的旅馆。你的正职薪水一定很高。」

  「我每份工作的报酬都很好,而且我必须有停车位放这辆捷豹。该死的。现在我必须再租一辆车,而且不能先还这一辆,否则损害清单出来,我就破产了。」

  她往后看看破裂的车窗,冷风从窗口灌进来。「把其它的车窗也打碎,告诉租车公司,是一些无赖汉用球棒敲碎的。」

  「这方法好象行得通,除非刚才有人记下我的车牌号码。」

  「凭你刚才摇尾开车的样子?」

  「说得也是。但何必冒险呢?在法国,除非你能证明自己无罪,否则都被假设有罪。我会尽可能远离法国警察的追缉,谢谢你。」

  「你自己决定,」她事不关己地说。「必须付两辆租车钱的人是你。」

  「别说得这么同情,我会开始以为你在乎。」

  那句讽刺令她不由自主地发笑。他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她不知道那应算是优点还是缺点,但他确实逗人开心。当她绞尽脑汁想找人帮忙时,他出现的时机这么巧,只差没从天而降落在她的腿上,除非傻瓜才会立刻拒绝。她会先调查他,若有一点点可能是中情局或靠不住的人,她就不再联络。他的表现不像被雇用来杀她:她开始觉得宽心。至于他是不是高手,或值不值得信赖,仍有待观察。她无法透过中情局的正常管道调查他,但她认识几个法外人士可以帮忙。

  抵达火车站前还有一点时间,她乘机仔细端详他。她有些讶异地发现,其实他满好看的:当他说话时,她只留意他说话的内容,而不是他的脸。他身高约六呎一,高挑瘦长。双手强壮有力,修长的手指,没戴任何戒指,青筋条条鲜明,指甲修得简短干净。一头棕色短发,鬓角旁有些泛白;蓝色的眼睛,颜色比她深。嘴唇薄了点,但唇形很好看。坚毅的下巴方正,贵族的鼻子,鼻梁又细又高。除了些许白发,他看起来比她猜测的年纪更年轻。她估计他的年纪应该与她相仿,近四十或者四十出头。

  他的穿着和几百万欧陆的男人一样,没有任何地方让他显得突兀,或是告诉每个人「我是美国人」,没有李维牛仔裤或耐吉,也没有宽松T恤,上头还浮印最喜欢的职业足球队名。他穿褐灰色长裤、蓝色衬衫,还有一件质料很好的黑色皮外套。她嫉妒他那件外套。意大利软皮便鞋,干净且亮晶晶的。

  若他真的才离开南美,他相当快就融入本地的穿衣风格。

  「下一个路口左转。」接近路口时,她说。

  他也相当快就学会巴黎的开车模式:胆量、气魄,外加横冲直闯的架势。若有车子想把他挤开,她看他也很快就比出一些当地人常用的手势。当他插到其它车子前头时,不仅微笑着,眼中还闪现光芒,显示他对高挑战的巴黎交通怡然自得。此人肯定是个疯子。

  「你来巴黎多久了?」她问。

  「三天,怎样?」

  「在这里停车。」她指着火车站前的人行道。「你开车的样子已经像个本地人。」

  「和一群鲨鱼游泳时,你必须露出牙齿,让他们知道你是认真的。」他在人行道旁停车。「真荣幸认识你,怎么称呼?」

  她没有回答。将手枪插回短靴内的皮套,随即打开车门滑出车外,倾身探入车内看着他。「我会打电话给你。」语毕,关上车门大步迈开。

  由于不是停在停车位上,他无法等下去,看她坐上哪一辆火车;他必须驶离,再回头看时,金黄色的头发已经消失在视线中。他不认为这种情况下,她会从手提袋内拿出假发急速戴上,他猜想她是刻意躲在高大乘客的后面,不让自己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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